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235)关于将广东科技学院雅苑宿舍区高压线铁塔基座迁移到校区外的建议

内    容:

  关注教育事业发展,解决教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责任,对于促进社会主义人才培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科技学院前身为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2011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现名。该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系等六系两部三院,现有本科专业23个,在校全日制学生17106人。

  学院地处东莞市南城区,临近东莞市植物园,环境优美。学院横跨环城路,环城路南侧校区为教学生活区,北侧校区为雅苑宿舍区。在雅苑宿舍区内有2座高压线铁塔基座,与学生宿舍之间仅有十几米的距离,且位于师生出行与户外活动的必经通道上。该校区常住的近6000名学生每天都要从2座铁塔下穿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有意外事故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且极易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


建    议:

  建议协调供电部门将上述2座高压线铁塔迁移到校区外,以确保学院师生的人身安全。


提案者 黄弢
部门答复

 
东莞供电局答复内容:

  黄弢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广东科技学院雅苑宿舍区高压线铁塔基座迁移到校区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承办单位,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经现场确认,提案提及广东科技学院雅苑宿舍区的高压线路为220千伏彭洞变电站10千伏F16雅园乙线4#塔至#5杆之间的电力线路(其中#4塔所接台区是农民公寓台架,不属于我局资产),我局一直按照固定巡视周期对该相关电力线路进行巡视,该相关电力线路自投运以来一直安全稳定运行。

  二、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及《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10千伏架空线路的保护区范围为导线向外两侧水平延伸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 26860-2011)以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SCSG 510001-2015),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与人员、工具及材料的安全距离为0.7米。经现场确认,220千伏彭洞变电站10千伏F16雅园乙线4#塔至#5杆之间的电力线路与邻近学生宿舍的最少距离约15米,对地高度约10米,相关距离均符合上述有关条例、规定及规程的要求。

  三、根据《广东电网公司输配电设施迁改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管理规定,“已运行输配电设施一般不允许进行迁改,如确需进行迁改,应执行‘谁要求谁出资’的原则”;根据市领导对《关于上报市属重点工程电力迁改工作流程建议的报告》(东发改〔2014〕268号)的批示,电力迁改“建设方式实行实物补偿,即由建设单位按电力行业的标准完成从可研报告、设计、招投标到施工、供电方案及措施等相关工作,其中,电力迁改工程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应通过供电局审批”。

  综上,鉴于该相关电力设施与邻近构筑物以及人员的安全距离符合国家、南网以及我市的相关条例、规定及规程的有关要求,因此不建议对该相关电力线路进行迁改;如因故确有迁改需要的,建议由相关单位组织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迁改可行性研究报告送我局审核,具体是否可以迁改,将以可研报告的审核结果为准。

 
  



办理单位 东莞供电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