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250)关于妥善应对“全面二孩”后东莞市教师资源短缺问题的建议

内    容:

  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在为“全面二孩”政策点赞的同时,如何妥善应对“全面二孩”后东莞市教育资源短缺问题,也成为摆在我市相关部门面前的一大紧迫难题。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学前和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结构中,女教师所占的比例比较大,生育问题自然将成为突出矛盾。“不少学校80%以上是女教师,要是扎堆生育‘二孩’,会使原本就人员缺少的学校‘雪上加霜’。”

  目前,各镇街各中小学校师资紧缺现象已开始显现,一方面是学校女教师数量太多,扎堆生育带来了学校某些班级和课程频繁更换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另一方面随着政策放开带来的学龄儿童的增加,学校师资也会逐渐紧张。


建    议:

  全市各教育相关部门要合理预测幼儿园和基础教育学位需求,提前谋划,积极应对,做好相对应的教育发展规划,科学进行学前和中小学师资配置。

  1. 科学核定学校教师编制,完善教师年龄和性别结构。从源头上解决目前幼儿园和中小学普遍存在的教师缺编问题,科学核定学校教师编制才是根本。建议对在校学生增长较快、育龄女教师人数较多以及承担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任务较重的学校,实行编制统筹调剂,保证学校运转与发展不受影响。完善教师性别结构,保证各个学科都有男老师,在进行工作安排时,同一年级、同一个班的任课老师,采取老中青都有的年龄搭配,尽量缓解老师怀孕对正常教学的冲击。

  2.采用合同聘任制,实行同工同酬,让顶岗老师尽心尽职。老师休产假后,很多地方都采取了临时聘任老师的办法一解“燃眉之急”。目前许多学校代课老师与校方之间的聘用协议基本都是一年一签,这样的待遇,直接导致了顶岗教师对学校的“零归属感”。为了让学校补上缺口,同时又不影响教育质量,应该改善代课老师待遇,采用合同聘任制,实行同工同酬,增强代课老师归属感和责任心。

  3.加强教师人才储备,建立健全后备人才库。教育部门应该建立教育服务中心储备师资,类似人才储备库,一旦出现临时性减员,可以从中抽调老师上岗。后备教师人才来源主要为6类,分别为身体健康的退休教师,拥有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高校及科研院所教师,师范院校待就业的毕业生,以及拥有足球、美术、金融等方面教学专长的志愿者等。

  4.发挥区位优势,加强与省内及周边高校的合作。继续加强和省内外、市内外各师范院系的联系,积极为高校师范生提供优化实习平台,推动教育实习基地向全市中小学逐步覆盖。可从优秀实习生中遴选临聘教师解决休产假等原因需要短期聘请专任教师问题。对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实习生,可考虑在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盘活社会教育资源,加强与社会力量合作。积极与社会办学力量和文化、体育等专门领域部门(不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对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学校短期教师缺岗和第二课堂活动、特色学校建设等师资问题。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部门答复

市编办答复内容:

一、现阶段难以大量大增教师编制。我市公办学校现有教师编制可以解决户籍人口及部分新莞人子女入学需要。但由于我市外来人口众多,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距离50%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根据中央“约法三章”精神,各级政府机构编制不得突破控编基数,控编减编工作纳入政府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无法大量增加教师编制。
二、统筹调配全市学校编制资源。针对各镇街教育发展不平衡、教师及编制资源分布不均的情况,我办联合贵局大力推动教师合理轮岗流动,同时实行学校空编全市统筹使用,同时对教师招聘、调动等环节加强管理,落实属地政府控编责任,有效挖掘教师编制资源,先后对东城、沙田、桥头、石碣、虎门、厚街、横沥及部分市属学校进行了编制调整,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地区性超编问题。
三、调剂增加教师编制。对于编制缺口较大的新学校,调剂补充一定编制,满足基本办学需要。2016年全市共调剂增加教师编制102名。
四、鼓励创新办学模式。探索公办学校运行新机制,如东城虎英小学、虎门镇万科梅沙实验小学等,着力破解编制需求难题,充分调动社会资源,解决基础教育发展需要。


 
人力资源局答复内容:

  市教育局:
  民革市委会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妥善应对“全面二孩”后东莞市教师资源短缺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我局提出如下会办答复意见:
  关于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该法第十九条还明确了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劳动合同期限为必备条款。学校与聘用教师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为维护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今后我局将加强宣传,引导学校与聘用教师签订期限较长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同工同酬,《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即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近年来,我市把宣传贯彻同工同酬摆在突出的位置,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就业平等,加强同类岗位女性、外来务工人员、劳务派遣员工等重点群体享有同工同酬权利的政策法规宣传。今后,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配合教育部门规范学校招聘用工行为,切实保障聘用教师享有同工同酬的合法权益。
 
  
 
教育局答复内容:

民革市委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妥善应对“全面二胎”后东莞市教师资源短缺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目前全国放开二孩政策,我市公办中小学校教师队伍中女教师约占总教师数的60%,其中育龄女教师在女教师中占比较高,确实面临较大的因二孩政策带来的短期教师缺口压力。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控编减编文件要求,面对当前编制总量不增、教师补缺需求较大的情况,各镇街采取了临聘教师、特聘教师等不同方式补充教师缺口,所需资金解决方式由各镇街结合实际确定。
  为保证教师队伍质量,继续稳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发展,我局和各镇、街十分重视临聘教师的管理问题,主要做法如下: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临时聘用代课人员工作管理的通知》(东教人〔2010〕7号)规范临聘教师的管理,把好临聘教师的入口关。二是争取当地政策支持,争取聘请临聘教师的专项经费保障,用于学校因二孩生育、长期病假和支教等原因须聘请临时教师的经费开支,减轻学校公用经费压力,保障临聘教师的工作福利待遇。三是研究制定有关临聘教师管理办法。学习借鉴兄弟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加强临聘教师队伍的管理,对临聘教师的招聘、准入条件、待遇水平、聘用合同等方面将作出更为规范的规定。四是鼓励各镇街和学校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先行先试临聘教师的招聘渠道和管理模式。有的镇街通过镇街集中聘请分配或学校自聘自用的方式开拓用人渠道,激发教师积极性。有的镇街探索通过购买教育服务的模式规范配备临聘教师,保证教师队伍的质量,目前已有相关镇街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派出体育专业人员到学校协助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跆拳道等特色体育项目的教学、训练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到了学校师生和家长的好评。五是调研草拟新的编制统筹使用方案。在我市事业编制总量只减不增情况下,严控公办中小学校人员编制,建立超编台账,统筹使用全市学校空编总额。六是和华南师范大学、湛江师范学院、东莞理工学院、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多所省内外师范院校合作,每年为我市输送几百名实习教师。七是构建教育人才库。以参加我市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为人才库基础,通过积极宣传,邀请、鼓励符合教师资格的人才加入我市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库。这既为临聘教师提供资源渠道,拓宽用人渠道,也为教育人才择业提供了信息化平台。
  另外,您提到的教师男女比例结构失衡问题,与师资补充的源头也有关联。目前,我国师范院校教育系列的生源男女比例约为2:8,近年报考我市公开招聘教师的男女比例和实际录取的比例基本与师范生源比例持平。我们也建议学校在工作安排的时候考虑男女和年龄段的合理搭配。同时,对于您提出其他的建议,我们会在完善临聘教师管理工作中考虑。
  



办理单位 教育局,人力资源局,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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