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王振勇委员提出的关于缓解我市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建议提案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分局对提案中有关内容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议
自2015年以来,东莞银监分局联合市税务部门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定期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推送至辖内银行机构,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参与,充分利用企业纳税信息对企业信用状况作出判断,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财务信息不规范、经营交易信息不透明的问题。下一步,我分局将积极支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同时,按照银监会统一部署,探索与市工商局开展“银商合作”,有效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二、关于“大力发展小型金融机构”的建议
我分局一向高度重视村镇银行的培育发展工作,将其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的工作,先后在长安镇、常平镇、虎门镇、黄江镇等个体经济较为活跃、小微企业众多的镇区指导成立了村镇银行6家。此外,2015年以来,分局积极指导东莞银行做好全市首家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筹建工作,鼓励发挥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专业性功能。
三、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考核机制”的建议
按照银监会、广东银监局的整体工作部署,我分局督促商业银行改进小微企业业务的考核、激励机制,对小微企业业务设立专门的考核指标,合理设置小微企业业务在全部业务中的考核权重,以提高一线业务人员的内生动力。分局督促银行机构明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并在日常绩效考核中切实加以落实,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高出当年全行各项贷款不良率目标2个百分点以内(含)的,在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章行为的前提下,可免予追究小微企业信贷人员的合规责任。
四、关于“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议
我分局鼓励银行机构积极与资质良好的担保机构合作,充分利用担保机构缓释风险,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力度。
今后,东莞银监分局将继续按照银监会、广东银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引领辖内银行机构更积极、更主动地支持和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效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支持东莞经济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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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银监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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