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217)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建议

内    容: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化速度较快,失能、失智老年人口大幅增加,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如何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截至2014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突破2亿大关,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其中广东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94万,占全省户籍总人口的13.44%。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东莞市户籍人口约195万,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已达29.24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5%,纯老年人家庭人口数达7.48万人。人口老龄化伴随而来的是老年人健康和照护问题的增多,老年人患病率高、患病种类多、患病时间长、并发症多、治疗难度高,对长期医疗护理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医养结合养老正是满足这种需求的有效养老模式,因此有必要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但目前我市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仍存在较多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主管部门分立且缺乏联动机制。医养结合不仅涉及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而且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之间的的协调与配合。从管理体系分析: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由卫生计生部门主管,分而治之的格局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老人的医养问题得不到有效保障。从准入体系分析:普通养老机构归民政部门审批和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归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和管理,医保报销由社保部门管理。同时,医养结合护理服务需要广大社会工作者、心理工作者和康复等各种专业人员的参与,这些人力资源配置需要人社部门的配合。上述这些工作,还要涉及发改委和财政部门的规划与公共资金补贴等等。因此,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配合对医养结合的推进至关重要。

  二、缺乏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和措施。医养结合的实施有多种模式,包括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原有的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服务、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等,这些医养结合模式的有效实施,均需要有相关政策支持,而目前针对医养结合的多种实施模式缺乏政策的支持和具体的措施,影响开展各种模式的医养结合服务。

  三、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全市目前登记在册的养老机构共有39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有34家,包括3家市属(市社会福利中心、市光荣院和金菊福利院)和31家镇级养老机构,5家民办养老机构,其中3家正常运营、1家在建、1家正在选址重建,共提供床位5000张左右。目前我市大部分养老机构均无内设医疗机构,不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在全市93家医院中也无养老服务的功能,市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镇街养老机构进行医养结合提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只有樟木头镇1家。尽管全市养老机构能提供床位5000张,但具有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功能的床位非常少,整体上提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存在明显的不足。

  四、养老医疗护理的专业人才缺乏。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的特殊服务,需要具有不同专业层次的、经过系统培养的专业人员。目前,我市专业持证养老护理员相对较少,据不完全统计高级证书持证养老护理员大概在200人左右,养老机构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缺乏从事老年人医疗护理的专业人才,多层次培养养老护理教育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建    议:

  一、加强统筹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尽快出台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医养结合,政策落地是难点,也是关键。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管理,医疗机构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医保报销由社保部门管理,三条主线呈分立状态,受限于部门工作职能,难以实现政策协同,分而治之的格局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不能融合。为此,当下最重要的就是政府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方案,将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建设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医养结合养老沟通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从全方位使力,在政策上突破,打通医养结合多部门管理瓶颈。

  二、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原有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现有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重点引导民营医院开办养老服务机构,同时建议结合当前的公立医院改革,根据医养结合服务的社会需求,对全市公立医院作出统筹安排,选取条件适合的公立医院开设或转变为康复医院或护理医院,为周围社区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医疗养老服务。

  三、出台政策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重点推进全市各镇街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可以定期上门巡诊,或在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医疗服务点,提供日常医疗服务,如遇紧急情况医疗机构能及时处理,及时转诊。另外,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作为医院的后疗通道,出院以后的老年人康复、护理可以到养老服务机构。

  四、鼓励原有的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服务。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增设医疗服务,开设老年病医院、护理医院、康复医院等专业的医疗机构,提供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其次,可以借助相关的政策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在市属公办养老机构中增设医疗服务,提高养老护理服务水平,以增加医养结合服务的供给。

  五、推进家庭医生模式,促进医养结合进社区、进家庭。依靠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通过推行家庭医生模式,构建人员充足、体系健全的定期家庭巡诊制度,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医养结合落到实处,为社区老人提供上门的医疗服务。

  六、建立健全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的培养、储备、使用机制。采取灵活的办学机制,借助本地卫生类高等教育院校和中等职业卫生学校的教育资源,如在广东医科大学及东莞卫校等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加强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另外通过医师多点执业方式,鼓励医生到养老机构兼职,或者轮岗服务,以帮助培养养老医疗护理人员。



提案者 黄灼伦
部门答复

卫生和计生局答复内容:


市民政局: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关于建立护养机构,补齐我市医养结合短板建议》(第20170091号)、《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实现资源配置一体化的建议》(第20170104号)、《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展的建议》(第20170217号)、《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实现资源配置一体化的建议》(第20170349号)收悉。我局会办意见一并回复如下:
一、我市医疗养老服务资源现状
近几年来,为创新发展我市医养结合模式,我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服务资源优势,积极满足不同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目前,全市有养老机构39家,有16家养老机构内设有医疗机构,占全市养老机构的41%,其中4家已取得了医保资质,配置全科医生和护士共40名。有3家养老机构与附近医疗机构签约,由医疗机构提供对口支援,定期派出医疗力量上门诊疗,并开辟绿色通道等。另外,我市先后投入资金1亿多元,资助养老机构建设。目前,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有34家,民办养老机构有4家。同时,积极鼓励支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10000元;对收住我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人,给予每人每月补贴120元的运营补助。此外,市财政还投入1.8亿元打造了55个市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依托这些示范点,建设了15个省级居家养老示范中心、4个“幸福计划”点和108个农村幸福院。这些设施的建成,为开展医养结合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二、对提案会办意见
(一)我市医养结合未来思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构建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建立养医结合服务机构,高起点谋划制定政策措施,从顶层设计上营造宜养宜医的宽松环境,促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融合式发展。按照“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思路,3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7]37号,以下称《实施意见》),提出东莞将实现“三个一批”: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质及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培养一批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老年护理)人才;发展一批有能力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切实提高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我市医养结合目标。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市民将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2017年,80%以上的全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 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和健康管理率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我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和健康管理率均达到80%左右。
(三)我市医养结合几种途径。
    1、医疗机构转型提供养老服务。每千常住人口床位在4张以下的或辖区公立医院床位使用率在80%以下的镇街,适度增加设置护理、康复和养老病床,或将镇街公立医院转型为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申请设置养老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等服务。镇街医院特别是床位使用率不高的医院,可设立老年病科或组建医养结合病区、护理院,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激活现存的床位,支持转型为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负责疾病较重需要住院的老年人康复护理相关工作。各医院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协议合作,形成医疗养老联合体,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与周边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养老机构采取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康复门诊或引入周边医疗机构分支机构等形式,满足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鼓励具备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程序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院和临终关怀机构,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居家老人上门服。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社区及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服务,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低收入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的,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服务补贴等形式给予保障。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或部分失能、失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慢病诊治、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康复指导、健康管理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鼓励小区内增办社会养老机。根据建设规划的原则和要求,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社会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
    5、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简化审批手续。
    (四)启动我市医养结合试点。
  根据《实施意见》,东莞已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今年正式启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选择2家公立医院、2家公办养老机构、1-2家民办养老机构或民办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其中东坑医院和洪梅医院必须在年初启动试点,其余试点全市逐步推开。根据各试点情况进展,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社保局答复内容: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21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黄灼伦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建议》(案号为20170217),经研究,我局作出如下回复:

  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印发《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确定医养结合工作的具体目标,提出2017年要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质及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到2020年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布置,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的各项工作,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社会保险定点管理范围,协助其尽快开展社保服务;二是配合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医保付费及相关管理制度;三是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月24日,我局与卫计、财政、发改,以及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单位进行了研讨会,就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取得大量共识,明确了各部门具体职责分工。接下来,我局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落实好医养结合社保配套工作。


 
民政局答复内容:

市卫生和计生局:
现将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TA20170217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建议)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为创新发展我市医养结合模式,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优势,以满足老年群体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全市39家养老机构中,有16家养老机构内设有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有合作服务,占全市养老机构的41%,其中4家已取得了医保资质,配置全科医生和护士共40名;其余养老机构也结合实际,与镇街公立医院或社区门诊签定了共建协议、聘请医生实行定期坐诊制度等形式开展服务,为我市下一步实施医养结合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构建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建立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高起点谋划制定政策措施,从顶层设计上营造宜养宜医的宽松环境,促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融合发展。特别是今年承担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以来,我市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我局组织市卫计、财政等部门和部分养老机构先后前往上海、苏州、无锡、杭州、成都、重庆以及省内部分城市考察养老和医养融合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东莞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以市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提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明确目标和主要任务、时间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要求。同时,将医养融合发展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卫生事业发展、民政事业发展等“十三五”规划之中,明确提出,推进养医结合模式发展,并鼓励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为实施医养结合试点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近几年来,我市积极主动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全面创新发展。印发了《东莞市2013-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发展布局;以市府办名义出台了《东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方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同时,市民政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意见的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东莞市敬老院建设运营补助试行方案》、《东莞市敬老院建设规范及服务成效评估试行办法》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确保上级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近期,由我局牵头制定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明确提出要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相结合。下来,我们还将依据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加快修改和制定《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东莞市养老机构收费指导性意见》、《东莞市公办养老实施社会化改革指导性意见》等配套文件,为全市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改革、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在资金投入方面:据统计,近几年来,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亿多元资助全市养老机构建设,目前全市31家镇(街)公办敬老院均达到省级敬老院建设标准。同时,积极鼓励支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10000元;对收住我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人,给予每人每月补贴120元的运营补助。此外,市镇两级财政还投入1.5亿元打造了95个市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依托这些示范点,在全市建设了17个省级居家养老示范中心和4个“幸福计划”试点。投入福彩公益金1.14多亿元,在全市资助建设了160多个“星光老年之家”和123个农村幸福院。这些设施的建成,为开展医养融合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下来,我们将认真借鉴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结合实际情况,以开展国家医养结合发展试点为契机,通过政府引导,鼓励市场参与,整合已有的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进一步加强与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合力推进医养融合深度发展,为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办理单位 卫生和计生局,民政局,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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