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银监分局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010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东莞市商务局:
黄启标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提案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分局对提案中有关内容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融资租赁业是我市大力支持和发展的行业,对于加速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东莞银监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培育设立本地金融租赁公司,鼓励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加快发展。
一是加快筹建本地首家金融租赁公司。分局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指导东莞银行做好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筹建工作,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筹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15年,该拟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已列入广东银监局的非银行机构的设立规划,并于12月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名称为“东银泰业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去年以来,分局持续就筹建工作与广东银监局、东莞银行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加快金融租赁公司的筹建进展。
二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辖区银行机构积极加强与融资租赁公司的合作,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一方面, 丰富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有实力的融资租赁公司交流经验和未来合作方案的探讨,如东莞农商行、邮储银行等银行机构已与多家融资租赁公司达成战略合作计划。另一方面,创新产品给予授信支持,如东莞农商行通过应收账款(租金)质押、应收账款(租金)保理、机器设备抵押等方式拟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总体授信或单一项目授信。
接下来,分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工作引领,指导东莞银行加快推进金融租赁公司的筹建工作,同时督促辖区银行机构持续完善金融服务,有效支持融资租赁创新发展。
财政局:
市商务局:
黄启标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案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局对提案中有关内容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作为全省融资租赁试点城市,除了“省市共建融资租赁专项资金”2亿元外,我市于2017年2月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9号),进一步加大融资租赁的政策组合扶持力度。该工作方案中提出,加大各类融资租赁机构招引力度,鼓励市内外各种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在我市设立融资租赁企业,加快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积极推动产融结合,融资租赁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大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融资租赁公司与互联网、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合作,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搭建产融互动平台。加强行业交流与国际合作,支持举办国内外研讨会、推介会等各类交流对接活动等。
综上,针对促进融资租赁发展,省、市已多渠道出台财政扶持政策。2017年,除了省市共建专项资金外,我市在市商务局已设立“融资租赁专项”资金,根据我市的实际需要,按政策内容安排年度专项资金。综上,我们建议,有关企业应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好现有政策,加快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