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70211)关于规范小学生午餐午托的建议

内    容:

  小学生特别是低年级的小学生,由于生活方面还不能完全自理,加之家长上班中午不能回家接送,其午餐和午托变成了一个长期以来困扰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的难题。学校附近的无证午托现象普遍存在,每天中午校门口被前来接送的家长围得水泄不通,此外黑午托、黑午餐问题也屡禁不止,尤其是校外午托机构,涉及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等多方面问题,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意义重大!作为义务教育阶段,政府是否有责任大包大揽,将小学生的午餐午托全部管起来,社会各界都有不同看法。我们先且放下这个问题给法律界的专家去研究,看看到底我们能为小学的孩子们和家长做些什么。

  去年深圳市政府陆续出台了多个文件,提出建立比较系统的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相关管理制度,此外还将加大校内午餐午休的经费支持,目前,大部分学校已实行了午餐午托,能不能在全市有条件小学开展非常令人期待。;上海市实行在校用餐及午休制度,把小学生的午餐午休全部包揽起来;广州市也于2015年三月在全市448所公办学校为22.94万名学生提供午休托管服务;再来看看台湾,引入市场机制,将午餐午托服务交由第三方机构去做,家长出钱,政府加强监管,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我市去年秋季开始取消公办小学午餐午托服务,是有其特殊原因,主要是大部分学校学生人数多,硬件设施不足。


建    议:

  1、参考台湾地区的经验,培育、遴选和委托资质合格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完善小学生午餐午托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家长、托管主体和政府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午餐午托服务可适当收取家长费用,其收费应受到物价部门的监管;第三方机构应该是具备相关条件(如交通、食品安全和健康教育等方面)合法机构,为家长提供有偿服务;政府的职责就是监管。

  2、午餐午托实行差异化政策,对有条件的镇街小学可实行政府包揽;对尚未具备条件的镇街小学实行第三方委托管理,向家长收取服务费。政府在第三方服务的过程中定期检查指导。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健康成长关乎到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振兴。在事关孩子成长的问题上,家长、社会、政府,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愿大家一起想办法、出主意,给孩子们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只有这样,祖国的未来才有希望!



提案者 牛熠
部门答复

民政局答复内容:

市教育局:
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上,牛熠委员提交了第20170211号提案“关于规范小学生午餐午托的建议”,该件由贵局主办,我局为会办单位。现结合民政工作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建议鼓励我市有条件的学校恢复午托服务,让午托服务回归校园,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为学生提供最基本的午托服务。学生(监护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在学校午托。学校只需提供学生午休的场所,实在没有条件的提供原有课室即可。同时,可以考虑运用市场手段,引入社会机构在学校为学生提供午托服务,将学生的午托服务与学校的教学工作剥离,从而减轻学校老师负担,让老师有精力集中于教学。午托的定价将根据市场价格而定,而家长也能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午托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条款可由社会机构与学生家长自行商定。
(二)进一步完善联动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食药监局、市住建局、市卫生计生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形成联动管理机制,共同做好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按规定开展年度检查和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将检查情况推送到各镇(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对未办理民非登记(备案)的托管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市消防局负责督促指导各消防大队开展对辖区内托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由消防大队开展行政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市食药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各食药监分局开展对辖区内托管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由食药监分局开展行政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市住建局负责对未按要求进行房屋安全备案的托管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其他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托管机构的相关监管工作。各镇(街、园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本辖区消防大队和食药监分局等部门,配合市民政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督促指导网格员和村(居)委会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各镇(街、园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探索和完善学生校外托管行业监管的有效工作模式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全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运营管理。


 
教育局答复内容:

牛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学生午餐午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2015年1月市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文广新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转发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教办〔2015〕2号),要求我市各学校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取消收取公办小学午休管理费及课后托管费,要求镇(街、园区)在取消午休管理费后,应统筹解决学校提供午托服务所需资金。
  多年来,各镇街学校都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校内午托工作。据统计,目前我市开展午托服务的公办小学有64所,分布在17个镇街,占全市公办小学的31.7%,其中32所小学午托经费由财政或学校公用经费解决。2016年全市投入的经费合计为973.06万元。
  根据市主要领导对小学生午托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局开展了公办小学午托管理工作专题调研。4月10日上午,喻丽君副市长主持召开中小学午休管理工作座谈会,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编办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对午托问题进行讨论研究。4月17日召开了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学校、家长参加的午托政策咨询会,听取了各方代表的意见。
  综合调研情况及各方面意见,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已草拟制定小学生午间服务的指导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报市政府审批。指导意见主要内容鼓励学校充分利用校内资源,发挥社会、家长作用,多形式为学生提供午间服务。
  



办理单位 教育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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