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房产管理局
东房函[2016]168号
关于东莞市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008号提案的答复
叶宝维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如何转变物业管理为物业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给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你的提案所建议的内容主要涉及物业公司的内部管理,对物业公司如何更好的开展工作提出了具体、细致的建议。这些建议符合我市群众对物业管理的要求,同时也契合时代发展的要求。现将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第一、第四点的说明
我局在不断创新管理模式,采用互联网加政务的模式,目前正在南城试用东莞市房产市场服务监管平台。该平台是在我局的指导和监管下,由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联合开发的行业自律性服务和监管系统。平台具备如下功能:一是业主可以通过平台直接高效地向房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反馈小区管理问题,房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直接在平台及时跟踪处理,从而有效地遏制问题的发生、扩大、上升;二是平台具备业主投票功能,小区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可以借助这个功能进行表决,以公开、公正、透明的科学方法避免投票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三是业主可以直接在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和指定中介机构代理交易,确保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防止被不良中介忽悠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这个平台旨在创新行业管理模式、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业秩序、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关于“积分制物业服务管理,推行管理与服务的共赢”的建议的说明
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经常涉及多方利益,为了有效解决相关问题,我局经常采用社区、房管所、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协商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住建部、省住建厅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降低企业进入物业服务市场门槛,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及信用约束机制。我市自主开发了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以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信息为基础,整合税务、质监、食药监、公安等45个部门1400万条企业信用信息,按照企业基本信息、审批许可资质信息、违法违规不良信息、表彰奖励信息四大类,全方位展现企业在各个环节和领域的信用情况。公众可在系统上查询物业服务企业的信息,一经发现无资质或存在违法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进行举报。同时,全市14个部门共同实施了“红黑榜”发布制度,先后发布了50期次诚信“红黑榜”,包括“红黑榜”企业7521户次。对于违法失信的物业服务企业,各部门将实行联合惩戒,提升企业违法成本。
2017年广东省住建厅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的认定,由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研究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规范,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我局也一直注重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倡导物业管理公司加入行业协会,支持物业管理行业做强做大,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三、关于“投入专业团队,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的建议的说明
2016年,为了支持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发展,我局专门划拨10万经费,联合东莞日报集团、市物业管理协会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物业人”活动,传递“最美物业人”正能量,树立和谐榜样,营造行业争先创优氛围。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物业管理规范化长效机制,我局将草拟《物业管理办法》,并报市政府审核后颁布。《物业管理办法》将界定各部门在小区物业管理的责任,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完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成立程序,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机制,为维护我市物业管理秩序及业主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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