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318)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工业园区(基地)建设的建议
  东莞目前垃圾量约1万吨/日。不断新增的垃圾所引发的垃圾围城问题,一直是最近数年东莞城市管理备受诟病的老大难问题。每年相关投诉数量都占据城市管理群众举报投诉总量的前列。垃圾其实是放错位置的资源,换句话说,垃圾也是可以变现的。“20世纪是‘废弃物管理时代’,着重于在尽量减少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的影响下,如何有效地处理废弃物”,关注的是废弃物处理中的安全问题;但21世纪,则应进入‘资源管理’时代,关注资源可持续性问题。
  自2002年国务院取消了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制度后,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没有一个国家性的法规,出现了管理真空,回收渠道混乱。再加上对再生资源产业缺乏长期稳定的扶持政策,再生资源技术标准制订迟缓,现行标准缺乏可操作性,给再生资源的分类、鉴别、贸易和利用带来了困难。
  “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难以集中的再生资源如灯管、电池等回收率更低而且随意回收、野蛮拆解,导致大量应当和可以回收的再生资源白白流失,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
  税收问题也影响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做大做强。“对城市拾荒者或者零散的垃圾回收个体户而言,进行垃圾回收几乎不需要成本;而正规企业按现规定要交纳17%的增值税。这就导致出现了奇怪的状况——企业去国外进口废品,因为可以抵税,而本国自己的废品宁愿不要;或者‘做不了大,我变小’,因为小企业只需要交4%的定额税。”
  这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这个行业主要以个体经营和小企业为主,大部分没有能力引进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导致行业总体技术进步缓慢、水平落后。这既导致成本的增加,又造成资源的浪费和二次污染。目前,无论是对垃圾分类的要求和回收行业的规范,都是希望将“放错的资源”物尽其用,走向“零废弃”。
  
建    议:
  突出政府政策导向性作用,运用经济成分多元化的市场化运作方式,规范市场行为。尤其要严格管理,坚决淘汰一批资源浪费、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并通过税收等政策激励作用引导再生资源产业上规模、上层次、规范化发展。可以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加快再生资源工业园区(基地)建设步伐,在利益共享的市场机制下吸收个体企业入园,发挥园区集贸易流通、回收、加工处理、综合利用一体化、公共设施、科技开发、信息服务配套共享等优势,进行集约化生产经营产生规模效应。
提案者 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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