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23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商(会)合作, 共推莞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建议

内    容:

  2016年2月27日,东莞市人大通过了《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坚持开放合作,推进开放型经济上新水平”,“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2016年5月,东莞市获批成为全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城市,这些都预示着东莞将在更高起点上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国际经济合作,任重而道远!

  伴随着政府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及“走出去”发展战略的推进,东莞积极拓展境外投资合作的领域和方式,取得了重大的成效。近年,东莞对外直接投资增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15年投资总额增长超过160%,投资企业个数增长64%。至2016年6月,东莞累计设立的境外投资企业有469家,涉及中方投资总额13.6亿美元。这说明,东莞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从“单向引进”模式到“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模式转变,有了重大突破。在这方面,以东莞市商务局为主的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帮助企业“走出去”都给予了大力支持。比如,对在东莞依法登记的商(协)会及企业,经市商务局备案,组织企业参加指定的境内外贸易型展览会;对境内展位每个1000元、境外每个2000元予以组展奖励,受到广大企业的赞许。

  但是又必须看到,东莞开放型经济要发展提升,还面临严峻的形势:一是,以美国为首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加工出口面对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二是,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以来的国际经济下行起色不明显,美欧日韩等国及台湾地区政治动荡与经济不景气,导致市场收紧;三是,在深化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中,东莞近年来新增市场主体在总量和企业总量虽然均居全省地级市第一(至2016年11月底,全市市场主体累计达到82.87万户,其中企业32.11万户,企业户数比2012年112.4%),但诸多创新型小微企业新的产品技术要打开国际市场,缺乏相关政策的了解决,经验及能力不足;四是,中小企业营商成本日益增高,想参与“走出去”发展,靠单打独斗成本不堪重负,很多民营中小企业都希望“抱团取暧”互相帮助,期盼各种商会或协会能“拉一把”。因此,如何按照刚刚召开的东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 “着力提升国际合作水平,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要求,和对“东莞突围”的部署,我认为,必须通过政府与商会(行业协会)进一步地合作,建立新型工作机制,使更多的中小微创新型企业,能带着自己的技术、产品、服务走出去,这应该是一个重要的思路。


建    议:

  1、建立商务局、经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与在莞的商会、异地商会、行业协会的常设联系机制。一是建立与在东莞登记注册的15个省级异地商会的合作制度,并定期召开商务局与商会会长联席会议,了解企业参与国际市场发展问题,共同研讨“走出去”发展策略;二是对有关外向型企业,定期与行业协会共同进行有针对性的外贸易市场专业分析及政策指导;三是政府职能部门、工部联与商会共同组织会员企业到境外考察,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等。

  2、利用广东自贸区建设的契机,不断创新我市会展经济发展。建议改进海博会组织方式,为小微企业参加海博会搭建低成本及更便利的桥梁和舞台。目前,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已成为东莞继欧美、日韩地区之后第三大贸易伙伴。2016年东莞组织了第三次海博会,参加会议的有73个国家地区,52个国家和地区参展,有效地推动了东莞与海丝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国际贸易、文化交流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合作交流。建议,在举办下一届海博会时,可以创新一种组织参展方式:为在东莞注册登记的异地商会(省、市级)各配置一个展位,由各商会联系有意向参会的小微会员企业共享一个展位参展,节约企业成本,同时又有针对性的与海丝之路各国和地区的商务交流(目前,在东莞注册登记的异地商会已有121家,其中省级15家、市级51家,县级的55个)。

  3、推进政商(会)深度合作,走出去办“工业园区”。在莞的异地商会会员企业,经过在东莞二、三十年发展,在资金、管理、技术、产品上都已经具备较强的扩张力,他们一方面总部扎根东莞做强做实,另一方面又回到家乡办工业园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甚至有的已经在东盟一些国家开办了企业常驻办事处,体现出东莞经济的一种新活力和新能量。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异地商会的这些优势,把更多商会会员企业引入“一带一路”建设的轨道。在这个方面,政府与商会的深度合作有合有分。合:就是在对外投资办园区的国家或地区的选择上,政府和商会共同考察,共同商定。分:就是在走出去办“工业园区”过程中,政府只负责穿针引线、信用担保、综合服务、外交保障;而商会或行业协会则负责引导企业选择产业、要素投入、管理模式。这既拓宽了东莞企业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的路子,又对东莞构建全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城市也是十分有意义的。


提案者 骆文
部门答复

 
经信局答复内容:

   关于对东莞市人大第20170239号提案的

  会办意见

  市商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商(会)合作, 共推莞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建议》(第2017023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快培育建立全市行业协会体系。我市相关职能部门以政策引导为切入点,结合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要求,对不同类型的行业协会进行分类指导,进一步规范协会的办会、办事程序。同时,要结合我市当前行业协会建设的现状,进一步明确“调整、改造、提高”的发展目标,加大对行业协会的政策扶持力度,对我市鼓励发展的支柱行业协会应予以重点倾斜和扶持,从场地、人才、资金、经费、设施等多方面为协会的发展和做大做强创造条件。

  工商领域是我市经济建设的主战场,进一步扶持和发展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协会与政府、政协的沟通和参政议政,对于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利益,改善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方式,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扶持,优化行业协会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好各级政府对行业协会发展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用好和用足政策,同时积极研究和推动我市行业协会扶持政策的制定:一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政府部分公共服务、事务性事项,采取公开招标、项目发包、项目申请、委托管理等方式,以契约为基础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向社会购买服务。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和奖励机制,促进、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采取购买服务、项目招标等方式,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三是鼓励社会组织拓宽筹资渠道,增加公益积累,壮大自身实力。在加强风险控制措施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另外,继续支持行业协会举办各种行业交流、培训、展览展销活动,并及时宣传国家对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为行业协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此为,加大对行业协会的宣传,提高行业协会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同感,为行业协会开展业务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加强合作,推动行业协会明确自身职能。根据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进一步加强与行业协会合作,分步实施政府职能转移。把适合由行业协会开展的职能和工作事项委托给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协会作用,配合政府做好行业管理和服务。一是要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作用,如协助草拟制定产业政策、行业标准规范、产业规划或提供决策咨询,在行业调查、统计、项目论证、资质评定等方面工作,也可尽量委托授权行业协会实施。二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直接面向行业企业的资源优势,加大与行业协会在招商引资工作的合作。三是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创建名牌,协助企业开拓市场,应对贸易摩擦,举办展销会、研讨、业务交流会,为行业提供经贸合作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要尽快建立行业协会规范承接行使政府转移、委托的相关职能和工作事项的机制,积极协助协会申请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或进行有偿购买服务,进一步提高协会开展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


 
商务局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办理单位 商务局,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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