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252)关于加快我市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内    容:

  工业危险废弃物是工业固体废物中对环境危害程度比较高的分类,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及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工业危废的产生量也呈现出逐年增加的态势。据市环保部门统计,我市年产工业危废约30万吨,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9类中的32个类别,而我市具有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9家,涉及类别仅有11个类别,缺少危险废物最终处置设施,近70%的危险废物需转移到外市处置。近年来,由于各地危废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等原因,我市每年均有大量的工业危废未能及时在东莞市内或转移至外市处置,导致企业在生产厂区内大量堆存或在外肆意偷排乱放。这些未能及时处理的以及每年新增的大量工业危废不仅侵占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给土壤、水体和大气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同时,由于危废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性质,简易堆存极易形成重大的安全生产隐患。

  鉴于目前我市工业危废处理工作已严重滞后于东莞经济发展,造成历史欠账越来越严重,其对东莞生态环境的危害以及投资环境的影响必须引起重视。为加强东莞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改善东莞投资环境,完善工业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十三五”期间应将加强工业危废处理作为污染源控制、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环节和领域,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危废处理体系建设,构建从生产源头→运输→处理→综合利用的全过程处置产业链条以及政府跟踪监管机制。


建    议:

  一、尽快落实措施处置大量堆存已久的工业危废,解决生产企业的燃眉之急。鉴于今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签署主席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修改,正式取消了省内危险废物转移的审批制度,同时,广东省内将有多家新建或扩建危废处理项目投入营运,因此,建议市环保部门借此契机,提前筹划、指引我市产生危废的工厂企业与市外省内有处置能力的单位接洽,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推动我市存量危废物在近期内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二、摸清底数,科学编制我市危废与严控废物的处置规划,合理布局全市危废处理项目。由于危废产生的复杂性、危废鉴别判定的技术难度,目前能够统计的只有纳入正规处理程序的危废数量,对偷排乱放或去向不明的危废却很难获得准确的数据。为加强危废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建议对全市危废产生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在充分掌握危废产生数量、企业分布、危废流向、自建处置设施以及历史遗留危险废物种类数量等数据的基础上,落实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市一盘棋”地布局我市危废处理项目,确保拟建处理项目的选址、规模符合近中期的实际需求,并预留足够空间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

  三、多措并举,加快推动我市危废处理项目的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危废处置能力。随着“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保法的出台,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很多此前并未进入统计的危废量将不断增长,处置能力缺口将越来越大,如过度依赖转移外市处置将导致我市危废处置工作处于被动局面,须加快提升我市自身的处置能力。

  1、大力提升存量处置能力。目前我市具有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9家,涉及类别仅有11个类别,且缺少工业危险废物最终处置设施。针对这部分现有项目的存在问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通过鼓励、引导企业利用市场资本的力量加强资源整合,促进项目重整重构,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管理升级实现处理规模与处理能力的大幅提升,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在审批上予以配合支持。

  2、全力推动新项目建设。一是新建项目标准要有所提高,可通过PPP等模式引进具有技术、资金、研发优势的企业,避免重复引进“既小又弱”型企业,提高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二是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合理制定奖罚机制,通过利益平衡机制解决危废处理项目选址难、落地难问题。三是各级政府部门着力提高危废处置项目的审批效率,协助企业加快完成建设前期审批手续以及竣工投产验收手续。

  四、加强中间环节监管,促进危废运输专业化。工业危废管理重点主要是“两点一线”,即生产源、运输线、处置方,监管的重点不仅要抓住源头和终端,作为中间的运输环节应同时得到足够的重视。因目前危废运输虽然实施了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但静态联单并不能百分百保证危废是被安全送达处置地点还是被半路倾倒,同时运输危废的车辆是否使用专用车辆也同样存在监管盲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与普通危险品运输相比,从事危废运输的车辆管理应更加严格,应对事故、风险的要求更高。因此,建议对我市危废运输行业进行严加监管,考虑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与车辆纳入危废专业运输单位名录,通过危废运输资质化促进危废运输市场规范化、专业化运作,减少危废运输环节安全事故与环境事故的产生。

  五、配套出台规范文件,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一是出台有关危险废弃物运输管理文件,落实环保部门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动管理机制。二是尽快编制我市危废处置的专项编制;三是尽快出台我市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落实部门、属地政府责任,完善联管联治机制。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部门答复

环保局答复内容:
  

  东环函〔2017〕1442号

  关于对市政协第20170252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理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基本情况

  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约4000家,产生的危险废物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类中的32个类别,产生量约30万吨/年。我市现有9家工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核准经营能力共22.2万吨/年,覆盖11个危险废物类别。目前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市场全面放开,只要持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均可在我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接受我市危险废物的城市主要有深圳、惠州、广州、佛山、清远、中山、江门、肇庆等8个城市。

  二、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

  根据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由省统一规划布点,粤东片区统一布点在惠州市建设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即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包括我市在内的13个粤东片区地级市,我市未有相关布点,因此,我市一直未建设焚烧填埋类处置设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地危险废物产生量剧增,特别是“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境保护法》相继出台,环境污染犯罪入罪门槛进一步降低,“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将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罪,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要求更为严格,各地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企业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在此形势下,全省危险废物量出现井喷,原规划的处置能力已不能满足处置需求,加上部分规划的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问题进一步凸显。2015年3月,省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的通知》(粤环〔2015〕26号),从推进源头减量、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鼓励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企业扩建或技术改造、充分挖潜现有设施的能力等4个方面对提升我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提出指导意见。“十三五”期间,各市正按省厅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随着全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的全面提高,我市危险废物转移出路困难已经有所缓解,2016年5-7月我局对危险废物需求市场做了相关统计,全市仅约300吨的危险废物需要协助转移。2016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签署主席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作出修改,危险废物省内转移不需要审批。此修改出台后,省内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跟踪管理,省内审批的取消,更大地发挥了市场配置作用,大大缓解了危险废物转移困难和积压严重的局面。2017年我市除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转移困难外,未再接到企业反映工业危险废物无出路的问题。但由于大部分危险废物转移外市,存在依赖度高、运输路途远、存在环境风险、处置价格高等问题,近期,我市规划了东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专用填埋场、等5个项目,力争2019年全面完成,实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达到60万吨/年,基本满足本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需求。

  三、正开展的相关管理工作

  (一)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是国家规定的对危险废物全面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我局一直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做为重点工作来抓,每年通过动态更新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制订实施方案、组织业务培训、现场指导督查、年度考核等措施,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市危险废物产生企业4000多家,按产废量实施分级管理制度,至2016年全市124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其中>100吨/年的国家级企业92家,>10吨/年的省级监管企业318家,>1吨/年的市级监管企业843家),要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10项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此外,通过强化管理计划备案审查、规范固体废物申报、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情况报送等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并每年开展省、市二级规范化管理考核抽查。

  (二)组织编制全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底数不清和规划滞后是目前各地出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重要原因。为科学规范我市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我市2013年开始启动编制东莞市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从摸清全市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产生底数入手,组织开展全市摸底调查工作,并委托专业科研单位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结合日常监管资料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基本掌握了我市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产生底数;同时组织开展周边城市调研,对广州、惠州、深圳、河源等市危险废物管理及建设规划进行调研,了解省内各主要城市处理处置能力建设规划情况,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在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合理提出我市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需求并科学布局,编制完成了《东莞市危险废物与严控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16-2030),报经市政府同意,于2016年3月正式印发实施。专项规划印发实施后,多家环保企业提出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计划,目前正结合规划,加紧推进处理处置项目建设。

  (三)全力推进处理处置项目建设。

  一是支持现有经营单位做大做强。积极协助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扩建、搬迁项目解决困难,不断提高现有经营单位处理处置能力。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原址扩建,增加废酸、废碱等高浓度废液处理设施,建成后处理危险废物类别将由现有1个类别增至13个类别,总处理能力将增至130500吨/年。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建筑主体工程建设,预计2017年底前可投入使用。二是鼓励新建处理处置项目。鼓励有实力有技术的社会机构,通过公平竞争投资参与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处置能力。新建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处理项目),计划综合处理处置25类危险废物,总处理能力5.45万吨/年,已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并上报省环保厅,目前正在加紧补充完善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回顾性环评,推进项目防护距离内立沙岛居民的搬迁工作。新建东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分二期建设,计划建设29个类别40.8万吨/年的危险废物、53万吨/年的严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围绕我市紧缺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现已对园区项目的规模、处置类别进行规划设计,正开展土规、城规调整等前期工作。三是积极探讨引进先进处理处置技术。目前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但用地指标也非常缺乏,寻找合适地块建设焚烧填埋等处置设施极为困难。因此,我们密切关注目前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利用处置技术,积极探讨引进适合我市实际新技术的可行性。目前,厚街垃圾焚烧厂正开展等离子体处置飞灰技术试验,目前进入环评阶段。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引进等离子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年处置危险废物0.99万吨,可处置6个类别的危险废物,计划2017年完成基建及设备选型,2018年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和环保验收。

  (四)加强协调,积极协助困难企业寻找处置出路。一是建立深莞惠经济圈危险废物监管处置协调机制,加强与周边城市沟通协调。充分利用深莞惠经济圈(3+2)环保合作平台,制定《深莞惠经济圈环保部门建立危险废物及严控废物监管处置协调机制实施方案》。2016年,深莞惠城市已经开展多次应急处理,包括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严控废物。2017年2月,深莞惠环保合作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会议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召开,会议听取了2016年深莞惠环保部门危险废物及严控废物合作工作情况,共同讨论在新形势新政策下如何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2017年深莞惠环保部门固体废物管理合作。二是积极做好指导工作。针对处置出路困难情况,2016年向各环保分局发出《关于反馈危险废物无出路企业信息的通知》,针对企业反馈信息,积极协助企业与接收单位沟通协调,紧急处理急需转移的危险废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拟建设完善我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加强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接运输监控系统,实现危险废物的运输、处理、处置等环节全过程跟踪监控,实现危险废物、严控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着实提高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适时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在全市范围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按季度申报登记,申报企业名单将以环境统计申报企业、市镇两级重点监管企业、危险废物申报企业作为基础,逐步扩大申报范围,最后实现全部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企业纳入管理名单。下一步将综合分析全面申报结果,开展相关调研,适时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明确各市直部门、各镇街的污染防治任务。

  三是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是产业发展的必要配套设施,是我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短板,我局将全力推进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的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十三五”期间全市危险废物、严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交通局答复内容:

  民革市委会:

  贵委会在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理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该件由我局和环保局分办,现根据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据统计,目前我市具有危险货物第9类(杂项危险物资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运输资质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5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34辆。一直以来,我局严格依照行业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做好危运市场准入和后续监管工作,督促危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下来,我局将继续抓好危运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危运企业、车辆准入机制,提高准入门槛,强化源头和准入方面的风险管控。二是开展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培训,对各交通分局行政许可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进行重点监督指导。三是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坚持专项整治和常态检查两手抓。四是督促企业按照行业标准完善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危运企业开展应急演练。五是做好节假日、重要时期、台风汛期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二、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公众网、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http://dlys.gdcd.gov.cn/)及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DSYGJ)等均可查询我市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信息。本市危险废物源头托运企业可通过上述渠道查验我市危险废物承运单位和车辆的资质。同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将本市危险废物运输企业和车辆纳入名录的相关工作。

  三、为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和交通运输事件,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建设的通知》(粤交安〔2015〕699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与市环境保护局签订了《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通过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各项合作,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督促相关危运企业依法做好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


  



办理单位 环保局,交通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