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285)关于用“活”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全市电子病历共享的建议

  东莞市居民健康档案于2011年建设投入使用后,由于记录,导致健康档案未能真正用起来,绝大部分居民也不知道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变成了一份份毫无价值的“死”档案。
  由于居民健康档案平台和东莞市区域卫生平台(有每家医院每天上传的所有病人的诊疗记录)均由市卫计局建设,数据均存放于局信息中心机房中,故打通这两大平台的相互闭锁就能实现信息共享。

建    议:
  一、改造区域卫生平台,建设电子病历共享系统。目前医院每天上传大量的诊疗记录仅仅只用于阳光用药系统,用途非常单一。建议利用这些上传的数据,增加患者授权机制,建设电子医嘱和电子病历共享系统,使得各医院在得到患者授权后均可以互相查阅在东莞所有医院诊疗的电子医嘱和电子病历。如果引入电子签名(CA认证)后,还可以实现同级医院的电子检查、化验单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
  二、改造居民健康档案平台,做好与区域卫生平台的对接。居民在医院的健康体检和诊疗活动均可在居民健康档案系统中生成一份摘要,并通过链接到电子病历共享系统,可以查询其医院诊疗的详细资料。
  三、建设居民健康档案的微信平台,居民通过微信平台可以很方便的查阅其健康档案,使居民的健康档案真正“活”起来,能为居民的健康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提案者 九三学社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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