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010)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建议
内    容:
       融资租赁是当今国际上发展最迅猛的新兴服务产业之一,也是世界上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作为金融业和制造业较为发达的东莞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缓慢,远没有发挥出在经济发展及转型中的作用。
       在欧美等国家,融资租赁被视为“机器换人”的标配,1/3均是通过融资租赁展开的。但是在东莞,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还处在萌芽状态。但据统计,目前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约2100家,市场规模超过3万亿元,虽然东莞在2005年便有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但是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东莞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在东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有17家,市场渗透率不到1%。
       东莞融资租赁市场长期处于萌芽期,与供需信息没有有效地对接有密切的关系。随着产业的转型,很多制造型企业有自动化生产线的改造需求,但是企业很难从宽阔的渠道得知融资租赁公司的租金水平、门槛要求,并与其形成良好的沟通。

       东莞经济的发展需要培养融资租赁,融资租赁能够助力转型升级。


建    议:
       要进一步做大做强东莞的融资租赁市场,首先应该加大企业对融资租赁的认知度。企业对融资租赁的认知度还是比较弱的,缺乏融资租赁可以帮助企业扩大市场的需求的意识。以前,东莞很多大型的工厂外商投资,这些在东莞开展生产业务的往往是小车间、小作坊,它们的管理者仅是职业经理人,那么,能选择融资租赁方式也会相对较少。
       其次,应该充分挖掘融资租赁的资源优势。一是市场优势。东莞作为世界制造业名城,其实体经济远远高于全国同类城市,而融资租赁的特点是“融资+融物”,其经营是以“资金信用”为基础,集市场营销、资产运营、资产管理和资产处置为一体,能有效地控制资金去向,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基于这一特点,融资租赁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投资难,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促进实体经济的投资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二是东莞作为新型城市,通过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其经济总量大了,但同时在社会公共投入,民生工程以及环境治理等方面都将有着更大的投入。此类项目如能引入融资租赁公司,充分利用多方资源,将大大减轻东莞市政府的经济压力。
       第三,应该创新多种方式完善融资租赁服务。去年,东莞正式出台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补助政策。作为全省细化融资租赁扶持资金使用的试点城市,2016年至2018年三年内,东莞将每年由省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东莞市财政配套专项资金1亿元,共同设立“省市共建专项资金”,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正对融资租赁行业持续释放政策红利。然而,东莞融资租赁市场还非常不成熟,智能装备制造业产业链条亟需优化。同时,东莞目前融资租赁在税收、产权登记、征信信息等方面的不完善,需要用创新的手段优化和完善。为了进一步开拓融资租赁市场,东莞需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拓展融资租赁市场得建立完整的体系,发挥好政府、融资租赁机构、企业的作用,撑起整个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从政府的角度,政府做好引导完善融资租赁的产业链条相关工作,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并驾齐驱;融资租赁公司要迅速进入现代服务业的角色,做好违约保险、质押的配套工作,拓宽融资租赁的市场前景和价值;作为企业,加强投入融资租赁的的意识,明确可通过融资租赁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提案者 黄启标
部门答复

东莞银监分局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20170010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东莞市商务局:
      
黄启标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提案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分局对提案中有关内容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融资租赁业是我市大力支持和发展的行业,对于加速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东莞银监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培育设立本地金融租赁公司,鼓励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加快发展。
       
一是加快筹建本地首家金融租赁公司。分局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指导东莞银行做好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筹建工作,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筹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15年,该拟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已列入广东银监局的非银行机构的设立规划,并于12月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名称为“东银泰业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去年以来,分局持续就筹建工作与广东银监局、东莞银行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加快金融租赁公司的筹建进展。
       
二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辖区银行机构积极加强与融资租赁公司的合作,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一方面, 丰富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有实力的融资租赁公司交流经验和未来合作方案的探讨,如东莞农商行、邮储银行等银行机构已与多家融资租赁公司达成战略合作计划。另一方面,创新产品给予授信支持,如东莞农商行通过应收账款(租金)质押、应收账款(租金)保理、机器设备抵押等方式拟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总体授信或单一项目授信。
接下来,分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工作引领,指导东莞银行加快推进金融租赁公司的筹建工作,同时督促辖区银行机构持续完善金融服务,有效支持融资租赁创新发展。


  财政局:

  市商务局:
  黄启标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案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局对提案中有关内容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作为全省融资租赁试点城市,除了“省市共建融资租赁专项资金”2亿元外,我市于20172月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9号),进一步加大融资租赁的政策组合扶持力度。该工作方案中提出,加大各类融资租赁机构招引力度,鼓励市内外各种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在我市设立融资租赁企业,加快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积极推动产融结合,融资租赁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大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融资租赁公司与互联网、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合作,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搭建产融互动平台。加强行业交流与国际合作,支持举办国内外研讨会、推介会等各类交流对接活动等。
  综上,针对促进融资租赁发展,省、市已多渠道出台财政扶持政策。2017年,除了省市共建专项资金外,我市在市商务局已设立“融资租赁专项”资金,根据我市的实际需要,按政策内容安排年度专项资金。综上,我们建议,有关企业应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好现有政策,加快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



办理单位 商务局,东莞银监局,金融工作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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