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317)关于探索政、企、民多方参与合作,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
  在减少新增垃圾和垃圾再生利用领域,东莞早在2011年6月便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东莞市、镇(街)两级都有财政补贴,专门为试点小区配备分类垃圾桶、购买垃圾袋以及进行垃圾分类宣传等。2014年12月底,我市又在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四个街道各选择了一个有条件的村(社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区,开始垃圾分类进社区试点。但前后5年的时间过去,垃圾分类的效果还是差强人意,面临着“政府热、市民冷”的窘境。
  “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一锅烩’”,不少参与垃圾分类试点的人员认为,这是垃圾分类五年来成效不显著最大的症结所在。
  东莞目前垃圾量约1万吨/日。每天做饭的家庭,餐厨垃圾基本上占了大部分,有些家庭甚至达到40%。从全市情况来看,餐厨垃圾在总垃圾量中占比大约10-20%。按照城市每一万人每天产生一吨餐厨垃圾来统计,那么东莞每天大约产生1000多吨餐厨垃圾。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就可以在源头减量,并且实现资源再生利用。很多国家已有经验可鉴,垃圾量大幅度减少,有的甚至减少50%以上。
  对于当前垃圾分类的效果差强人意,作为主管部门,市城管局负责人分析说:一是因为我市人口结构复杂,市民群众普遍知道垃圾分类的好处,也都表示支持垃圾分类,但参与度并不高,能长期坚持的少,垃圾混装现象较普遍。另外,我市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仍有待完善,需加大分类运输设施的投入,加上末端分类处理设施,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缺失等等,也都导致分类效果不甚理想。对于物业来说,即便是硬件设施等由政府投入,但是部分物业还是感受到管理成本的增加,导致垃圾分类主动性不高。“在垃圾分类过程中,比如原本非垃圾分类试点的一名保洁员可以负责两栋楼的保洁,但是试点区域垃圾桶数量翻倍,工作量大,一名保洁员只能负责一栋楼,这也相当于增加了劳动力”。物业也是企业,也要考虑经营状况,在投入过程中,感觉管理成本增加,压力大,慢慢也就没有了主动性。
  垃圾分类工作和很多社会治理工作一样,处在“成长期”,距离“成熟期”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这项工作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众多方参与合作。
建    议:
  1.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信息公开法规。将垃圾源头强制分类纳入法律,并在法规中明确分类对象、分类与投放方法、奖励与惩罚措施等内容,用法律的权威性和确定性保障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及其责任、公开范围等。完善生活垃圾管理的信息统计体系,细化统计指标,增加统计内容并扩大统计范围,明确统计口径及其含义,尤其是资源化信息和无害化信息。
  2. 树立市民信心。从调查问卷看,大多数市民认为垃圾分类是一件好事,应该支持,但涉及到具体行动时,又往往止步不前。很大原因是对分类后的去向存疑,不少市民认为即便进行了分类,最终还是会“一锅收”,要么烧掉、要么埋掉。“一锅收”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没有分类处理的设施。因此,尽快建立完善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设备是关键。只有让各类垃圾在各地独立的系统有序地收运,并找到成熟的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路线,最终减量化、无害化被处理掉,才能树立市民对垃圾分类的信心。
  3.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媒体力量带动广大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组织一些垃圾分类志愿者团体、民间组织进入住宅小区、工厂、学校等地方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垃圾分类的氛围,可以采取“两头教育,中间带动”的方法。两头教育就是对青少年和中老年多宣导。青少年如一张白纸,容易接受环保的理念;中老年因为有着艰苦朴素的人生经历,对于垃圾分类非常的认同;再由他们对中青年形成监督。
  4. 借鉴贵阳市乌当区振华社区的试点经验,探索将“官、企、民”三方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垃圾分类。在试点内,有一家企业作为运营主体。这家企业以积分换购形式鼓励居民分类,并定时定点收购垃圾。比如规定厨余垃圾0.05积分/公斤;可回收垃圾0.1积分/公斤。居民可以用积分到指定的一家超市消费。企业再将可回收垃圾运往废品收购点;厨余垃圾在周边的发酵点进行一段时间发酵存放后由有机肥厂运走。企业的收入来自政府拨的相关垃圾处理费用和垃圾卖到废品收购站或有机肥厂的原料费。这个试点成功其实证明“城市垃圾可持续管理需要寻求社区尺度的突破,而且多元化的社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垃圾分类完全可以采取‘行政管理+社会发动+产业化模式”。
提案者 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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