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015)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
内    容:
  外来务工人员(新莞人)通常指外地来本地城市打工的人员,一般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由于工作、生活环境以及其所受教育程度的局限,使得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贫乏,身心得不到有效的调整,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法制意识淡薄。近年来,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犯罪率中始终处于重头,居高不下。
  二是维权不得要领。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容易刺激他们冲动,发生跳楼等自杀行为,更为严重的是产生报复心理,影响社会稳定。
  三是精神生活缺失。超强度的的劳动以及简陋的生活环境带来的身心过度疲劳,在城市社会地位低下以及个别人的鄙视目光等,都会导致打工者频发身心健康问题。
  四是情感无处渲泻。外来务工人员背景离乡,让他们有缺乏依靠的感受,因此,人际关系敏感,会产生一定的强迫症状,甚而产生抑郁、恐惧、敌对等精神病性情绪。
  
建    议:
  一、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健康干预的政策体系。建议由政府的相关部门专门制定出台《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关怀实施办法》,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和精神健康问题进行最全面、最权威、最有效、最系统的梳理、规划和解决,从而让有关工作具备坚实的政策依据和支持。把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健康咨询、心理关怀服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让他们得到及时、稳定、可预期的专业心理关怀服务。
  二、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健康干预的长效机制体系。一是建立组织基础。政府通过规范性文件指定牵头单位、相关部门联动,保证相应职权、人员和经费,全面负责规划和执行有关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健康、关怀和危机干预等政策和工作;二是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设心理咨询门诊;三是建立心理援助热线;四是设立专门网站,建立医疗、卫生、公安、教育、消防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救助网络,定时关注和帮助高危人群;五是建立企业“每月心理健康日”制度,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情绪发泄的固定时间和平台,可以定期邀请心理专家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心理咨询、辅导和授课;六是建立社区定点“心理关怀岗”,以社区或村片区为单位,建立稳定正规的“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关怀岗”让至少1名有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定编定岗负责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关怀工作,策划、组织举办相关活动并定期走访辖区内企业单位。
  
提案者 尹利平,林喜荣
部门答复

人力资源局:

尊敬的尹利平、林希荣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工作的关心。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制定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关怀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健康干预的长效机制体系。
      
贵提案在《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建议》中提出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宝贵建议,很值得我们部门去研究探索实践,贵提案提出应该由政府的相关部门专门制定出台《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关怀实施办法》,政府通过规范性文件指定牵头单位、相关部门联动,保证相应职权、人员和经费,全面负责规划和执行有关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健康、关怀和违纪干预等政策和工作。我局认为这些建议有积极的作用,今后将根据市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心理辅导、家庭服务活动。
对于贵提案提出的建立企业“每月心理健康日”的办法,我局也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了类似的相关心理辅导、家庭服务等活动。针对新莞人夫妻分居、子女分离、就业、婚姻、子女教育和收入偏底等原因导致的社会压力、心理偏差或心理障碍等问题,新莞人社工为新莞人家庭提供婚姻辅导、家庭教育、子女教育、家庭纠纷调解、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等方面的服务。
       
三、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社会工作。
       
对于贵提案提出的建立社区定点“心理关怀岗”,以社区或村片区为单位,建立稳定正规的“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关怀岗”让至少1名有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定编定岗负责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关怀工作,策划、组织举办相关活动并定期走访辖区内企业单位的办法,我局也开展了类似的相关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服务工作。20107月,我局联合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在厚街、石排、清溪3个镇开展关爱新莞人志愿服务试点活动,并于同年年底在全系统推广普及。同年,我局在清溪、厚街、石排、横沥、莞城等5镇街开展新莞人社工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共有17个镇街开展社会服务的新莞人岗位社工有41名,其中24名市新莞人社工在厚街、东城、黄江等12个镇街驻点开展服务。社工联合志愿者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社会调查、家庭纠纷调解、子女关爱等多样化社会服务;万江等13个镇街在社区、学校、企业等新莞人聚集区创建21个社会服务站(点)。我局依托社会服务站(点)积极指导社工、志愿者开展各类关爱服务活动,部分镇街亮点纷呈,如桥头镇开展“我的时间我来规划”小组活动,帮助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树立珍惜时间的观念、掌握时间正确管理的方法、更好的进行学习和生活;虎门镇开展“虎门,梦想启航的地方”之广州大学城之旅活动,激发新莞人学生们对大学生活、未来人生的希望与斗志;石龙镇开展2016-2017年度贫困新莞人子女助学金派发活动,有效减轻石龙镇困难新莞人的家庭经济负担,让新莞人子女获得上学的机会,继续接受文化教育。
       
今后我局将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继续开展社工、志愿者服务工作,继续指导和支持横沥、凤岗、万江等镇街做好社工服务创新工作,有针对性地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心理辅导、医疗服务、困难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扩大社工服务范围。
再次感谢两位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会继续努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将贵提案的宝贵建议融汇到工作实际当中。


卫生和计生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
20170015号的会办意见

市总工会: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015号《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努力付出,他们背井离乡来到陌生的地方,在心理上承受着一定的压力,而大部分人都处在正常的心理应激范围内,只需适当的自我心理调节,有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大部分都能顺利地战胜心理的困扰。
东莞市精神卫生中心(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作为全市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一直致力于精神心理疾病的预防和宣传,尤其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2006年,我市精神卫生中心已率先在全市开通了第一条面向广大市民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的热线电话22113311。在接听的咨询电话中,占了八成以上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求助的心理问题一般为感情婚姻、人际关系、职业发展这三大类,外在的因素包括环境的改变、人际关系、家庭婚姻,内在的因素主要为性格、认知模式等,最容易出现的状况为失眠、焦虑、抑郁、强迫等。只要心理问题没有超出正常范围,如果对方愿意在电话里得到帮助,按照心理专业人员的协助,一般通过三到五次的咨询,都能获得明显的改变。如果心理问题超出正常范围或不愿意电话咨询,则建议其到心理门诊接受心理治疗或药物治疗。
此外,结合每年的“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重点面向外来务工人员、教师学生、社区居民等人群开展免费精神健康教育讲座,讲解精神疾病防治与心理健康知识。
接下来,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合作,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就业、就医、社区康复等福利待遇,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城市的归属感。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建立并完善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信息共享机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门诊、热线电话等,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健康水平。


  市公安局:

  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
  第20170015号的答复
  市总工会:
  政协委员尹利平、林喜荣同志提出的《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提案,我局根据本单位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针对提案中建议设立专门网站,建立医疗、卫生、公安、教育、消防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救助网络,定时关注和帮助高危人群。我局计划通过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为救助网络提供高危人群在我市的居住登记信息,协助其它部门进行定时关注和帮助。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贯彻实施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
  通过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媒体向群众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持居住证享受公共服务,促使流动人口主动登记申报居住信息。
  二、落实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双实”管理
  通过出租屋管理人员上门使用智能采集终端采集或流动人口主动申报的方式,全面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并在工厂企业、时租日租出租屋、房间达20间或租住人员达到30人以上的出租屋着力推广流动人口自助申报系统。
  三、加大出租屋管理执法力度
  改变过去对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不处罚或处罚少的状况,加大对违规经营出租屋的屋主、二手房东的查处力度,落实经营者信息报备和治安管理的责任。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社会服务管理“智网工程”工作
  理顺现有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管理主体责任,整合基层服务管理队伍,实行网格化治理,责任到人,全面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同时,拓宽信息来源,与社保、新莞人管理、人力资源等部门共享数据,实现“统一采集,多家共享”新机制。
  五、积极推进出租屋地方性立法工作
  积极推进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制订《东莞市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民政局:

市总工会:
   
市政协委员尹利平代表、林喜荣代表提出的《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 》(TA20170015)收悉。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 会办情况
近年来,我局结合自身职能,采取不同措施,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使他们真正融入社区、服务社区,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
一方面,建设“两个中心”,打造“三社联动”社区服务体系。从2011年开始,我市全面铺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市财政至今共投入约1.75亿多元资助各镇街共建成了101个综合服务中心(站),平均每个镇街至少有一个以上,逐步实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普惠化和全覆盖。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各级、各部门的建设需要,以及当地村()民的服务需求,设置了不同的功能室。同时,全市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均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组织运营的方式,共引进了15家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为社区居民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提供心理咨询、儿童课外课业辅导等服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另一方面,引导非户籍人员参政议政。2017年我市探索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参选村(居)委会成员选举试点工作,主要在非户籍常住人口是户籍人口5倍以上的村(社区)开展试点。要求试点村(社区)通过基层民主选举,增设1-2民非户籍的村(居)委会委员,促进非户籍常住居民参政议政。    
二、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着力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服务。
一方面,继续实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机制。修订出台《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和《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计划于2017 - 2020年,由市财政每年安排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专项资金,鼓励各镇街自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通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稳定正规的“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关怀岗”。
另一方面,加强对新上任非户籍村(居)委会成员的培训和指导。待新一届非户籍村(居)委会成员选举产生后,我局将统一召开全市新上任非户籍常住居民委员的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待遇保障和考核评议等内容,指导他们做好辖区内非户籍常住居民以及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东莞市总工会

东工函〔20171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2017001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尹利平、林希荣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建议》(第20170015号)提案收悉。市总工会作为本提案的主办单位,结合市卫生和计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局以及市公安局等承办单位的回复意见,提出答复以下: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努力付出,他们背井离乡来到陌生的地方,在心理上承受着一定的压力,提案中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身心健康进行了关注,提出了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健康干预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体系,有深刻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工会、卫生和计生、民政、人力资源、公安围绕着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生活、教育培训、文化等方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发展,丰富业余生活打造良好的环境,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一、注重阵地建设,打造服务外来务工人员的新平台
市总工会充分利用各镇街工业园区、大中型企业现有的职工活动场地和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先锋号”,并积极推进市、镇(街)、村(工业园区)、企业四级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的建设完善,目前全市四级先锋号已超过100家,“先锋号”内设心灵驿站等十大功能,为职工提供多元化、专业化、普惠化的服务模式。以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心灵驿站”为平台,打造职工心理关爱服务品牌。市总工会成立了由50名具有心理卫生专业资质的志愿者组成的心理关爱服务团,50名志愿者分为三级,省总工会心理专家团为一级团队,市相关院校、医疗机构心理专家为二级团队,经培训的一线工会工作者、工会社工和志愿者为三级团队,根据职工不同的需要,由不同团队免费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压力宣泄、心理辅导和心理关怀等服务,为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开展服务。一是 “一对一”心理咨询,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压力。外来务工人员在面临工作压力、家庭关系、子女教育、婚恋等多方面的问题,每周三下午和星期日上午都有资深心理咨询师坐诊市和企石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免费为职工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辅导,为外来务工人员疏导情绪,缓解心理危机;二是进企业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健康。市总工会“心理健康讲座进企业”系列活动设置了十二大主题,涵括不同维度不同层次的心理问题。近两年,讲座已覆盖全市32个镇街,参加讲座的外来务工人员达15000余人次。三是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成长,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寒暑假期间,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会来到东莞和父母团聚,为了减轻外来务工人员照顾家庭的压力,促进亲子关系和谐,工会各级“先锋号”联合多方资源,开展丰富的亲子服务,如“沟通零距离,团体共成长”小候鸟拓展学习小组、“缤纷花季”青少年手工兴趣小组、夏日缤纷气球小组等系列活动,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子女的沟通交流,减轻家庭照顾压力。
市民政局从2011年开始,在全市全面铺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市财政至今共投入约1.75亿多元资助各镇街共建成了101个综合服务中心(站),平均每个镇街至少有一个以上,逐步实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普惠化和全覆盖。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各级、各部门的建设需要,以及当地村()民的服务需求,设置了不同的功能室。同时,全市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均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组织运营的方式,共引进了15家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为社区居民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提供心理咨询、儿童课外课业辅导等服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市人力资源局依托社会服务站(点)积极指导社工、志愿者开展各类关爱服务活动,部分镇街亮点纷呈,如桥头镇开展“我的时间我来规划”小组活动,帮助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树立珍惜时间的观念、掌握时间正确管理的方法、更好的进行学习和生活;虎门镇开展“虎门,梦想启航的地方”之广州大学城之旅活动,激发新莞人学生们对大学生活、未来人生的希望与斗志;石龙镇开展2016-2017年度贫困新莞人子女助学金派发活动,有效减轻石龙镇困难新莞人的家庭经济负担,让新莞人子女获得上学的机会,继续接受文化教育。
市精神卫生中心在2006年在全市开通了第一条面向广大市民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的热线电话22113311。结合每年的“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重点面向外来务工人员、教师学生、社区居民等人群开展免费精神健康教育讲座,讲解精神疾病防治与心理健康知识。市人力资源局针对新莞人夫妻分居、子女分离、就业、婚姻、子女教育和收入偏底等原因导致的社会压力、心理偏差或心理障碍等问题,新莞人社工为新莞人家庭提供婚姻辅导、家庭教育、子女教育、家庭纠纷调解、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等方面的服务。
二、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政策机制,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工会律师团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近两年,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进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近190场,参加讲座的外来务工人员近50000人。每周二至周五下午,由工会律师团律师在市和虎门、石龙、塘厦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值班,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法律意识。同时,市总工会还聘请120名律师担任200家非公企业工会法律顾问,为职工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指导。
市民政局积极引导非户籍人员参政议政。2017年我市探索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参选村(居)委会成员选举试点工作,主要在非户籍常住人口是户籍人口5倍以上的村(社区)开展试点。要求试点村(社区)通过基层民主选举,增设1-2民非户籍的村(居)委会委员,促进非户籍常住居民参政议政。通过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媒体向群众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持居住证享受公共服务,促使流动人口主动登记申报居住信息。
市公安局落实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双实”管理。通过出租屋管理人员上门使用智能采集终端采集或流动人口主动申报的方式,全面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并在工厂企业、时租日租出租屋、房间达20间或租住人员达到30人以上的出租屋着力推广流动人口自助申报系统。加大出租屋管理执法力度,改变过去对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不处罚或处罚少的状况,加大对违规经营出租屋的屋主、二手房东的查处力度,落实经营者信息报备和治安管理的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社会服务管理“智网工程”工作。理顺现有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管理主体责任,整合基层服务管理队伍,实行网格化治理,责任到人,全面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同时,拓宽信息来源,与社保、新莞人管理、人力资源等部门共享数据,实现“统一采集,多家共享”新机制。积极推进出租屋地方性立法工作,积极推进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制订《东莞市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三、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社会工作
市总工会目前有26名社工,他们分驻18个镇(街)的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为广大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项目。同时,市总工会还组建了东莞市工会职工志愿服务总队,目前下属已有21支分队,注册志愿者总人数近1200人,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时长已达到5132小时,人均服务时长4.55小时。接下来,市总工会将进一步扩展东莞市工会职工志愿服务总队规模与成效,坚持以“爱心送万家”、“幸福满东莞”为主题,以公益性为原则,弘扬志愿者精神,为在莞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志愿服务和参与志愿服务的平台。
市人力资源局联合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在厚街、石排、清溪3个镇开展关爱新莞人志愿服务试点活动,并于同年年底在全系统推广普及。同年,我局在清溪、厚街、石排、横沥、莞城等5镇街开展新莞人社工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共有17个镇街开展社会服务的新莞人岗位社工有41名,其中24名市新莞人社工在厚街、东城、黄江等12个镇街驻点开展服务。社工联合志愿者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社会调查、家庭纠纷调解、子女关爱等多样化社会服务;万江等13个镇街在社区、学校、企业等新莞人聚集区创建21个社会服务站(点)。



办理单位 市总工会,卫生和计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局,公安局,市消防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