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007)关于加强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
内    容:
  广东的老龄化水平呈不断上升趋势,当前,哪怕是我们东莞这座年轻的城市,老龄化的速度也在加快。据统计,2015年东莞老龄化率已达15.26%。根据《2015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末东莞常住人口825.41万。而据《广东省统计年鉴2015》,2014年末东莞市常住人口为834.31万。两者相比,2015年比2014年少了8.9万。作为“世界工厂”,东莞曾吸引了大量劳动力。“十一五”期间,虽经历了金融危机,但我市常住人口净增数达166.41万,共增25.36%,排全省第三。但“十二五”期间,东莞常住人口净增数仅2.93万,共增0.36%,年均增长率仅为0.07%。不管是净增数还是增长率,东莞均排珠三角末位。东莞市人口老龄化、结构失调趋势日益凸显。

  为积极面对人口结构正在加速老化,东莞市委、市政府近年来通过努力,并实施积极政策措施,结合“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充分发挥各社区作用,对我市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但目前我市仍面临重视不足、养老服务体系缺乏、养老医疗保障措施相对还比较薄弱、老年教育事业投入不足、老龄工作机构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为促进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出发,把养老事业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全局,提升养老事业的重视程度,科学计划,有序部署,逐步促进起发展。


建    议:
  一、建立健全老年医疗健康保障制度
  改革、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解决医疗经费来源,逐步形成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开设老年医院、老年人护理院、老年医疗康复中心、老年病门诊,实施家庭病床,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并坚持探索建立长期的护理保险制度,护理保险基金主要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和个人账户划拨、社会捐助等渠道解决。
  二、加强规范养老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一)加强管理规范的制定和监管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养老机构建设标准、验收制度。着力规划和建设好公立养老机构,在养老环境、管理、服务上做好示范作用,在全市树立标杆和服务评星级,政府推出积极的奖励鼓励政策。
  (二)全面放开养老市场,搭建必要的平台,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大型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业,兴办规范的养老机构,发挥其社会性作用,并开发资源渠道,积极开展老年人护理人员的专业和素质培训,提高服务技能,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三、积极探索养老事业的发展新途径
  (一)创新养老事业的模式,推动东莞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建立“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模式。在如今这个社会新时代,大部分老人对机构养老还是比较抵触的,反而更倾向于社区和居家养老,养老事业也应多元化方向发展,改变以往机构养老的单一模式。
  (二)拓展农村养老新思路,变“分散养老”为“集中养老”,在条件适宜的地方,利用闲置场所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在乡村建立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政府在公共财政有一定优惠倾向政策,完善农村养老补贴、高龄津贴制度,通过提高老年人收入这个路径,解决老年人“有钱养老”的问题,适当减低社会、家庭养老负担。
  (三)积极开展精神养老,要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开展老年文化传播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完善文体娱乐设施,开展多样化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 建立对称的信息交流平台,避免老年人的暮年心理问题。
  四、努力培育和发展养老产业
  结合东莞市经济发展实际,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做好产业规划。要落实土地配置、税费减免、审批的优惠扶持政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养老事业,注重培育老年人休闲、健康、养生、文化等服务市场和老年用品市场,推动养老事业的市场化、产业化、规范化发展。只有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养老事业发展资金,多元化投资才能使老龄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提案者 叶宝维
部门答复

民政局:

尊敬的叶宝维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逐步建立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发挥了养老服务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主要工作和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着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近几年来,我市积极主动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创新发展。印发了《东莞市20132015 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发展布局;以市府办名义出台了《东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方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同时,市民政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意见的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东莞市敬老院建设运营补助试行方案》、《东莞市敬老院建设规范及服务成效评估试行办法》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确保上级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我们在夯实上述服务政策的基础上,着力在政策体系上下功夫,切实加强部门协作,以制定《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发展我市社会养老事业十三五规划、土地划拨政策、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等等为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为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健康、规范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
  二是着力加强养老机构及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先后投入资金1亿多元,资助各镇街新建(扩建)敬老院,目前全市共有31间镇(街)公办敬老院,3家市属公办养老机构,均达到省级敬老院标准,整体硬件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大力推进公办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登记率达到94%,圆满完成了省厅交赋的任务。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新增床位,按照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10000元的资助;对收住我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人的,给予每人每月补贴120元的运营资助。共投入1.14多亿元资助兴建或改造160多个“星光老年之家”,建起了一批集娱乐、休养为一体的老年人休闲场所;同时,2011年起,投入超过1.54亿元打造95个市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我们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和星光老年之家,整合资源打造了17个省级居家养老示范中心,4个“幸福计划”试点,123个农村幸福院,当中设立老人日间照料室,为广大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等社区养老服务。
  三是着力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从2006年开始,我市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启动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对新开办的居家养老服务的村(社区)一次性给予5万元开办经费补助(对经济欠发达村,由市慈善会另外给予一次性5万元开办经费补助),享受无偿服务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40 元,享受低偿服务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360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1亿多元,在580个社区(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实现了有养老服务需求村、社区100%全覆盖,解决就业岗位近2000个。同时,进一步扩宽了服务对象范围,从201511日起,将全市符合条件的部分计划生育失独特殊家庭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与居家养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等享受.目前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老人达17236人。
  四是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在大力推进居家逐步扩面的同时,我市着眼于满足老人不断增长的实际需求,把实施96993“平安铃”服务项目作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有益补充和拓展延伸,并同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紧急救护配套信息服务系统。20114月,我市引入市慈善会中惠熙元慈善基金资助开展居家养老平安铃服务项目。通过现代通讯、智能呼叫、互联网等技术依托,有效整合老年人、社区工作者、社工、志愿者、紧急救助单位和社会服务企业等公共服务信息资源,为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健康咨询、家政对接、精神关怀、人员定位参考服务等人性化贴心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014年起,平安铃安装及服务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全额负担。目前,全市享受“平安铃”服务老人达11790人。
  五是着力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一方面,为提高户籍人员老年护理水平,将“养老护理员”项目纳入个人自主参训补贴,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750元至1850元的培训补贴。另一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到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范围内,初、中级补贴1600 元,高级补贴2200元,技师、高级技师补贴2500元。同时,对招聘的社区“4050”服务人员,邀请省、市相关培训机构开展专业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一步促进了服务人员整体素质。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5期共计有171人次参加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班,其中获得由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初级护理员94人,中级护理员38人,高级护理员39人,有效提高了我市养老服务水平。
  六是大力推进医养结合。今年4月,我市被国家民政部、卫计委确定为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地区。自承担试点以来,先后组织了市卫计、财政等部门和部分养老机构先后前往上海、苏州、无锡、杭州、成都、重庆以及省内部分城市考察养老和医养融合情况,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东莞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主要任务、时间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要求。同时,将医养融合发展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卫生事业发展、民政事业发展等“十三五”规划之中,明确提出,推进养医结合模式发展,并鼓励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为实施医养结合试点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经与市卫计局协调,我市首批试点采取在医院办养老院、在敬老院办医院的方式进行试点方式推进,同时明确了在医院办养老院,要符合敬老院设置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兴建;在敬老院办医院定位为护理院标准,即至少新建或改造50张床位以上,配备必要的医生和护士的方式。确定在东坑医院、洪梅医院、石龙敬老院、沙田敬老院、黄江康湖护老中心开展试点工作。
  下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采取七项措施大力推进我市社会养老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好《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东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东莞市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专项规划》、《东莞市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东莞市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东莞市资助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实施方案(修订)》等为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为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健康、规范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
  二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加快推进对道路、楼宇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是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市一级要成立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培训、示范、服务和统筹规划;在镇(街道)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开展社区(村)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在社区(村)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具体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同时,着力拓宽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通过政策扶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服务单位,兴办或运营老人供餐、日间照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四是着力推进机构养老服务。一是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五保、低保对象中的失能、失智及70岁以上计生扶持老人提供养护服务。二是依据省民政厅的要求,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模式,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逐步实现社会化运作。三是建立养老服务业公平有序的定价机制,除由政府主办且经营的养老机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外,其余的实行市场定价。四是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新增床位和运营补贴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来莞兴办综合性强,集医疗、养老于一体的民办养老中心或者护老养老院,进一步加强护理人员水平,为老人提供良好优质服务。
  五是大力推广医养融合服务。根据民政部安排,我市被确定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国家级试点地区,要求我市积极创新,勇于探索,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同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疗签约服务覆盖率和健康管理率均达到60%以上。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到2020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疗签约覆盖率和健康管理率均达到80%左右,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这些都为我市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下来,我们要以承担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为契机,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
  六是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一是将养老服务业作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新的经济增长点,纳入现代服务业的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业项目,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支持。二是支持企业积极研发安全有效、适合老年人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三是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家政服务、组织开展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等方式,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四是加快高端养老社区建设,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需求。积极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吸引各类资本参与高端养老社区的建设和运营。新城建设应充分依托生态绿地的地缘优势,规划建设高端养老综合社区。老城区通过结构调整、功能置换、资源盘活,提供养老护理水平。
  七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将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纳入我市职业教育体系和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支持本市高职院校、中等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服务学科,或采取定向委培的形式,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保健、护理、康复、营养、社工等专业人才。同时,将养老服务业急需紧缺的高级管理人员、专技人员作为人才引进的重点,符合相关规定的,申报社会事业领军人才并入选的给予每人每月相应津贴。
  衷心感谢您为我市养老事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一如继往支持和关注我市养老事业发展。


办理单位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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