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340)关于建设东莞市高层次人才公寓的建议
  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携技术项目来莞创新创业,东莞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等9项人才政策,但在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方面还有待加强。目前只有少量镇区有人才公寓,大多是以公共租赁住房的形式建设,面积主要为50~60㎡,租住对象主要为外来务工人员,满足不了高层次人才对居住条件和环境的需求。松山湖大学创新城建成后,将入驻10-15个大学研究院,聚集高科技专业人才约1万人。据东莞市统计局2016年2月17日发布的《2016年1月份东莞市新建商品住宅网上签约销售情况》显示,2016年1月,松山湖的房价突破了18000元/平方米,房价全市排名第一,远超出大多数青年人才的承受范围。因此应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人才扎根发展的后顾之忧,吸引聚集一批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人才。
建    议: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各类企业、人才集中的镇区(园区)附近规划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供高层次人才使用。根据松山湖的发展态势,建议首先在该园区建设高层次人才公寓。
  二、高层次人才公寓的管理采用购置和廉租结合的方式,切实保障有限房源的使用。(1)建立高层次人才公寓廉租制度。市政府拥有该公寓的所有权,委托专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廉价租赁给引进的高层人才使用。(2)规范高层次人才享受购买高层次人才公寓的约束机制。在规定的服务期内,采取廉价的租凭方式,供高层次人才居住,服务期满,经考核其工作业绩,以适当的价格出售给他们。
  三、组织领导。成立高层次人才公寓建设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组成,负责高层次人才公寓的选址、资金筹集等。
  四、资金运作方式。高层次人才公寓的资金采取市政府、所在镇街(园区)共同出资的办法解决。
  
提案者 李培经,牛熠,程发良,袁华强,左远志,邓立虎,周亚民,黎小艳,胡西多,谢俊,刘治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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