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166)关于加强对“科技东莞”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从2006年起,东莞市财政每年投入10亿元,连续5年投入50亿元,用于“科技东莞”工程建设。在“十二五”期间,东莞市委、市政府加大力度,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市财政将每年安排20亿元,连续五年共100亿元,重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东莞”工程实施多年,资金运作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加以改进,对于提高“科技东莞”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科技东莞”工程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缺少对项目的事先风险评估。收益和风险往往是相随相伴的。企业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可能产生高效益,也可能具有高风险。由于各种原因,人们对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可能带来的好处认识比较清楚,对其可能产生的风险却认识不足,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事先对“科技东莞”工程进行细致的风险评估,致使“科技东莞”工程的效益在某种程度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从客观上来讲,对“科技东莞”工程如何事先进行风险评估,还是处于摸索阶段,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做法,也没有可以参照的制度,从而导致对“科技东莞”工程风险评估的缺失。

  2、大笔资金分配的决策缺乏充分的论证。例如,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起草的《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公布,计划每年从“科技东莞”工程20亿元专项资金中安排5亿元用于扶持LED产业发展。每年将1/4的巨资用于LED产业发展,LED产业并不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只是一种竞争性的产业而已。全国已有不少地方政府大力资助LED产业,为什么东莞还要每年从“东莞科技”工程安排如此多的资金支持LED产业?从某种程度来讲,在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情况下,东莞的经济发展逐渐失去自我,盲目跟风的现象日趋严重,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走。

  3、信息公开程度不高。2013年2月颁布的《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没有专门的信息公开的条款,只是第二十一条要求“每年要围绕3个以上预算安排多、资助范围广的政策开展绩效评价,通过审核财政资助资金使用的情况、评估政策实施的效果,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又如,2013年4月出台的《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一定范围内”是多大的范围?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有多长时间?在什么地方公开?绩效评价的详细程度如何?这些问题在东莞市政府官方网站上都找不到具体答案。再如,2013年5月出台的《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应向社会公示7天或以上,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向社会公示7天的时间太短,社会监督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4、问责条款模糊。2012年10月颁布的《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责暂行办法》规定“给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造成重大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予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予以公开道歉或停职检查;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予以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给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造成一定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予以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什么叫“重大损失”?什么叫“一定损失”?什么叫“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什么叫“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如何来鉴定?“重大损失”、“一定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以及“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的界定标准是什么?由谁来裁决?公开道歉或停职检查的问责程度相差甚远,由谁来做决定?问责会不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因人而异?如何来体现公平性和公正性?

  加强对“科技东莞”专项资金的管理,已刻不容缓。

  办    法:

  1、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实行科学的项目风险评估,是提高“科技东莞”工程质量必不可少的环节。“科技东莞”工程管理应该借鉴国内外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方法,引入风险评估机制,重点对“科技东莞”工程的投资决策、审批、建设、验收、资金拨付与管理的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逐步建立“科技东莞”工程管理的风险防控网,着力打造“科技东莞”工程预防腐败的“防火墙”。可以考虑在东莞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下,成立由“科技东莞”工程的相关单位组成的“科技东莞”工程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强化资金风险管控。对廉政风险较高、专业性较强的投资项目评估,应组织群众代表和专家进行听证和论证,为风险评估提供科学、客观、全面的第一手资料。

  2、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科技东莞”工程资金大的资金切块,事关“科技东莞”工程质量的全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十分慎重,必须花比较长的时间进行充分论证、反复论证,而不能仅凭少数人拍脑袋。俗话说,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要充分注意向民间问计,从民间了解不同的意见和看法,获取智慧。“科技东莞”工程的资金使用要广泛征求不同部门、不同企业、不同专业人士的意见,集思广益,科学论证,减少决策的主观性和盲目性。“科技东莞”工程的资金是纳税人的钱,应该尊重纳税人的意愿,至少要让纳税人知道决策的全过程,要把走群众路线落在实处。

  3、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美国也动用财政资金发展经济,但政府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都十分清楚,老百姓可以随意在网上查阅。“科技东莞”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借鉴这种公开透明的监管办法,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主动接受老百姓的监督。被政府资助企业或项目的每一笔资金来源和使用都应该有根有据地放在网上,接受公众的审查和监督。香港特区政府及各部门的财政预算是毫无保留地向公众展示,并接受公众查询和质询。一个政府部门在网上公开的财政预算情况、支出情况竟然能多达数百页,细化到了“一张公务用纸”、“一张桌椅的维修”,任何人都可以很容易获取相关信息。“科技东莞”专项资金的管理应该向香港学习信息公开的经验。

  4、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东莞市财政局和科技局要加强“科技东莞”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要对“科技东莞”专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不能放任自流。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切实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和震慑力。要强化社会监督,努力创造更方便、更快捷的平台和条件,提高人们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科学细化问责制。作为重塑诚信政府与责任政府的一种制度性机制,问责制在我国行政体制建立的时间还很短,还有不少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需要细化和量化,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如果问责条款模糊,随意性比较大,很可能导致问责制流于形式或因人而异,无法真正起到震慑或惩罚的作用,甚至演化成走在法治舞台上的一种“政治时装秀”。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部门答复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40166号的答复

  民盟市委会:

  贵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科技工莞”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40166号)收悉。贵委会提出,要从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政策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和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机制建设等四个方面,加强对“科技东莞”专项资金的管理。结合我市政府对“科技东莞”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市政府非常重视东莞科技和产业的发展,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东莞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三年来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操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漏洞,影响了专项资金的效益,降低了群众的期望值。因此,市政府近年来不断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科技东莞”专项资金的监管和绩效评价,力求能使“科技东莞”专项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贵委会提出的上述建议与市政府对“科技东莞”专项资金的要求目标一致。下来,根据财政职能,结合贵委会的意见,我局将加强“科技东莞”专项资金管理,逐步完善科技东莞政策体系,具体思路如下:

  一、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改革现有以无偿资助为主的财政扶持方式,加强科技、金融和产业融合,一方面可以用较少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能借助银行等金融机构专业的项目风险评估力量,强化资金风险管控。2013年,我局已开始筹备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的工作。通过调研,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试点工作方案》,并已上报市政府审批。基本思路是:市财政出资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通过约定风险补偿比例的方式,与银行联合开展拨贷联动、拨改贷、扶持创新小巨人等项目,鼓励银行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代款等业务,积极研发和推广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等,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设立融资贴息专项资金,对获得试点银行信用贷款支持和通过创新型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资助,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2014年我局将正式启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的试点工作,并继续研究对“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的财政投入方式进行全面改革,更多地采取风险补偿、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资等方式,探索采用创新券,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和需求,采取适用的财政资助方式,努力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发挥更好效用。

  二、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我局牵头正在开发建立统一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网上管理平台,对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申报、审批、分配等各个环节都尽可能做到信息公开、阳光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强化绩效评价。每年抽取“科技东莞”部分专项资金及项目做重点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从而有效整顿项目不落实、绩效不理想的专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对产业扶持的绩效。

  四、加强资金管理。市审计局、监察局及我局的监督检查部门,从2013年起,每年开展“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的专项审计。同时,我局将对资金的监管关口前移,结合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的试点工作,借助试点科技银行的监管手段,加强对批准立项的资助资金使用的管理,及时向财政及主管部门反馈企业使用科技资金的情况,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和资金有效使用。

  非常感谢贵委会提出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很有帮助。也感谢贵委会对财政工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办理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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