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01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013号提案《关于关于加快我市停车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提案内容,涉及交警部门职责的建议是“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加大对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近年来,全市交警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加强交通管理勤务安排,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纠违率,加大道路疏堵保畅工作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充分利用电子设备抓拍功能,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据统计,2016年,全市查处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近30万宗。接下来,我们将加大整治力度,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东国土资函〔2017〕1277号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013号提案的意见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郑金伙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停车设施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我局意见如下:
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为加快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我局积极配合市“三旧”办研究制定新的“三旧”改造地价计收政策,相关政策现已上报市政府审议。根据新政策,改造后为单独占地的社会停车场用地的,可按其他商服用地市场评估价的2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通过地价优惠,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村集体和市场主体积极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停车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配套。
郑金伙代表调研得出原有配建标准低,停车“历史欠账”问题突出,停车用地难以保障,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缺乏政策扶持,导致公共停车场建设难以推进。并提出五点建议对解决我市停车难问题有积极的作用,我局针对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1、我局已经大力支持停车设施建设,在本轮中期调整中全市用地规模紧张的情况下,为停车场安排600多亩用地指标,用于森林公园、虎英公园停车场等设施。
2、建设停车设施应体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原则,如进山洞、建多层、利用地下空间等。鼓励采用立体式、机械式的停车设施。还要与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路网布局等相衔接,远期近期结合,重点区域要优先解决。
3、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公共交通设施的投资力度,鼓励绿色出行。
4、我局将加快办理停车场项目用地手续,实行专人专责跟踪服务,及时研究解决相关用地问题,实时督办用地进度,确保停车场项目早日动工建设、早日投产运营。
5、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支持停车场建设的相关用地扶持政策,比如,对新建独立占地的经营性停车场用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规〔2016〕193号)有关规定,在供地方式上给予扶持,发布出让公告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允许以协议方式供地。
特此回复。
发展和改革局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01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郑金伙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170013号提案《关于加快我市停车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建议》从东莞机动车保有量入手,指出了停车设施总量不足、城市交通堵塞、“停车难”、“停车乱”的现实问题,并从原有配建标准低、停车“历史欠账”问题突出、停车用地难以保障等方面分析了问题症结,进而提出了“编制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快城区停车设施建设,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大力推动先进智能立体停车库发展”等具体建议,对此,我们深为认同,值得我们在工作中借鉴。
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增加有效供给,补强城市发展短板,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是惠民便民的重大工程,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国家、省和我市都十分重视停车场建设工作。2016年5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并提出了包括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加快高新技术在停车领域应用、加强违法停车治理等十七项工作要点和明确了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经市政府同意后,已于2016年7月印发实施。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按照《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要求,积极开展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交服务质量、《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编制、加快推广高新技术在停车领域应用等相关工作。我市各镇也积极加快镇内停车场规划建设,各镇街停车场建设工作均有不同程度的进展。为更好地促进停车场建设工作,我局将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针对您所提的建议,根据各会办单位提供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展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
我市《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明确,“坚持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原则,优先保障城市公交停车需求”、“坚持绿色出行原则,鼓励公共交通作为出行的首选方式”。根据职责分工,坚持公交先行,提倡绿色出行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交通局不断推进发展公共交通的发展,提高公交服务质量,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推进公交体制改革。为根本解决公交服务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公交服务水平,经深入研究论证,市委市政府审议并同意于2013年底正式实施《东莞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框架方案》,确定以“政府主导、企业自主、先点后面、量入为出、平稳推进、保障服务”的改革方向,通过开展中心城区、水乡片区以及跨镇公交改革试点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起,水乡新城公汽作为水乡公交经营主体正式运营,水乡新城公汽已开通了28条水乡区域公交线路,共投放公交运力307辆,除开往新塘太阳城的615路外,其余线路末班车发班时间均保证在21时以后。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已逐步整合原跨镇公交资源,并不断开通和完善跨镇公交线路,开通运营跨镇公交线路71条,线路总长度2752.5公里,投放运力1394辆。
(二)完善和优化公交线路。目前,我市共有公交运力5260辆,已开通公交线路434条,其中城巴运力870辆,线路72条,小巴200辆,线路16条;水乡5镇公交由东莞市水乡新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统筹运营,运力307辆,线路28条;全市跨镇公交运力1480辆,线路79条,其中东莞巴士有限公司经营的跨镇公交线路71条,运力1394辆;镇内公交运力2403辆,线路239条。为做好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接驳,提高公共交通系统运行效率,交通局按照《轨道交通2号线首期工程公交接驳实施规划》,对既有公交线路进行调整,加强跨镇公交、市区公交及镇内公交与轨道交通2号线的对接,实现常规公交对轨道交通站点的全覆盖。目前,全市共有114条常规公交线路与轨道交通2号线沿线各轨道站点接驳。下来,交通局将坚持因需制宜,广泛听取群众对公交线网的完善意见,密切跟踪市属重点工程、新建道路、大型公共场所的规划建设进展,根据路段、区域交通需求量变化,及时调整、新增公交线路,提升公交系统服务水平以及吸引力。
(三)提高公交服务质量。2017年1月,交通局已与东莞巴士、城巴、水乡、小巴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正式在我市实施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下来将通过履约考核方式,利用智能管理平台实时监控、现场监督等工作措施,加强公交线路发班正常率、车次完成率等公交服务指标的管控,落实东莞巴士、城巴、水乡、小巴线路发车正点率不低于80%、车次完成率不低于80%的2017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
(四)存在客观问题
目前我市公交体制改革虽已初见成效,但仍然存在制约我市公交发展的客观问题,主要如下:我市专用的公交场站较为缺乏,公交首末站、枢纽站以及公交车辆停保场地缺口大;部分地区主干道路仍存在公交站亭站牌建设不完善的情况,公交站亭、站牌建设滞后,站牌建设位置不合理;市区交通拥堵情况日益严重,特别上下班高峰期由于道路拥堵,造成公交运营效率低下,公交线路班次密度难以保证,群众候车时间长。
二、关于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加快城区停车设施建设。
根据职责分工,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等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根据市要求,市规划局已启动《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范围为大市区,规划将对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和片区进行停车调查,摸清停车场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从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收费等方面进行检讨和分析,预测未来停车需求,进而探讨市区停车配建标准和停车政策,并提出近期实施计划和实施保障措施及建议。其中,城市建筑停车配建标准的调整将通过《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编进行落实。下来,还需要规划、发改、建设、管理、地方政府等多部门共同努力,并结合现在的智慧停车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相关工作。
三、大力推动先进智能立体停车库发展。
建设机械式、立体式停车场(库)等先进智能立体停车设施,能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节约用地,以集约方式缓解停车难问题,对此我市予以鼓励和支持。《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第五点就明确,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协调规划、城管等部门,加大对各镇街(园区)的督促指导力度,要求依照规划,加快立体停车库等项目建设。
四、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相关政策,形成停车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资机制。
对于吸引社会资本,采取PPP、BOT等多种模式,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由于PPP已涵盖了BOT等模式,今后市财政部门将在停车场建设领域加紧研究推广采用PPP模式。2016年10月,东莞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政府投资基金已经完成招标和全面设立工作,市财政出资50亿元,社会资本认购150亿元,总规模达200亿元,主要投资于我市的PPP项目。市财政投资的城市停车场如果采取PPP模式建设,符合基金的投资范围,市财政部门将积极向基金的管理公司进行项目推介,由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决策投资,切实发挥基金对我市停车场项目投融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土地政策方面。市国土局在全市用地规模紧张的情况下,为停车场安排600多亩用地指标,用于森林公园、虎英公园停车场等设施,提出建设停车设施应体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原则,如进山洞、建多层、利用地下空间等。鼓励采用立体式、机械式的停车设施,还要与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路网布局等相衔接,远期近期结合,重点区域要优先解决。市国土局将加快办理停车场项目用地手续,实行专人专责跟踪服务,及时研究解决相关用地问题,实时督办用地进度,确保停车场项目早日动工建设、早日投产运营,同时,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支持停车场建设的相关用地扶持政策,比如,对新建独立占地的经营性停车场用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规〔2016〕193号)有关规定,在供地方式上给予扶持,发布出让公告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允许以协议方式供地。
五、关于加强对机动车依法规范停车的监督管理。
近年来,全市交警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加强交通管理勤务安排,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纠违率,加大道路疏堵保畅工作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充分利用电子设备抓拍功能,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据统计,2016年,全市查处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近30万宗。接下来,交警部门将加大整治力度,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对在部分路段存在利用汽车、人力手推车等占用城市道路(机动车道、人行道等)乱摆卖,影响交通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关规定,由城管局依法对无照商贩乱摆卖行为进行处罚。为优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无照商贩占用城市道路乱摆卖行为,城管局已将部分路段列入日常重点巡查执法区域,并派驻执法人员定点驻守,加强巡查执法。接下来,城管局将要求属地分局对中心城区各繁华商圈、学校周边等城市道路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无照商贩乱摆卖行为,将即时制止并劝导离开,如不听劝导的将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市容环境卫生保持整洁,道路畅通。针对现阶段停车场停车率低的问题,城管局将继续推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属地规划、交警以及城管分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城市道路停车需求及道路车流情况进行系统调研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规划完善城市道路停车位及完善道路停车管理机制,缓解停车场停车率低问题。
对于“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建立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实现停车资源的科学统筹和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提高现有泊位周转率”。根据职责分工,加快高新技术在停车领域应用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为推进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城管局前期已发文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倡导各镇(街、园区)在新建、改建公共停车场时,积极推广使用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同时,积极做好各种停车技术开发与更新。接下来,城管局将继续督促各单位推广使用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
感谢您对加快我市停车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