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311)关于加大对全市失独家庭帮扶力度的建议
  “失独家庭”是指失去了家中唯一的独生子女的家庭,尤其是指49岁以上夫妇组成的已经没有生育可能的家庭。据统计至2015年底,东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数为267人,其中失独家庭人数177人,伤残家庭人数90人。
  失独家庭主要面临三类困境。一是经济困难。大部分失独家庭没有任何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依赖计划生育扶助金,政府救助等方面来维持基本生活。二是精神困苦。失独家庭成员因丧子(女)之痛失去了精神依靠和寄托,失去了创造生活的积极性,处于社会边缘化。三是医疗困扰。在传统居家养老模式下,那些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条件不好的失独家庭,养老就医更是个大难题。尤其医疗开支让他们原本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还常常面临无人办理正常医疗住院手续和术后无人照料等问题,如何保障他们的医疗是面临的最现实问题。
  目前,我市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办法是: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扶助金每人每月10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每人每月800元。符合条件的可领取计生养老奖励金每人每月300元,还有民政部门的居家养老服务等等。从现实情况来看,远远不能解决失独家庭的生活、就医、养老、精神慰藉等难题。
  
建    议:
  从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意味着国家已实施30余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结束。对此,特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医疗保障力度,建议“失独家庭”、“伤残家庭”参照我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救助,由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台政策、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全市医疗救助金的预算,市社保部门负责经办。
  
提案者 张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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