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309)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商业保理推广应用力度的建议
  中小微企业是创业创新最活跃的生力军,也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当前,东莞市中小微企业占全市企业数量90%以上,却普遍面临有效抵押品不足、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难以从银行等传统融资渠道获得贷款。近年来,虽然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业务逐渐成为中小微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但融资成本依然较高。而商业保理作为新型的信用服务行业,一方面能帮助盘活企业应收账款,提高其现金流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能专注于特定行业或领域,提供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综合金融服务,是一种更高效、直接、低成本的融资方式。目前,我市加大商业保理推广应用力度具有以下有利条件:
  一是获得政策的认可与支持。2012 年6月,商务部正式发布通知,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并于同年12 月批准港澳投资者在广州、深圳试点设立商业保理企业。试点三年来,省内商业保理企业数量快速上升,截至2015年底,注册成立的各类商业保理机构已达1660家,占全国商业保理企业注册总数的比例近2/3,且主要集中在深圳前海地区。此外,由商务部主导制定的《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也即将出台,商业保理企业能在全国范围内注册设立。二是东莞商业保理市场发展前景广阔。虽然东莞商业保理行业发展仍处起步阶段,仅有少量穗深地区的商业保理公司来莞设立办事处,但具备较大的发展潜力。随着赊销交易逐步成为我市中小微企业主要的贸易结算方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持续上升,回收周期不断延长,应收账款拖欠和坏账风险明显加大,对保理服务的需求正快速增长。同时,商业保理是服务于真实贸易的融资方式,而我市中小微企业长期为大型企业做配套生产和加工,贸易交易真实稳定,正是商业保理企业理想的服务对象。三是具备良好的信用环境。在商业保理市场,征信是关键。2012年以来,我市以打造“信用东莞”为目标,逐步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及工作协调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目前,政府公共信息互联网载体——“信用东莞”网已上线运行,并初步完成市政府公共信息与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的搭建和信息采集工作,能为商业保理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商业保理是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尝试,应该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引导商业保理机构在东莞集聚发展、加快商业保理业务的推广与应用。
建    议:
  一是争取设立分支机构,用好现有资源。根据《广州市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外资商业保理试点审批工作暂行细则》,港澳服务投资者可以在广州市、深圳市试点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东莞可借助地缘优势,积极争取广深两地的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在莞设立分支机构,在商业保理企业注册地全面放开前,利用好现有的企业资源,满足东莞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完善制度法规,做好政策准备。从商务部主导制定的《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来看,未来设立内资商业保理公司将取消前置审批,但需到地级市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务主管部门将按照业务规模对保理公司实行分类管理。为规范我市商业保理企业的发展,建议市相关主管部门着手研究适合本地区的管理方法,对东莞商业保理业务的定义、特点、分类、经验范围、操作流程、内部管理等进行全面系统的阐述。同时,建议市相关主管部门之间加强协调,在税收、外汇、融资、司法解释等领域出台配套政策,推动商业保理行业发展。
  三、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开展保理业务尤其是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过程中,商业保理公司需承担较大的企业信用风险,企业的信用状况关系到授信额度、业务品种、融资期限等整个业务流程。因此,建议商业保理企业借助我市正在搭建的政府公共信息与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建立商业保理行业信用数据库,满足商业保理对收账款质量、购买商信誉、货物质量等的调查需求。
  四、培养专业化保理人才,提供智力支撑。当前,商业保理行业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人才队伍构成良莠不齐,有经验的保理人才仍较为匮乏。为保证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商业保理的业务质量和促进商业保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建议加强人才培训教育力度,为商业保理企业提供人才支持。
  五、加强推广宣传应用,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商业保理是一项融资易、融资廉、融资快的理想融资业务,建议加强对保理业务的宣传推广,使中小微企业增强对商业保理业务的认识,积极尝试通过商业保理业务解决企业所面临的贸易融资和信用风险等问题。
提案者 何锦成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