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326)关于促进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建议
  有统计指出,目前中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上缴税收占税收总额的55%,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但其贷款仅占银行贷款总额的20%。尤其是近年以来,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不断收紧,银行可用的信贷额度越来越紧张,供需失衡也导致了银行贷款实际利率的大幅上升。对于一些竞争力不强又面临原材料成本上升、劳动力价格上升压力的企业来说,无疑进一步增加了经营风险。总体来看,我市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瓶颈及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1、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由于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资金需求量少、频率高,导致银行积极性不高。加上货币政策趋紧,中小微企业融资愈加困难。国家多次提高商行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大中型商业银行纷纷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抬高贷款门槛,造成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在正规金融机构求贷无门。
  2、缺乏有效担保手段
  在东莞,大多数中小企业采取租赁农村集体资产的厂房铺位等方式开展业务,这部分资产因为没有产权证明而不能作为融资的有效抵押物;中小企业所有的机械设备及存货大多数为低价值商品,以此作为质押意义不大;中小企业鲜有专利、商标等高价值的无形资产可做权利质押。以上因素使得大多数中小企业难以通过担保实现其融资的目的。
  3、融资成本较高
  一方面,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数量少,但需要沟通、协调的部门多,需提供的资料繁多,消耗的时间等成本较大;另一方面,上市直接融资的程序复杂、法律监管严格、涉及环节众多,对企业自身要求较高,中小企业恐难以企及。因此,中小微企业多数只能依靠民间高利贷高利率融资,民间高利贷月利率一般为5-6%,最高的达到年利率120%,高利贷进一步拉升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
  4、企业自身经营不规范
  首先,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现象,管理层往往由家族人员担任,缺少公司治理和职业经理人等管理机制;其次,部分中小企业诚信意识差,存在刻意隐藏贷款的用途甚至故意进行逃废债等违法行为;再者,中小企业缺乏长远发展的战略意识,大大增加了金融机构放贷的风险。
  
建    议:
  1、完善金融政策体系
  一方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出台专门政策支持、鼓励各种形式的金融公司发展,加大财政投资力度,采取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方式,由各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牵头投资,推动多形式的金融合作方式发展,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政策上的优惠,设立专门为此类企业服务的专项基金及扶持政政策。
  2、加强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责任的监督
  首先,各国有控股商行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转变思路,在信贷额度上向中小微企业倾斜,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占比;其次,各国有控股商行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力度同时,应不提高利率,不额外收费,不搭售理财产品;再次,银行应当为实体经济造血服务,成为实体经济的“血库”,绝不能轻易降低或取消对企业的授信。
  3、创新担保运行方式
  首先,政府可以利用已有的行业协会建立信用合作机构,或者以行业内的核心企业为龙头建立集群信用合作组织,使产业机构相近的中小企业融资抱团,形成合力的竞争优势,增强信用环境和信用关系,降低银行发放贷款的运营成本,为融资提供更有利的硬件条件;其次,还可以以行业协会及各商会为组织,为下面各会员单位提供融资担保。如某企业拥有自身的厂房物业,以该物业作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由行业协会或商会作担保单位,若该企业借款后不能偿还银行本息,由担保单位将该物业进行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偿还银行本息;再次,更可以以开展专门用以扶持高新科技的“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专门保费补贴,既让政府和社会分享担保的经济效益,又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4、建立规范的企业管理体系
  一方面,鼓励中小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财务管理机制,提供全面透明的财务信息,提升企业财务情况的透明度;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做好管理人才以及技术人才的培养,引入职业经理人机制,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为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做好人力资源的储备工作;最后,鼓励企业制定长期的融资策略,不能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要准确预测资金需求问题,高效的利用贷款资金。
提案者 张福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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