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004)关于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稳定卫生技术队伍的建议
内    容:
  在当前的医改大环境下,医生价值如何实现,是医改的核心问题。正如钟南山院士所言,“没有公平合理的利益机制,缺乏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劳动收入,医者难以静心,患者也难以安心”。
  医务人员从事的是高风险、高脑力劳动、高精神压力、高度责任感的工作,直接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参与者。随着社会经济生活不断发展,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群众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需求及期望值日益增高。解决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保持良好的就医环境,是稳定医疗卫生技术队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当前,医务人员的待遇及其面临的问题——医生对自己收入不满意已成为目前社会的普遍现象。中国医师协会日前调查了北京、广东、辽宁、山西、河南、贵州、四川、青海等地3182名医生,调查数据显示,有91.9%认为自己付出与报酬不相符;对当前职业环境,39.5%认为“较差”;24%为“极为恶劣”;仅有7.44%的人认为当前医师执业环境“良好”;而认为“极为恶劣”的比例较10年增加了一倍多;44.82%的医师想放弃医师职业,62.4%的医师均不愿意子女报考医学院校,其反映出的当前医师职业忠诚度的严重缺失已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此外,由于大多数人对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水平的“怀疑”和对大医院、专家门诊的“迷信”,舍近求远往大医院跑,结果导致大型医院人满为患,也正因为如此,大医院高昂的医疗费用和有限的医疗资源成为“看病贵、看病难”的主要根源之一,由此产生的“过度诊断”、“小病大治”等问题更促使医患矛盾频发。
  由此可见,当前医务人员面临着问题主要有:一是工资待遇低;二是工作强度高、工作压力大;三是职业风险高,执业环境差。其中关键又在于如何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教师、公务员等岗位的待遇已得到了逐渐提高,可医务人员的待遇却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2016年9月14日《人民日报》题为“只有提升医务人员待遇,医改才能成功”文章一针见血的指出“只有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医务人员‘有里有面’,医改才能成功”。
  
建    议:
  1、提高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坚持正确的社会舆论引导,向公众正确宣传。建议相关部门,尤其是各级媒体应深入了解医务工作者的工作性质和实践工作的艰辛,真实地宣传和报道绝大多数好的典型。呼吁社会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卫生工作者,塑造医务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
  2、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建议加大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将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纳入政府的财政核算,由国家全额支付,建议多考虑医务人员的付出与回报的平衡,保障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让其平均收入至少能达到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的1.5倍到3倍,逐渐向国际水平靠拢。作为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业,医生收入待遇保持持续稳步增长,也是廉洁行医的需要。让医生切实受益,才能留住人才,调动医生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已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
  3、保障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执业保险,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及时出台关于医务人员劳动强度规定,超过劳动时间、强度,根据超过额度给予相应补偿。强制带薪休假;不鼓励带病上班,强制体检;严格控制医务人员连续工作时间,超过上限,强制休息,使其及时补充能量。
  4、减轻工作压力,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医务人员编制,完善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医院开设娱乐场所、休闲茶吧、心理咨询室等,免费享受定期疗养,增加文艺体育集体活动,使医务人员得到正确及时的帮助,减少心理上的不适应和精神上的疲惫。
  5、改善医疗职业环境,营造良好的诊疗秩序
  建议执法部门加大依法打击无理医闹的力度,营造良好的诊疗秩序。提倡正确的维权意识,支持依法从医理性看待医疗纠纷。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正确地引导和处置医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增加晋升、进修及学习机会,让医务人员提升自我
  在培训晋升方面,针对基层和人才缺乏的岗位,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重点加强特色专科诊疗、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在职称晋升中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让医务人员安心充电提升自我。
  自我国启动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至今,新医改已推行了多年,国家和政府对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的呼声不断,但成效一直不明显,真心希望医改能切实推进,能有效提高医护人员的待遇。
  

提案者 黄硕松
部门答复

卫生和计生局:

黄硕松委员:
   
您提出“关于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稳定卫生技术队伍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就提案的内容现回复如下:
我市作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联系城市,现正进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探索工作,为推进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作了一定工作。
一、建立合理薪酬分配制度稳定医务人员待遇
(一)实施绩效工资。2011年我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局以及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发东莞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强调在保障我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前提下,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稳定和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切实促进我市卫生医疗事业的全面建设和均衡发展。为配套完善东莞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我局制定《东莞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意见》,提出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目的的绩效考核工作意见。绩效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挂钩,同时也是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在应用考核得分进行绩效工资分配时要充分考虑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社会效益等情况。
   
(二)加大财政补障力度。为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减轻公立医院的负担,我市财政部门对公立医院均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管理。一是对市人民医院等9家市属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经费予以补障。二是设立疾病应急救助资金解决公立医院疾病应急救助欠费问题。市财政部门每年筹集资金规模参考上一年我市市属公立医院应急救治发生的欠费情况,按财政负担50%的原则确定下一年度应急救助资金规模。三是加大对卫生人才培养投入力度,保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增加对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备购置经费的补助,在2015年市财政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两个培训基地各补助了150万元的基础上,2017年再各补助350万元。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万元。四是对市属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进修培训给予经费补助,每年选派6名学科带头人到港澳台地区进修培训,选派35名业务骨干到国内著名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培训。
二、完善卫生计生人才激励机制
贯彻落实“人才东莞”战略,加快推进我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2015年东莞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特殊津贴试行办法》(东府〔2015113号),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名医评选实施办法(试行)》,从东莞市卫生计生系统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疾控、中医及科研等领域工作的、且在东莞医学界有较大贡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评选出东莞名医(类别分一类名医、二类名医和三类名医),享受市财政每年名医特殊津贴(一类5万元//人,二类4万元//人,三类3万元//人),连续补助3年。目前评选出首届“东莞市名医”198名,已领取特殊津贴。
三、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2014年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成功招聘了222名高级职称和硕士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人才,全部纳入编制管理。2015年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招聘326名专业技术人员。为解决我市卫生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市政府出台《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试行办法》。2015年至今我系统引进60名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
同时,市财政部门加大对公立医院经费投入,扶持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和加大人才培训引进力度。2016年我市设立公立医院院长专项资金,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医院筹集20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培训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业务骨干优秀人才培训及补助经费、重点专科建设补助及奖励经费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深化卫生计生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全面推行以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
(二)加大卫生计生人才投入的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加大支持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断完善临床医师培养体系;加大对全科、急诊、儿科、康复、院前急救、精神卫生等薄弱领域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办理单位 卫生和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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