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305)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东莞市属于典型的农产品消费大市,70%以上的蔬菜和90%以上的畜禽产品均靠外地输入供应,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不仅关系着农业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更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东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自2011年开始,每年都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重要内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使我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然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包括农业、工商、食药监、卫生、质监等部门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建立健全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建    议:
  一、推进蔬菜生产模式的转变。目前,我市的菜田大约有0.8万公顷,处于“三边”(工厂边、村边、公路边)而且面积小、不连片,这些菜田种出来的蔬菜质量安全难以保障。另外,经营这些菜田的基本上都是“代耕农”(外来菜农),这些人一般素质不高,法律意识差,违规用药行为屡禁不止,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现象难于有效杜绝。要解决上述问题,只有在生产模式上有所突破。(一)清理菜田。依据已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门通过检测将不符合产地环境要求的“三边”小块不连片的菜田界定为不适合种植蔬菜田地,从而为规模经营、种植符合标准的蔬菜铺路。(二)规模经营。将目前分散在各家各户的菜田收回来反租给蔬菜种植大户,这需要政府在政策、租金和资金上予以支持。(三)培植带动户。在分散经营的种植户中培植一个能力强、敢管理的带头人来组织起散户按标准生产。通过这种方式以达到“代耕农”来管理“代耕农”目的。在生产模式转变上需要农业部门的努力,争取在这方面有大突破,同时争取市政府在资金等方面支持,可以先搞试点。
  二、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一是推行产地准出制度。(一)明确责任。把蔬菜安全责任下移,明确村一级要对产地蔬菜质量安全负责任,要将本村的菜农加强管理,造册登记,签责任书,发准种证。(二)标识上市。在目前情况下要求蔬菜包装上市还不具备条件,但起码要有简单标识,标明蔬菜产处,可以以村为单位标示产地,由村统一发放,实现全市本地产蔬菜有标识上市,有利于蔬菜追踪溯源。二是推行市场准入制度。 (一)造册登记。将所有经营蔬菜的菜贩登记入册,并同市场经办者签保证书,市场经办者同镇或村签责任书。(二)上架摆卖。菜贩要有固定的摊挡,标示挡号和挡主姓名,标示蔬菜来源和产地。(三)每天抽检。市场检测室每天要进行抽检,抽检要保证数量和覆盖面,对检出阳性的蔬菜一定要销毁。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到反应快速、处理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和蔓延。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执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升装备水平。建立健全的农业、工商、食药监、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和日常执法巡查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不合格的农产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的监督作用。
提案者 梁景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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