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181)关于推进东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建议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可以改变城市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解决城市就业问题,增强城市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不少国家和地区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来发展。目前,我市文化创意产业正在悄然起步,但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缺乏完善的统计分类体系,没有系统的政策措施,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推动。现就如何推动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办    法:

  一、加深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趋势和作用的认识

  所谓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依靠创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赋,借助于高科技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产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包含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与智能产权三项内容。目前,我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呼声在一些中心城市越来越高,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昆明、深圳等城市纷纷打造各自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近年来,发达国家将传统低附加值的产业向城市空间外移,转而追求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产业,以此作为经济复兴的动力,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扩展服务业、填补制造业外移或萎缩的经济空缺,并以此推动制造业和整体经济升级。在我市新一轮大发展的战略机遇中,推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不仅符合当今城市发展的一般趋势,而且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既应当顺应知识经济时代潮流,不能错失良机,又不能盲目地、脱离实际地定位过高,或指望在短期内产生多少GDP。

  二、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应着眼于从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竞争力,突出政府引导、机构引领、市场运作的推进模式,注重统筹,强调协调,确立文化创意产业在十二五规划中的新兴产业地位。各地要组织动员学者专家,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理论和对策措施开展研究,争取产生一批有指导意义的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重点要明确战略定位、发展目标、阶段重点,尤其要做好政府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总体性、战略性的研究与规划,包括产业体系和战略性企业、技术、业态、产品、品牌的研究和规划,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规划,市场网络的规划,政策法规的规划,统计评估体系的研究和设置,及时出台投资项目指导目录。

  三、加大政府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组织推进力度

  为更好地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建议由市政府统一来指导、协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和政策,统筹协调解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项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发改委牵头,联合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及制订发展规划、引导集聚发展。当前重点做好编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包括促进投融资与风险分担机制,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作,加强创意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促进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创新文化氛围、创造包容的社会氛围、培育和规范创意市场。

  四、加快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载体的培育进程

  文化创意产业虽然强调创造者个性的发挥,但倾向于在某个载体中集聚发展。发达国家城市中老厂房、老仓库被艺术家的再利用给予我们以启迪。许多创意活动初期,都是带有探索、试验的性质,创意人员一般都不拥有雄厚的资金,工作方式又是随意和松散的。文化创意产业入驻旧厂房、旧仓库、旧建筑,使这些城市空间成为新的生产力的载体。建议政府通过回购老厂房培育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低房价租给创意人才,有关部门将创意设计人才集中吸引进来,以此带动整个周围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文化部门大力吸引国内外自由艺术家、设计大师等高级创意人才入驻园区建立工作室,可将知名人士、院士科学家等在此设立工作室或实验室,甚至建立个人艺术馆,可聘请大师级人物作为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咨询顾问,并邀请他们建立工作室,同时,要充分挖掘富有地方特色的名人文化、传统文化、特色文化创意元素的潜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要加强创新型城市与创新型文化建设,提倡包容、多元的文化精神,培养人民群众对创意的欣赏和需求,增强创意敏感,不必过于追求正确,应讲究精彩有效;不必过于沉醉传统,要鼓励奇思异想;不必过于向往传世,要适应高速发展;不必过于轻视世俗,要面向广大接受者。

提案者 郭志明
部门答复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181号提案的答复

  郭志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东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目前东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现状给予了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四条建议很有见地,对于加强我市东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加以采纳。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文化发展特别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建设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的工作目标,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推动我市文化繁荣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要举措和着力点,着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我市服务业的新经济增长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取得了较大进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据统计,2012年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219.6亿元,同比增长13.21%,占全市GDP比重为4.38%。从产业构成来看,可以分成文化制造业、文化服务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三大类。其中,文化制造业实现增加值147.6亿元,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67.6亿元,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为2.2亿元。从整体上看,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体系完善。我市形成了从市级到镇级的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体系,为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力推动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带动了产业结构优化和城市经济转型升级。在《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东莞市建设全国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名城实施意见(2011-2020年)》的基础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东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政策从财政、税收、投融资、工商管理、土地和人才等方面对我市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以及重点企业予以扶持,并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补助、贴息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予以扶持,为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巨大推动力。此外,松山湖、樟木头、常平、寮步、长安、虎门等镇街和园区也制定了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办法,其中,松山湖、樟木头和常平还设立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原创文化项目建设。

  (二)政策扶持效果初步显现。我市文化企业在争取国家、省和市级文化专项扶持方面取得初步成果。国家级方面:我市金杯、虎彩、中编、新扬、隽思、光明、永洪、当纳利共8家印刷企业获得了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奖励资金总计1165万元;我市漫彩公司打造的“拽猫”动漫品牌成功入选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成为我市首家入选该计划的企业,并获得文化部60万元的扶持资金。省级方面:我市共有三个项目获得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东莞市寮步镇香市文化系统工程获得2010年度广东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扶持,东莞(塘厦)音乐剧创作生产基地获得2011年度广东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扶持,东莞市万江区下坝坊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获得2012年度广东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扶持,三项共计获得600万元扶持资金。市级方面:寮步镇香市文化系统工程等21个项目获得了2012年度东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3221.9万元的资金扶持。

  (三)文化创意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发展,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已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内容包括新闻出版业、广播电影电视业、印刷复制业、文化娱乐服务业、文化旅游业、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创意设计业、会展业等行业。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现代传媒、网络服务等新兴文化业态成为现代文化创意产业的重点领域,利用其技术密集、人才密集和资金密集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发挥行业影响力和驱动力。演艺娱乐、影视制作、文化会展、印刷出版等传统和特色文化创意产业不断升级,推动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壮大发展。

  (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加快。近年来,适应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的要求,我市积极规划建设了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塘厦东八音乐创意园区、东莞市创意产业中心园区、寮步莞香文化创意产业园、东莞艺展中心、东莞动漫城等特色鲜明、环境优良、潜力巨大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依托我市雄厚的衍生品制造基础,搭建产业对接平台,大力推动动漫原创、游戏开发、创意设计企业产业化发展,至今共引进文化创意企业83家,对我市动漫产业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塘厦东八音乐创意园区先后创编了《爱上邓丽君》、《王牌游戏》、《妈妈再爱我一次》三部音乐剧,正在积极创编新的音乐剧《阿鼓岭》。其中《爱上邓丽君》荣获“DIMF特别大奖”、广东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第一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剧目特别奖、优秀表演奖、优秀编剧奖等10多项大奖;依托园区资源优势,创作了《春暖花开》、《东莞不相信眼泪》、《百年中国》等20多首原创歌曲,其中《春暖花开》、《百年中国》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园区品牌影响力逐步增强。此外,东莞市创意产业中心园区已有78家创意企业入驻,艺展中心有266家文化企业,东莞动漫城则有30家企业。华特迪士尼暨创意服务中心、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中心等项目正在论证和规划当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聚集作用和带动作用逐渐显现。

  (五)传统行业实力不断增强。近年来,我市印刷复制、衍生品制造、歌舞娱乐、广播电视等优势行业的发展规模稳步扩大。截止到2012年,全市共有印刷企业3094家,位居全省地级以上市第一位,印刷总产值达311亿元,继续保持全国重要印刷基地的地位;全市有动漫衍生品制造企业1000多家,动漫衍生品制造实现工业总产值过百亿;全市娱乐场所550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346家,游艺娱乐场所204家),营业收入达到11.66亿元;网吧1040家(正常经营的为940家),行业规模位于全省前列。营业性演出单位36家(其中演出经纪机构14家,演出团体12家,演出场所10家)。演艺影视创作等文化核心产业实力不断增强,全市共有25家影视制作机构,先后制作了《我的娘家我的婆》、《心理医生非常档案》、《知我心之中国相亲报道》、《传奇》、《艾乐乐的罗曼蒂克》等电视剧作品,2012年全市影视内容产业销售收入达1619万元;全市影院52家、银幕162块,座位总数4万个,全年电影票房收入达1.7亿元;全市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153万户,全年广电网络经营收入达5.9亿元;2012年,东莞广播电视台实现广告经营收入2.6亿元。

  (六)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速。近年来,我市以动漫原创、演艺影视创作、网络技术运用为代表的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速。动漫方面:我市动漫产业实现了从衍生品制造到原创制作的跨跃,以松山湖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园区为核心,集聚了咏声文化、水木动画、艺文新童话、中国动漫集团和中国文化传媒集团等大型文化创意企业,培育了研达、创造者、水木动画、天成、漫彩、和丰、艾力达、功夫龙等一批优秀动漫企业,其中研达、创造者、水木动画、天成获得了国家动漫企业认定,形成了动漫原创、品牌授权、动漫衍生品开发、生产制造等较为完善的动漫产业链。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全国原创电视动画片生产十大城市排行中,我市以15214分钟的产量位居第三,超过杭州、深圳等动漫强市。音乐剧方面:我市积极打造“音乐剧之都”,收获了丰硕成果。继东莞“音乐剧之都”开篇之作《蝶》之后,陆续推出《爱上邓丽君》、《王牌游戏》、《三毛流浪记》、《钢的琴》和《妈妈再爱我一次》等优秀剧作。其中《蝶》剧累计演出150多场、票房收入4000多万元,荣获第二届韩国大邱国际音乐剧节最高奖特别奖、第九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特别奖”和广东省“五个一工程”奖;《爱上邓丽君》共演出92场、票房收入1600万元,荣获第五届韩国大邱国际音乐剧节最高奖项DIMF奖;《三毛流浪记》共演出103场,票房收入1000多万元,与《爱上邓丽君》同时荣获广东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钢的琴》票房达1120万元,荣获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奖优秀剧目奖和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艺术节优秀表演奖等4个奖项。网络服务业方面:我市IT网络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东莞阳光网日最高浏览量突破781万人次,在全国地区门户网站名列前茅,同时也是广东省首个获得国务院新闻办颁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地级市网站;广东雨林木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拥有114啦网址导航、116联盟品牌网站,用户群超过百万,目前114啦网站已发展成为国内深具影响力的网络搜索引擎之一。

  (七)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势头强劲。近年来,立足文化资源和产业特色,我市积极打造文化会展业和文体旅游产业。充分发挥我市作为以玩具产业为主的全国最大动漫衍生品生产基地的优势,2013年成功举办了第五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与贸易博览会,共有来自海内外的418家企业参展,吸引观众超过60万人次,现场签约金额达33.5亿元,同比增长19.6%。2012年举办了第三届中国(东莞)国际沉香艺术博览会,实现交易额近3.5亿元,吸引游客近40万人次,通过这一专业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内外沉香业界的交流合作,促成莞香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成功举办图书馆年会2012年中国图书馆年会——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中国图书馆展览会,以“文化强国——图书馆的责任与使命”为主题,采取“会”“展”结合的方式,通过全国图书馆工作会议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经验交流会、中国图书馆学会学术会议、中国图书馆展览会三大板块活动,推动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和相关产业对接。2011年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广东)国际印刷技术展吸引了世界各地1261家企业和17万观众参展参观,成交额达50亿元,已成为世界第二、中国第一大规模的印刷展。

  二、存在问题

  我市文化创意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优。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主要集中在文化制造业,文化服务业发展有待提高。2012年,我市文化制造业增加值占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比重为67.2%,文化服务业所占比重却仅为30.8%,低于全省(39.9%)和全国(53.3%)的水平。二是龙头企业偏弱。文化创意产业小、散、弱等问题依然突出,我市的文化龙头企业规模普遍不大,缺乏像深圳华强、深圳腾讯、广州原创动力等级别的龙头企业,未能辐射带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发展。三是高端人才缺乏。人才是文化创意产业特别是文化服务业发展的核心保障,我市从事创意设计、品牌营销和运营管理的高端文化人才稀少,整个行业呈现出创新能力不足、附加值低的特点。

  三、发展思路

  当前,我市正处于推进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繁荣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建设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名城,对于优化我市经济结构、丰富群众生活和提升东莞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东莞市建设全国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名城实施意见(2011—2020年)》的有关部署,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思路是:

  (一)把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在现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围环境。一是在组织领导上切实加强。充分发挥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名城领导小组的职能,统筹协调和扶持促进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专家库,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为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出谋划策,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论证评估。二是科学利用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宣传《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东莞市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吸引外地文化企业特别是高新创意文化企业入驻我市,推动我市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积极协助名城办做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项目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申请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审核申报主体的各项材料,确保职责范围内的资金申报符合政策规定,充分发挥该政策的积极作用。三是在资金支持上强力保障。根据文化名城战略部署,2011年至2015年共设立16亿元的全国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名城建设项资金,具体用于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主要扶持对象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培育龙头文化企业发展、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知名品牌项目、奖励文化创意产业成果、补助文化企业贷款利息,等等。

  (二)把构建现代文化创意产业体系作为主要任务。我们将立足现有发展基础,积极构建具有鲜明特色、明显优势以及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文化创意产业体系。一是培育发展新兴文化创意产业,顺应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趋势,重点发展广告设计、建筑设计、工业设计、时装设计、家具设计等创意设计行业,积极发展集原创设计、生产制作、出版发行、外包加工和衍生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动漫游戏业产业链,重点发展以现代高科技特别是信息、数字技术为依托的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业和新媒体产业,鼓励制作开发资讯型、商务型、网游型、通讯型、教育型、下载型软件和网站。二是做大做强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包括人文历史、文物建筑、商贸文化、自然生态、体育比赛等内容的文体旅游产业,利用虎门鸦片战争遗址、可园博物馆等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项目;依托我市发达的会展业基础,结合我市的产业特色和人文资源,重点发展动漫、印刷等产业类和民间民俗、生态旅游、艺术收藏类文化会展产业。三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创意设计和新技术在印刷复制、图书出版、文化产品制造等产业方面的运用和普及,不断提升演艺娱乐产业的发展水平,促进文化与科技、创新、创意相结合,推动传统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升级发展。重点发展现代高新技术印刷产业,大力发展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兴出版产业,支持发展高创意、高知识、高技术附加值的文化衍生品制造业。

  (三)把完善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市场体系作为重要支撑。在出台各种政策措施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同时,我市将积极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为产业和企业的繁荣搭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一是突出园区(基地)建设的集聚。规划建设一批产业园区(基地),在土地使用、用水用电和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吸引企业入住,不断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发展,形成了产业集聚和规模效应。做大做强松山湖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扶持发展东莞市中心创意产业园区和塘厦“东八区”音乐创意产业园,发展动漫科技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现代印刷产业集群。二是突出文化展会的对接。立足我市制造业和印刷业发达的优势,坚持市场化、专业化的办展思路,大力提升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与贸易博览会,推动各地的动漫版权汇集东莞进行交易,搭建动漫产业、创意产业、设计产业与我市制造业的对接平台;做大做强中国(广东)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帮助印刷企业积极采用最新技术,推动我市印刷产业不断升级发展。三是突出文化科技的融合。依托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达的优势,规划和筹建一批文化创意产业技术孵化器,推进文化、科技和制造的融合发展,引导和支持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文化企业集聚,着力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具有发展潜质的创新型中小文化企业,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优势品牌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科技企业,推动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升级。


办理单位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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