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240)关于加快完善公共交通,控制机动车规模,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建议

内    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先后实施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各种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空气质量达标率大幅提高,从2010年的73.4%上升到2016年的87.1%。但目前以臭氧污染为特征的大气复合型污染较严重,形势仍不容乐观,治理难度更大。

  机动车尾气中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颗粒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污染危害巨大。机动车尾气,是臭氧、PM2.5和二氧化氮的主要来源之一,已成为许多大城市的首要污染源。根据中国多个主要城市的大气污染源解析分析结果,机动车排放在城市本地污染源贡献中,占比达到了20-30%。东莞市PM2.5的来源中,机动车污染占21%,是第二大来源。

  尽管我市近年来对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大黄标车淘汰、规范机动车环保检测、严格新车准入、提升车用成品油质量、推广新能源汽车等,但目前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和激剧的增加量,排放更多的污染物,给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带来更大压力和难度。

  为确保我市空气质量如期改善达标,必须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优化市民出行交通方式,尽早控制机动车规模,全面防控机动车污染。


建    议:

  办法:

  一、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构建以“公交为主”的交通体系。合理的城市规划、便利的公共交通,能从源头减少机动车出行的需求和机动车污染排放,是遏制城市空气污染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重要的手段。建议我市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合理布局站点,搞好交通换乘枢纽、自行车及步行系统等基础设施,做好镇街之间、区域公共交通设施的对接,逐渐构建起以“公交为主”的交通体系,减少机动车的污染排放。

  二、合理控制汽车保有量和增长速度。我市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约20万辆的速度增长,2016年底超过220万辆,另还有大量的外地车在我市行驶。庞大的机动车保有量不仅导致交通堵塞,行驶缓慢,而且急剧增加了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量。与我市近邻的广州、深圳都已采取了机动车限购、限行等政策,建议我市综合考虑道路承载能力和大气污染形势,加强研究,尽早采取措施,合理控制汽车保有量和增长速度,并适当提升新能源汽车占比。加大外省和外市车辆,尤其运输车辆,在我市道路行驶的限制和监管力度。

  三、改善交通结构,鼓励市民绿色出行交通方式。目前我市已建或在建的轨道交通不少,建议围绕轨道交通站点构建公交体系,优化公交路线,优先保证绿色低碳出行,完善步行道、自行车道等设施,引导人们绿色出行,增大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交通方式,减少机动车尤其是私家车的行驶。



提案者 陶谨
部门答复

交警支队答复内容: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24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交通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240号提案《关于加快完善公共交通,控制机动车规模,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关于合理控制汽车保有量和增长速度的问题,目前,我支队办理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登记等业务都是严格按照公安部条令执行,对机动车实行登记限制及上路行驶限制的政策须由市政府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决定。经了解,我省已实施限牌的广州和深圳,限牌及限行的政策分别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的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交警部门作为协助部门在职能范围内配合执行。如市政府就制定限牌或限行政策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我支队将配合提供相关法规依据、机动车数据、业务量、交通拥堵情况等信息以供参考。
  
  
 
市规划局答复内容:


东规议函[2017] 39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240号会办意见的函
市交通局:
东莞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240号《关于加快完善公共交通,控制机动车规模,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非常认同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的建议。在正在上报审批的新一轮《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中,提出将东莞市打造成“公交都市”的交通发展目标,同时提出“构建以大运量轨道交通为骨干,中运量公交(现代有轨电车、快速公交等)为骨干补充,常规公交为主体,其他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公共交通系统”。
此外,为推进我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我局正结合新一轮总体规划要求以及当前发展实际,组织编制新一轮的《东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30)》。同时,为保障公交基础设施落地建设,按照市公交改革办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指引》,在公交基础设施用地规划、资金保障、建设机制、综合开发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技术和政策建议。


 
发展和改革局答复内容:

一、轨道交通是我市公共交通网络的主骨架,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轨道交通建设,一直将其作为市政府每年重点工作任务来抓。2016年5月,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开通试运营,昭示着我市正式迈入轨道交通时代,预计莞惠城际、穗莞深城际将于今明两年陆续开通运营,全市轨道交通网络架构进一步完善。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抓紧完善全市轨道交通一体化规划, 启动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理顺各规划轨道交通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引导我市轨道交通有序发展;推进1号线一期工程在今年全线开工建设,尽快与2号线形成“十字”交叉的城市轨道交通骨架网络;推进赣深客专东莞段动工建设,同时,加快编制赣深客专塘厦站引入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交通规划,实现多种轨道交通有机衔接;开展未建线路工可研究,稳定2号线三期、3号线一期、1号线东延线、1号线西延线等线站位等。
二、新能源汽车具有高效节能、资源环保等低污染的特点,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重点发展的绿色产业。建议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展。以公共领域用车为推广重点,2017年至2020年,全市范围内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纯电动比例不低于90%,其余1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不得低于75%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25%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使用燃油车;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的机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5%,其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5%。同时,支持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新能源汽车规模化使用。


 
环保局答复内容:
  

  东环函〔2017〕772号

  关于对市政协第2017024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交通局:

  经研究,我局对市政协第20170240号提案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我局通过加强源头控制、年审把关、日常监管、手段更新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做起,全方位扎实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不断上新台阶,有力减少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主要工作及成效如下:

  一、实行在用车定期检测,加强在用车管理

  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年审同步进行,对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环保部门不予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交警部门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准。同时建成网络监控系统,实行机动车在线检测实时监控,对高排放车辆,尤其是黄标车尾气检测实施全过程跟踪,杜绝检测机构违规作弊等检测行为。2016年定期检测机动车共90万辆,达标率88%。累计核发环保标志244万辆。

  二、建立联合道路抽检执法机制,加强日常监管

  由环保单独或与公安交警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在市建成区停车场及道路实施不定期抽检,责令排气检测超标车辆限期维修,排气检测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与公安交警部门路检联合执法常态化。2016年共抽检机动车4715辆,查处超标车辆583辆。

  三、逐步扩大环保限行范围,加强环保限行管理

  自2010年起逐步扩大环保限行,目前已实施全市范围24小时环保限行,并在限行区内建成300多套电子抓拍系统,对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进行自动抓拍,有效加强了黄标车的监管力度。

  四、加强环检机构的监管,推行规范化检测

  对环检机构实施不定期的现场抽检执法,防止检测作假行为的发生。通过网络监管,推动环检机构检测的规范化。如建立了网络实时监控黄标车检测报警制度,设置柴油黄标车通过检测的自动报警功能,通过远程比对,及时对可疑车辆进行核查。多管齐下,加强对环检机构的监管。

  五、全力推动黄标车淘汰

  2016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各相关单位密切协调配合,通过制定实施多项政策,开展轨迹排查与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在用车监管等举措,2016年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75万辆。机动车污染物节能减排累计0.22万吨。

  六、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联合道路执法,加大对违法上路黄标车查处力度。继续加强人工执法力度,将我市黄标车纳入交通管理黑名单,黄标车冲禁区纳入交警日常执法范围,充分用好“车辆违法不及时处理,三次扣证、十次扣车”的规定,对多次违法未处理黄标车依法实施扣证扣车;对已强制注销但仍在路上行驶黄标车辆加大查处力度。交通部门加强对客、货运企业黄标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二是继续强化镇街督导,指导镇街因地制宜开展淘汰工作。由市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持续的对镇(街)进行工作督导,帮助镇(街)协调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动态掌握镇(街)淘汰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镇街实际情况,指导镇街因地制宜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持续跟进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并定期通报。

  三是进一步加强在用车管理。加大在用车监管力度,推动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对年检车辆实施排气检测。对排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交警部门不予通过年审。按照要求推动环检机构实现检测数据联网、进一步规范环检机构检测行为。通过网络监管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环检机构实施监管,防治环检机构违规作弊检测行为发生。

  七、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控制机动车规模,创造绿色出行的基本条件,我局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建议交通部门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改善交通结构,鼓励市民绿色出行交通方式。围绕轨道交通站点构建公交体系,优化公交路线,优先保证绿色低碳出行,完善步行道、自行车道等设施,引导人们绿色出行,增大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交通方式,减少机动车尤其是私家车的行驶。能从源头减少机动车出行的需求和机动车污染排放,是遏制城市空气污染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重要的手段。

  二是建议交警部门合理控制汽车保有量和增长速度。综合考虑我市道路承载能力,加强与规划、城管、交通、等部门研究,尽早采取措施,合理控制汽车保有量和增长速度,加大外省和外市车辆,尤其运输车辆,在我市道路行驶的限制和监管力度。

  三是建议经信及发改部门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进一步完善LNG新能源汽车加气站布局,完善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布点安装。


    
交通局答复内容:

陶谨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公共交通,控制机动车规模,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等职能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提升城市绿色出行供给服务水平
  (一)推动公交体制改革发展。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公交运营过度市场化、运营主体小散弱、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我市自2010年起开展公交体制改革的研究,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公交体制改革办于2013年12月31日印发了《东莞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框架方案》,正式启动公交体制改革。本轮公交体制改革,我市主要在稳步推进公交资源整合等工作基础上,试点推行政府购买公交服务模式。在公交资源整合方面,我市先后对水乡片区5镇(指中堂、麻涌、道滘、望牛墩、洪梅)及跨镇公交资源开展了整合,其中,水乡片区5镇自2014年7月1日起不再延续“一镇一公汽”模式,由新组建的市水乡新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承接和统筹运营片区公交服务,截至目前,市水乡新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已投放公交车307辆,共开通公交线路28条(包括5条通往广州地区的跨市公交线路);跨镇公交资源整合工作于2014年11月21日正式开展,由我市新组建的东莞巴士公司采取“边运营边整合”的方式,在新增运营线路的同时,逐步整合原有8家跨镇公交企业的126条公交线路、1986辆公交车。目前,跨镇公交资源整合工作已基本完成,东莞巴士公司已投放公交车1428辆,共开通公交线路71条,初步实现了对跨镇公交的规模化、集约化运营。在运营模式方面,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自2017年1月起对城巴公司、小巴公司、水乡新城公司、东莞巴士公司试行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运营模式。该模式以合同方式约定各项运营服务指标,依托智能公交管理平台,对4家公交企业的运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线上监督,并辅助管理部门透过指标的完成率定期分析评估企业运营现状,有针对性地督促企业跟进处理运营问题,促使企业转变运营理念,进一步将服务质量放在更加重要位置。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运营模式实施后,4家公交企业的整体服务质量有了一定程度提升,截至今年第一季度,上述4家公交企业整体的车次完成率、首末班正点率、发车正点率分别保持在90%以上、95%以上、85%以上,均优于2016年监测的全年整体平均水平。
  (二)加强规划引领统筹。一方面,按照市政府部署,我局先后组织完成了《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首期工程公交接驳实施规划》、《东莞市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衔接规划》、《东莞市公共交通规划修编(2017-2020)》、《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公共交通规划(2017-2020)》的编制工作。另一方面,我市正上报审批的新一轮《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中,提出了将东莞市打造成“公交都市”的交通发展目标,以及“构建以大运量轨道交通为骨干,中运量公交(现代有轨电车、快速公交等)为骨干补充,常规公交为主体,其他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公共交通系统”。同时,为推进我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市城乡规划局结合新一轮总体规划要求及当前发展实际,正组织编制新一轮的《东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30)》。
  (三)持续优化公交线网。一是结合市民出行需求,及时新增和调整一批公交线路,持续完善公交线网覆盖。从2016年至今,我市共新增公交线路31条,调整公交线路93条。二是强化轨道交通2号线公交接驳。自2014年下半年起,我局部署开展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2号线的接驳工作,统筹优化轨道交通2号线沿线常规公交线路,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14条常规公交线路与轨道交通2号线各轨道站点接驳,线网可覆盖全市大部分镇街(园区)的中心路段,以及主要的商业、住宅及公共场所,其中,7条城巴线路末班服务时间延长至23:30以后。
  (四)加快调整公交车燃料类型结构。2012年11月起,我市在公交行业推广应用LNG清洁能源公交车。进入2014年以来,根据省有关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部署,我局强化有关公交行业应用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宣传,并通过调整有关政策措施,引导公交企业投放应用新能源公交车。截至目前,全市LNG和新能源公交车达4309辆,占公交总运力(5326辆)的80%,LNG和新能源公交车在我市公交行业的实现了较大规模应用,行业节能减排成效得到了持续提升。
  (五)提升公交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一是自2015年以来与元光科技、东莞通、洞天科技等企业合作,先后推出了“车来了”、“东莞通”、“UU出行”等实时公交服务APP,免费提供给市民使用。二是自2014年起,在公交行业推广应用“东莞通”系统,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200多辆公交车安装使用了“东莞通”车载刷卡机具,东莞通有限公司已发行“东莞通”公交IC卡(含普通卡及特定对象公交专用IC卡)达270万张,市民在刷“东莞通”普通卡方便乘坐公交、地铁的同时,还可享受票价的9折优惠。三是根据公交体制改革部署,2015年10月,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启动了智能公交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平台已完成基本的功能模块建设,4家纳入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公交企业已接入平台,实现了公交运营的线上监控。
  (六)试点推出公共自行车服务。经市政府同意,2016年,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市东实公司负责建设实施的轨道交通2号线旗峰公园站公共自行车系统试点项目启动建设,经过近一年的筹备、建设和调试,该系统于2016年12月16日投入试运行。试点项目覆盖了我市轨道交通2号线旗峰公园站及其周边主要区域,包括23个租赁站点,辐射范围达14平方公里,投放1200辆公共自行车,市民可通过刷“东莞通”卡,或下载东莞公共自行车APP,注册开通功能,实现扫描租车使用。
  (七)加强绿道网络规划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绿道网络,引导和方便市民绿色出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制定了《东莞市绿道升级行动规划》(送审稿),在我市市区原有绿道网的基础上,对绿道进行升级和完善。规划中提出了绿道网完善建议,沿轨道站点周边布设绿道,把轨道站点周边大型居住区、商业区、公共服务设施联系起来,将东莞绿道网络和轨道站点有机地连接起来,进一步完善绿道网络,引导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出行。目前,《东莞市绿道升级行动规划》(送审稿)已报市政府审定,将待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管,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
  近年来,市环境保护局从加强源头控制等基础性工作做起,全方位扎实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有力减少了机动车排气污染。
  (一)实行在用车定期检测,加强在用车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年审同步进行,对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环保部门不予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准。同时建成网络监控系统,实行机动车在线检测实时监控,对高排放车辆,尤其是黄标车尾气检测实施全过程跟踪,杜绝检测机构违规作弊等检测行为。2016年定期检测机动车共90万辆,达标率88%。累计核发环保标志244万辆。
  (二)建立联合道路抽检执法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由环保单独或与公安交警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在市建成区停车场及道路实施不定期抽检,责令排气检测超标车辆限期维修,排气检测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与公安交警部门路检联合执法常态化。2016年共抽检机动车4715辆,查处超标车辆583辆。
  (三)逐步扩大环保限行范围,加强环保限行管理。自2010年起逐步扩大环保限行,目前已实施全市范围24小时环保限行,并在限行区内建成300多套电子抓拍系统,对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进行自动抓拍,有效加强了黄标车的监管力度。
  (四)加强环检机构的监管,推行规范化检测。对环检机构实施不定期的现场抽检执法,防止检测作假行为的发生。通过网络监管,推动环检机构检测的规范化。如建立了网络实时监控黄标车检测报警制度,设置柴油黄标车通过检测的自动报警功能,通过远程比对,及时对可疑车辆进行核查。
  (五)全力推动黄标车淘汰。2016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各相关单位密切协调配合,通过制定实施多项政策,开展轨迹排查与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在用车监管等举措,2016年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75万辆。机动车污染物节能减排累计0.22万吨。
  另外,关于合理控制汽车保有量和增长速度问题,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登记等业务均严格按照公安部条令执行,对机动车实行登记限制及上路行驶限制的政策须由市政府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制定发布。日后,如市政府就制定限牌或限行政策组织研究,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常规公交方面,我局将按照市政府部署,会同财政、公安、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深化公交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有关财政扶持公交发展、公交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政策,并结合轨道站点周边公交场站设施建设情况,持续做好轨道交通站点的公交接驳工作,保障市民公交出行;按照省有关政策要求,继续推动公交行业应用新能源汽车,督促公交企业在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按要求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方面,市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抓紧完善全市轨道交通一体化规划,启动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理顺各规划轨道交通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引导我市轨道交通有序发展;推进1号线一期工程在今年全线开工建设,尽快与2号线形成“十字”交叉的城市轨道交通骨架网络;推进赣深客专东莞段动工建设,加快编制赣深客专塘厦站引入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交通规划,实现多种轨道交通有机衔接;开展未建线路工可研究,稳定2号线三期、3号线一期、1号线东延线、1号线西延线等线路站位等。
  (二)研究推广公共自行车服务。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将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待试点项目试运营管理期满一年后,对其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再由规划部门对中心城区、松山湖高新技术区及轨道交通2号线主要交通站点进行公共自行车系统规划研究,呈市政府审定后逐步推广实施。
  (三)进一步加强在用车管理。市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将我市黄标车纳入交通管理黑名单,充分用好“车辆违法不及时处理,三次扣证、十次扣车”的规定,对多次违法未处理黄标车依法实施扣证扣车;继续强化镇街督导,指导镇街因地制宜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进一步加强在用车管理,对排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予通过年审,通过网络监管和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对环检机构实施监管,防范环检机构违规作弊检测行为发生。
  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的建议。
  

 
市城管局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办理单位 交通局,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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