市规划局:
东规议函[2017] 24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028号会办意见的函
市发改局:
东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70028号提案《关于缓解东莞市中心镇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要求,我局已启动《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范围为大市区,规划将对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和片区进行停车调查,摸清停车场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从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收费等方面进行检讨和分析,预测未来停车需求,进而探讨市区停车配建标准和停车政策,并提出近期实施计划和实施保障措施及建议。
该专项规划只是针对市区停车在规划层面开展策略性研究,为未来市区停车发展指明方向。要真正切实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还需要发改、规划、建设、管理、地方政府等多部门共同努力,并结合现在的智慧停车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相关工作。
交警支队: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02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028号提案《关于缓解东莞市中心镇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提案中涉及交警部门职责的内容是建议第二项第2条“设置咪表停车时间限制”和第三项第3条“严格行政执法,加强监督检查”。
一、关于设置咪表停车时间限制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的规定,只要机动车停放在允许停车的位置,交警部门对其进行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因此,该建议在客观上无法执行。
二、关于严格行政执法,加强监督检查的问题
近年来,全市交警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加强交通管理勤务安排,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纠违率,加大道路疏堵保畅工作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充分利用电子设备抓拍功能,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据统计,2016年,全市查处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近30万宗。接下来,我们将加大整治力度,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局:
市发改局: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长安镇政协小组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缓解东莞市中心镇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不断推进发展公共交通的发展,提高公交服务质量,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推进公交体制改革
为根本解决公交服务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公交服务水平,经深入研究论证,市委市政府审议并同意于2013年底正式实施《东莞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框架方案》,确定以“政府主导、企业自主、先点后面、量入为出、平稳推进、保障服务”的改革方向,通过开展中心城区、水乡片区以及跨镇公交改革试点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起,水乡新城公汽作为水乡公交经营主体正式运营,水乡新城公汽已开通了28条水乡区域公交线路,共投放公交运力307辆,运营时间保证在21时以后。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已逐步整合原跨镇公交资源,并不断开通和完善跨镇公交线路,开通运营跨镇公交线路71条,线路总长度2752.5公里,投放运力1394辆。
二、完善和优化公交线路
目前,我市共有公交运力5260辆,已开通公交线路434条,其中城巴运力870辆,线路72条,小巴200辆,线路16条;水乡5镇公交由东莞市水乡新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统筹运营,运力307辆,线路28条;全市跨镇公交运力1480辆,线路79条,其中东莞巴士有限公司经营的跨镇公交线路71条,运力1394辆;镇内公交运力2403辆,线路239条。为做好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接驳,提高公共交通系统运行效率,我局按照《轨道交通2号线首期工程公交接驳实施规划》,对既有公交线路进行调整,加强跨镇公交、市区公交及镇内公交与轨道交通2号线的对接,实现常规公交对轨道交通站点的全覆盖。目前,全市共有114条常规公交线路与轨道交通2号线沿线各轨道站点接驳。
下来,我局将坚持因需制宜,广泛听取群众对公交线网的完善意见,密切跟踪市属重点工程、新建道路、大型公共场所的规划建设进展,根据路段、区域交通需求量变化,及时调整、新增公交线路,提升公交系统服务水平以及吸引力。
三、提高公交服务质量
2017年1月,我局已与东莞巴士、城巴、水乡、小巴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正式在我市实施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下来将通过履约考核方式,利用智能管理平台实时监控、现场监督等工作措施,加强公交线路发班正常率、车次完成率等公交服务指标的管控,落实东莞巴士、城巴、水乡、小巴线路发车正点率不低于80%、车次完成率不低于80%的2017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
四、推进公交刷卡优惠
为推进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加大市民乘坐公交的优惠力度,我市于2014年10日1起,市民使用东莞通卡在全市范围内乘坐已安装东莞通刷卡设备的公交车,实行9折优惠政策。下来,我局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商讨下一步的刷卡优惠政策。
五、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公交体制改革虽已初见成效,但仍然存在制约我市公交发展的客观问题,主要如下:我市专用的公交场站较为缺乏,公交首末站、枢纽站以及公交车辆停保场地缺口大;部分地区主干道路仍存在公交站亭站牌建设不完善的情况,公交站亭、站牌建设滞后,站牌建设位置不合理;市区交通拥堵情况日益严重,特别上下班高峰期由于道路拥堵,造成公交运营效率低下,公交线路班次密度难以保证,群众候车时间长。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东国土资函〔2017〕1515号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028号提案的意见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长安镇政协小组提出的“关于缓解东莞市中心镇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我局意见如下:
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长安镇政协小组提出的建议:
一、发展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
二、制定合理的停车政策;
三、加强对机动车依法规范停车的监督管理;
四、引导规划增加住宅停车位配比。五、建设社区中心停车场和多层停车场,以缓解停车难问题。
我局认为合理可行,同时针对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1、我局已经大力支持停车设施建设,在本轮中期调整中全市用地规模紧张的情况下,为停车场安排600多亩用地指标,用于森林公园、虎英公园停车场等设施。
2、建设停车设施应体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原则,如进山洞、建多层、利用地下空间等。鼓励采用立体式、机械式的停车设施。还要与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路网布局等相衔接,远期近期结合,重点区域要优先解决。
发展和改革局:
(B)类
东发改函〔2017〕467号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028号提案的答复
长安镇政协小组:
贵政协小组在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170028号提案《关于缓解东莞市中心镇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贵政协小组对我市解决停车问题的关心和关注。《建议》从东莞机动车保有量入手,指出了停车位缺口大、停车难的现实,以及五类区域公共停车泊位不足、闲置现象严重、管理措施不到位等主要表现,进而提出了“发展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制定合理的停车政策”等具体建议,值得我们在工作中借鉴。
加快停车场建设,增加有效供给,补强城市发展短板,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是惠民便民的重大工程,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国家、省和我市都十分重视停车场建设工作。2016年5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并提出了包括坚持公交先行,提倡绿色出行、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加快高新技术在停车领域应用、加强违法停车治理等十七项工作要点和明确了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经市政府同意后,已于2016年7月印发实施。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按照《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要求,积极开展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交服务质量、《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编制、城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策略研究、加快推广高新技术在停车领域应用等相关工作。我市各镇也积极加快镇内停车场规划建设,各镇街停车场建设工作均有不同程度的进展。为更好地促进停车场建设工作,我局将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针对贵政协小组所提的建议,根据各会办单位提供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展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
我市《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明确,“坚持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原则,优先保障城市公交停车需求”、“坚持绿色出行原则,鼓励公共交通作为出行的首选方式”根据职责分工,坚持公交先行,提倡绿色出行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交通局不断推进发展公共交通的发展,提高公交服务质量,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推进公交体制改革。为根本解决公交服务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公交服务水平,经深入研究论证,市委市政府审议并同意于2013年底正式实施《东莞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框架方案》,确定以“政府主导、企业自主、先点后面、量入为出、平稳推进、保障服务”的改革方向,通过开展中心城区、水乡片区以及跨镇公交改革试点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起,水乡新城公汽作为水乡公交经营主体正式运营,水乡新城公汽已开通了28条水乡区域公交线路,共投放公交运力307辆,除开往新塘太阳城的615路外,其余线路末班车发班时间均保证在21时以后。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已逐步整合原跨镇公交资源,并不断开通和完善跨镇公交线路,开通运营跨镇公交线路71条,线路总长度2752.5公里,投放运力1394辆。
(二)完善和优化公交线路。目前,我市共有公交运力5260辆,已开通公交线路434条,其中城巴运力870辆,线路72条,小巴200辆,线路16条;水乡5镇公交由东莞市水乡新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统筹运营,运力307辆,线路28条;全市跨镇公交运力1480辆,线路79条,其中东莞巴士有限公司经营的跨镇公交线路71条,运力1394辆;镇内公交运力2403辆,线路239条。为做好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接驳,提高公共交通系统运行效率,交通局按照《轨道交通2号线首期工程公交接驳实施规划》,对既有公交线路进行调整,加强跨镇公交、市区公交及镇内公交与轨道交通2号线的对接,实现常规公交对轨道交通站点的全覆盖。目前,全市共有114条常规公交线路与轨道交通2号线沿线各轨道站点接驳。下来,交通局将坚持因需制宜,广泛听取群众对公交线网的完善意见,密切跟踪市属重点工程、新建道路、大型公共场所的规划建设进展,根据路段、区域交通需求量变化,及时调整、新增公交线路,提升公交系统服务水平以及吸引力。
(三)提高公交服务质量。2017年1月,交通局已与东莞巴士、城巴、水乡、小巴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正式在我市实施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下来将通过履约考核方式,利用智能管理平台实时监控、现场监督等工作措施,加强公交线路发班正常率、车次完成率等公交服务指标的管控,落实东莞巴士、城巴、水乡、小巴线路发车正点率不低于80%、车次完成率不低于80%的2017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
(四)推进公交刷卡优惠。为推进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加大市民乘坐公交的优惠力度,我市于2014年10日1起,市民使用东莞通卡在全市范围内乘坐已安装东莞通刷卡设备的公交车,实行9折优惠政策。下来,市交通局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商讨下一步的刷卡优惠政策。
(五)存在客观问题
目前我市公交体制改革虽已初见成效,但仍然存在制约我市公交发展的客观问题,主要如下:我市专用的公交场站较为缺乏,公交首末站、枢纽站以及公交车辆停保场地缺口大;部分地区主干道路仍存在公交站亭站牌建设不完善的情况,公交站亭、站牌建设滞后,站牌建设位置不合理;市区交通拥堵情况日益严重,特别上下班高峰期由于道路拥堵,造成公交运营效率低下,公交线路班次密度难以保证,群众候车时间长。
关于建立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2016年,经市政府同意,轨道交通2号线旗峰公园站公共自行车系统启动建设,由市城管局牵头,东实公司负责建设实施,经过近一年的筹备、建设和调试,系统已于2016年12月16日投入试运行。该试点项目覆盖了我市轨道交通2号线旗峰公园站及其周边主要区域,共包括了23个租赁站点,辐射范围达14平方公里,投放1200辆自行车,市民可通过刷“东莞通”卡,或下载东莞公共自行车APP,注册开通功能,实现扫描租车使用。另外,根据市政府批复精神,城管局将按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待试点项目试运营管理期满一年后,对其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再由规划部门对中心城区、松山湖高新技术区及轨道交通2号线主要交通站点进行公共自行车系统规划研究,呈市政府审定后逐步推广实施,促进“停车难”问题的有效缓解。
二、关于制定合理的停车相关政策。
关于设置咪表停车时间限制。市交警部门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的规定,只要机动车停放在允许停车的位置,交警部门对其进行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因此,该建议在客观上无法执行。
关于收费价格政策方面。我局非常认同提案中提出的“建立科学合理的停车价格体系”的意见。这也是国家发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须积极推进的工作。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以及我市《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停车收费政策。一方面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继续深化价格改革,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释放价格信号,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增加有效供给,合理调节需求。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对于路内停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设施,要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并继续加强明码标价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三、关于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停车资源。
根据职责分工,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等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根据市要求,规划局已启动《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范围为大市区,规划将对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和片区进行停车调查,摸清停车场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从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收费等方面进行检讨和分析,预测未来停车需求,进而探讨市区停车配建标准和停车政策,并提出近期实施计划和实施保障措施及建议。下来,还需要发改、规划、建设、管理、地方政府等多部门共同努力,并结合现在的智慧停车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相关工作。
四、关于加强对机动车依法规范停车的监督管理。
近年来,全市交警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加强交通管理勤务安排,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纠违率,加大道路疏堵保畅工作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充分利用电子设备抓拍功能,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据统计,2016年,全市查处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近30万宗。接下来,市交警部门将加大整治力度,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对在部分路段存在利用汽车、人力手推车等占用城市道路(机动车道、人行道等)乱摆卖的行为,影响交通,其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关规定,由城管局依法对无照商贩乱摆卖行为进行处罚。为优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无照商贩占用城市道路乱摆卖行为,城管局已将部分路段列入日常重点巡查执法区域,并派驻执法人员定点驻守,加强巡查执法。接下来,城管局将要求属地分局对中心城区各繁华商圈、学校周边等城市道路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无照商贩乱摆卖行为,将即时制止并劝导离开,如不听劝导的将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市容环境卫生保持整洁,道路畅通。
对于逐步建立多功能、科学化、智能化的高科技停车管理系统。根据职责分工,加快高新技术在停车领域应用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为推进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城管局前期已发文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倡导各镇(街、园区)在新建、改建公共停车场时,积极推广使用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同时,积极做好各种停车技术开发与更新。接下来,城管局将继续督促各单位推广使用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
五、关于建设社区中心停车场和多层停车场。
依据《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推动单位、小区、个人利用自有空间建设停车场,出台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效益。市规划部门要充分考虑停车需求的合理性,办理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调整手续,总结试点经验后在全市推广,鼓励错时停车与单位停车位对外开放。尤其建设多层、立体停车场,能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节约用地,以集约方式缓解停车难问题,对此我市予以鼓励和支持。《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第五点就明确,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协调规划、财政、城管等部门,加大对各镇街(园区)的督促指导力度,要求依照规划,加快立体停车库等项目建设。
对于由政府投资兴建停车场,制定合理投资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等问题,市财政部门建议由镇街尽快探索采用PPP模式建设社区中心停车场,市财政部门将对各镇街社区中心停车场PPP项目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对于涉及土地政策方面。市国土部门在本轮中期调整中全市用地规模紧张的情况下,为停车场安排600多亩用地指标,用于森林公园、虎英公园停车场等设施,提出建设停车设施应体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原则,如进山洞、建多层、利用地下空间等。鼓励采用立体式、机械式的停车设施。还要与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路网布局等相衔接,远期近期结合,重点区域要优先解决。
感谢贵政协小组对解决停车难问题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财政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缓解东莞市中心镇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20170028号)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对于由政府投资兴建停车场,制定合理投资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等问题。建议由镇街尽快探索采用PPP模式建设社区中心停车场,市财政将对各镇街社区中心停车场PPP项目提供相关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