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125)关于重视镇街农贸市场建设与运营,将“创文”成果惠到实处的建议
  农贸市场作为农副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以其灵活、简单、直观方便的交易方式,适应了供需双方对产品的交易需求,在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连结农产品生产销售环节、扩大内需促发展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市有农贸市场超过五百个,是名副其实的农贸市场大市,大部分市场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中期,基础设施较差,市场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艰巨。2006年以来,市政府大力开展农贸市场整治、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建设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使我市农贸市场的档次和规模不断提升和扩大。特别是,今年6月份市委部署基层精神文明建设“补短板、促提升”工作及开展文明创建整治提升百日行动以来,在社会各界、各部门努力下,我市农贸市场的面貌得到进一步提升。这一系列举措,提升了城市品位,取得了一定成效,值得充分肯定。

  但是,镇街农贸市场的整治与提升,也存在一系列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府投入不足,部分镇街农贸市场相对落后。农贸市场根据层次不同分为:大型农副产品市场、批零兼营农贸市场、零售经营市场、以及小型社区农贸市场等等。大中型的农贸市场由于规模大、利润高,政府介入相对容易,就越来越“锦上添花”;反而部分镇街小型社区农贸市场档次低、运营差,存在提升困难的现实情况,变得越来越“雪上加霜”。然而,恰恰这些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零售的农贸市场正是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体现,政府不去投入,谁投入?

  二、场地布局不合理,整治改造遭遇瓶颈。我市“创文”工作开展以来,社会各界的努力有目共睹,但是农贸市场整治效果依然存在反复反弹现象。究其原因,大部分市场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中期,基础设施较差,市场已处于饱和状态,用狭小节约型摊位设计,场地布局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历史遗留下来的场地将无法满足现今镇区居民的需求,“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再多的修修补补也无法达到我市“创文”工作整体要求。

  三、存在村(居)民文明素养不高的实际情况。农贸市场是最基层的交易场所,市场内经营户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加之市场整治提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经营习惯,村民态度比较蛮横,不愿配合等等。这些是现实情况,不应该回避问题,短时间内改变不现实.毕竟基层农贸市场是“服务村民”,不是“要求村民”, 应该更多的从搭建平台、引进专业市场经营者的角度考虑。

  四、“高标准”遇到“实施难”。如上所述,农贸市场有档次高低之分,专业的农批市场选址合理、硬件设备完善、人员素质高,当然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但是,对于一些小型社区农贸市场本身已经存在生存困难的问题,是否适合单一标准的“一刀切”呢?
  
建    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改革力度。对需要重点提升的农贸市场进行项目立项、造册登记、跟踪督办,并给予一定财政支持。

  二、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对于场地条件恶劣、安全隐患严重的老旧农贸市场,应尽早物色地方,新建现代化标准的农贸市场。

  三、“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试点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的代建或者引进专业农贸市场运营者承建,并进行专业农贸市场管理,为村民提供更好的平台。

  四、分区管理,分级评价。对于经济发达的镇街继续高标准评价,对于欠发展镇区制定符合实际的评分标准,并分区、分级地出台一套科学的农贸市场整治提升评价体系。
提案者 袁明杰
部门答复

食药监局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125号提案的答复

市商务局:
  我局自收到市政协第20170125号提案《关于重视镇街农贸市场建设与经营,将“创文”成果惠到实处的建议》后,立即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该提案进行研究,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我局自2014年3月1日起全面履行食品销售环节安全监管职能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要求,突出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农贸市场日常监管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抽检力度,严肃查处农贸市场内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我市农贸市场监管,我局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2016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6年文明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并召开全市系统督导推进会,督促各分局(监督站)进一步落实属地、属事责任。我局围绕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强化农贸市场快速检测。2016年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工作被省政府列入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2016年,我局把省下达的100家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工作任务提升至150家,计划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实现全市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全覆盖。年内顺利完成150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超额完成省局任务50%。积极开展“透明快检”,每周固定1天为群众免费检测,实现“你送我检”的开放模式;2016年我市150家农贸市场计划快检总批次312800,实际完成总批次346955,完成率为110.92%,并列全省第一。快检合格率为99.48%,发现不合格农产品1794批次,销毁16264.82公斤,其中蔬菜1777批次,16191.38公斤;水产品17批次,73.44公斤,保障了市民“菜篮子”的安全。
  2017年我市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工作被市政府列入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目前市食安办已正式印发了《东莞市关于2017年300家(新增150家)农贸市场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农贸市场快检室正在按计划全面推进。
  (三)制定农贸市场、食品销售贮存者监管工作指南。2016年我局将落实农贸市场开办者、入场经营者主体责任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人员对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监管者的主体责任进行梳理,根据农贸市场不同的类型,先后制定了《东莞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东莞市综合性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东莞市农贸市场(零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东莞市食品销售贮存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试行)》,通过制定相关工作规范,让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监管者更加清晰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督促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四)制定《东莞市集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工作指引》。根据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补短板、促提升”的部署,我局为了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文明创建工作要求,促进各镇(街、园区)分局(监督站)推进我市集贸市场管理,通过不同途径收集相关法律法规、示范例图等资料,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制定《东莞市集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工作指引》,给分局(监督站)监管人员、集贸市场开办方一个直观的指引。
  (五)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16年,我局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多个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也是配合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2016年东莞市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工作方案》(东食药监食市[2016]100号)、《转发省食品安全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食药安办[2016]41号)、《东莞市畜禽水产品抗生
  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东食药安办〔2016〕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扫雷”行动、水产品专项整治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我局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含快检)检验4171批次(其中:已出结果3923批次:3890批次合格,33批次不合格)。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80份,立案查处违法销售食用农产品案件20宗,查扣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数量3586.85公斤。
  二、存在不足与问题
  一是监管力量不足。由于我市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监管对象点多、面广、量大,且准入门槛较低,集贸市场经营者持证经营的意识不够强,但随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职能不断增加,监管对象达数万之多,但我市各镇街的相应执法人员平均仅有2-4个,基层监管部门人手不足。
  二是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集贸市场大多是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蔬菜、水产品的产地证明相对缺乏,农业部门产地证明与市场准入衔接不到位;部分市场的生猪经营者是夫妻档,在从食品公司购买生猪后分开在不同的镇街不同的市场分别进行销售,存在未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实际问题。部分食品经营者未落实主体责任,加上经营的品种繁多,未及时清理库存食品,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
  三是经营单位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性不够。由于部分农贸市场建立时间较长,设备设施陈旧,场地布局与当今时势不相适宜,部分经营者素质不高,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提案反映的问题,我局将立足本职工作,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切实将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果进一步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一)继续开展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工作。2017年,我局根据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继续选取150家农贸市场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加强对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监管。目前,《东莞市关于2017年300家(新增150家)农贸市场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已由市食安办正式印发,全市农贸市场快检室正在按计划全面推进。
  (二)继续推进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水产品专项整治、禽畜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入场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打造50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场。2017年市政府将打造50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场作为我市重点工作之一。我局在2016年农贸市场开始规范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文明创建工作要求,促进各镇(街、园区)分局(监督站)推进我市集贸市场管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打造50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场,进一步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全市农贸市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市消防局的回复:

  随着东莞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以个体户为主的农贸市场确实如雨后春笋遍布东莞各地。这类市场门面比较集中,规模和结构趋向多样化发展,人流物流量大。市场在给经营者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同时,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的各种忧患也与日俱增,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集贸市场火灾隐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组织。依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做好分工,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进行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从空间或经营货物种类上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区消防负责人,采用商户日日自查,责任区负责人经常性巡查,市场管理部门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完善整治标准,防范于未然。结合省政府下发的《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商贸市场商铺消防安全规范,完善整治标准,商铺与商铺之间用砌实体砖墙分隔,要求每家商铺设置足够数量干粉灭火器材和应急照明灯。严格要求不设置住宿区域,确需设置的,住宿区域应符合《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5.1、5.2条规定要求。  
  三、加大对引火源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或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严格要求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设置。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位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严格要求市场电气设备、照明灯具、电气线路远离可燃物。营业照明用电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电源开关、插座等,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要求用非燃材料制作。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采取一切手段和方式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从业人员和市场商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固定宣传栏、广播、报纸、电视台、微信等媒体,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提高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引导经营者主动配合完成整改。采用定期培训和经常性宣传的方式,传播消防知识,使每一位经营者都能自觉的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提高防火意识,将消防工作与经济效益挂钩,便被动管理为主动执行,自觉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采取广播、知识橱窗、宣传栏等形式,对商贸市场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防火安全意识教育、责任教育、防、灭火知识、逃生自救教育、以及灭火器具、设施使用技能的训练等。

 

  国资委关于回复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125号提案的函

  市商务局:

  市政协发来袁明杰委员提交的《关于重视镇街农贸市场建设与运营,将“创文”成果惠到实处的建议》(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2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有近600个农贸市场及流动摊贩安置摆卖区,投资人分别归属于不同的经济主体,有市属、镇属、村属、民营及混合所有制等多种成分并存,其中国有资本农贸市场22个,占全市总量不到4%。2009年至2011年为响应市政府创建“食品安全样板市场”的要求,已有15个通过升级改造并经市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被评为“样板市场”,在国有资本农贸市场中,“样板市场”比例为68.18%。

  针对提案中所提到的有关“加大财政投入、加大改革力度;科学选址、合理规划;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分区管理、分级评价”等建议,因我委不具备社会管理职能,应以财政、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的意见为准。我委将继续做好国有资本农贸市场的资产监督管理,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提升国有资本农贸市场的文明程度。

 

卫生和计生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125号的会办意见

市商务局: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125号《关于重视镇街农贸市场建设与运营,将“创文”成果惠到实处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指导除四害和防控禽流感工作
按照市文明委《东莞市集贸市场文明创建再整治再提升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市卫生计生局主要负责对市场的除“四害”和禽鸟档防控禽流感工作进行指导。当前我市大部分农贸市场的硬件得到升级改造,除四害设施也有不同程度的完善,同时严格落实了禽鸟市场“1110”制度,对登革热、禽流感等疾病的防控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的市场硬件比较差,尤其是除四害设施方面,如:市场下水道缺乏防鼠网、防蚊闸,熟食档“三防”设施不完善,毒鼠屋数量不足,放置不规范等,管理措施不到位如:熟食档内杂物乱堆放孳生蟑螂、鼠药投放不科学、无定期开展灭蝇灭蟑等。为做好市场的除四害工作,市卫生计生局爱卫办将建立全市除四害工作监理制度(目前该项目已得到市财政审核通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除四害公司组成监理队伍,对公共环境和重点单位(如农贸市场、车站、医院等)的除四害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我市除四害管理水平,确保四害密度符合国家标准水平。
二、以“创卫”为抓手督促农贸市场整治提升
我市是“国家卫生城市”,各镇街也已取得国家级或省级的“卫生镇”称号,其中农贸市场卫生是创卫的主要工作之一,也是重点和难点。市卫生计生局通过牵头“创卫”工作,以巩固“创卫”成果为抓手,大力推进农贸市场的整治提升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公益宣传,在每个农贸市场都设立专门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从思想上提高市民对环境卫生、疾病防控的认知水平;二是加快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通过以“创卫”为契机,加大投入,对不符合要求的市场公厕、熟食档、垃圾收运设施等进行升级改造,从硬件方面不断改善市场的整体面貌;三是通过创卫专项督导,分别协调食药监、工商、城管等部分在创卫过程中开展专项督导行动,加强市场管理,落实整治,巩固创卫成果。
市卫生计生局将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的整治提升工作,将“创文”、“创卫”成果惠到实处。

 


办理单位 商务局,工商局,卫生和计生局,食药监局,市消防局,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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