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283)关于加快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建议

  近来,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在全省相关会议及珠三角各地市检查调研工作等多个场合均强调:抓高新技术企业就是抓住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牛鼻子”;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最重要抓手,加快推进;通过高企培育,按照国家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倒逼企业在技术攻关、成果应用、人才引进、科研投入、企业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达标升级,并进而推动各级政府抓好创新驱动发展的各项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方案(2015-2017年)》,明确将高企培育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点任务,提出广东省将力争到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培企业超过10000家,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00家以上。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颁布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围绕企业研发创新活动,建立省市联动,财税、法律、知识产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参与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力量。根据新的政策,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的企业第一年将获得10-500万元的奖励补贴,后两年根据发展水平和经营状况,入库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补贴。
  4月15日,胡春华书记赴东莞市督促检查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时也强调,东莞要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抓手,倒逼R&D投入、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引进等工作加快推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对此,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东莞实际,迅速出台了《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数量达到800家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境内上市公司(含新三板)数量达到20家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0%以上等目标。同时,根据《行动计划》,我市还将实施“百家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千家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万家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以及创新型中小企业“育苗造林”行动,争取三年新增认定外资高企达150家以上、规上工业高企达150家以上、小型高企达150家以上。
  《行动计划》还提出了包括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招商,加强融资、用地、人才、研发、专利保护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其中,东莞将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全市每年安排10%的新增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此类企业落户或增资扩产等等,目的是加快引进、培育、孵化、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以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
  由此可见,省市两级加快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和工作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实际上,自2008年国家颁布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来,我省存量高新技术企业已达9289家,约占全国的13.7%,居全国第二。这批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机械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总量达78万人,研发投入1473亿元,获授权发明专利近2.3万件,新产品产值超过1万亿元,总收入约2.7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21%,净利润超2000亿元,比2012年增长26%;获得所得税减免109亿元,上缴税收1254亿元。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龙头地位显著,并成为全省科技创新主力军,在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作为自主创新能力的具体体现和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力量,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领头羊”作用也已开始加速显现。据统计,2014年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数4328件,占全市发明专利数的62%;目前东莞已上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占全市境内上市公司的67%。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下,东莞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已经收到显著成效。去年全年,我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制造业实现增加值953.31亿元,增长 16.3%,比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7.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实现增加值1219.54亿元,增长13.9%,比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5.1个百分点;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335.99亿美元,同比增长13.13%,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提升到36.98%。
  国家鼓励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的根本立足点是发展高新技术推动产业化,实践证明,这是实施创新战略最有意义的抓手。就我市情况而言,要完成《行动计划》提出的任务又是相当艰巨的,存在困难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力量还显单薄。虽然近年来,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已经走在全省前列。统计显示,目前我市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35家,这个数字在省内地级市中排名第一,其中2014年东莞新增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达到80 家,仅次于广州。但按照国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我市现存企业能满足标准的不多,特别是在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投入比例、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技术人员占比等方面比较欠缺。要完成《行动计划》推出的目标是有相当难度的,需花大力气上培育和引进。
  2、工作力量还显不足。目前,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服务工作的部门是科技局,工作力量上也只有一个科室,在镇街一层,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对应,缺乏统筹,面对众多的培育和引进的工作对象,我们的工作力量还显得不足。
  3、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引进的土地空间和载体不足。由于受土地资源瓶颈的制约,许多有潜质的高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缺乏进一步发展的土地空间。许多招引的高科技企业由于用地资源问题没法落地,一地难求,一厂难求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是对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最大制约。

建    议:
  一、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要建立市镇间(包括园区)及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引进服务体系,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备企业库为起点,整合财税、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力量,引导和支持入库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二是要抓好鼓励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大出台的有关优惠奖励政策的落实,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三是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招商力度,要把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指南,把接近高企标准的项目作为重点招商对象,发挥好高企政策的导向作用,在工作力度、服务力度以及资源配置上优先考虑、优先安排,进一步加快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进程。四是要把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引进工作作为镇街落实驱动发展战略的主要考核内容,提高镇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强化载体保障。
  1、更加注重“加速器”的建设。今年以来省市都非常重视“孵化器”的建设,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工作措施,前不久还召开了全省“孵化器”建设现场会,由此可见,省市两级政府对推动科技产业化的载体建设都相当重视。不管是“孵化器”还是“加速器”都是一种适合科技产业化的“空间和软环境结合”的载体的概括,但它们所针对的是科技产业化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从空间形态来讲,“孵化器”偏向于为创新的科技企业提供科研或小型中试性的工业生产的空间为主,往往是以写字楼的形式居多。而“加速器”则偏向于推进中大规模工业生产空间为主,往往是厂房设施的形式居多,从发展的产业形态来讲,“孵化器”适合于2.5产业或三产,而“加速器”更适合工业化生产为主的新高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在概念上并无严格的区别,对科技产业而言也可统称“孵化器”,但实际操作上,人们好像更重视“孵化器”而忽略了“加速器”,实际情况是很多主要以写字楼形式为主的“孵化器”招商较难,产业发展状况不理想,而大量以工业化生产为主的高科技企业却找不到合适的空间和载体。就东莞的实际而言,我们认为,东莞更缺少的是“加速器”,而不是“孵化器”,因此,建议我市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加速器”建设上,为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多的载体。
  一是用好“10%”政策,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将每年新增用地指标的“10%”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引进。由于相当部分高新技术项目大多为中小企业,而对单个项目进行土地资源配置是很难满足需求的,也不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承载能力,因此,建议市政府将这个珍贵“10%”主要用于“加速器”的建设,推动科技招商形式由土地招商向用“加速器”招商转变,这样做更有利于加快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步伐。二是发挥园区的示范作用,鉴于我市已有园区软环境配套较好,建议安排在松山湖等园区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加速器”,为全市做出示范。三是要鼓励部分有条件的镇街通过“加速器”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引进工作,提高镇街在这方面工作的积极性。此外,我们还建议,加快研究出台针对“加速器”的有关厂房设施产权分拆和转让政策,对“加速器”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
  2、加大现有厂房、工业区资源统筹力度,为招引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挖掘更多的空间。2008年到现在,东莞经历了由大量厂房空置到厂房租金普遍上升,甚至部分镇街出现一厂难求这样一个过程。近年来,我们也还观察到,同样的厂房设施,新入的项目普遍比原有项目产出更高、而用人更少的现象,厂房难求,配套宿舍却很难租出去的情况比较普遍。这从一个角度说明,在政府政策和市场倒逼机制的作用下,“腾笼换鸟”、产业升级转型的效应在微观层面已逐渐明显。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发现,原来的低端产业项目退出之后,腾出来的空间资源又重新为低端产业所占据的现象也相当普遍,特别是“二手房东”、“分租模式”所带来的乱象已经到了非常普遍和严重的地步,政府监管难以到位,不但业主、企业和劳工权益得不到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及稳定等方面留下严重的隐患,这又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我们还有很大的潜力和空间可以挖掘。
  为此,我们建议要高度重视现有厂房、工业区资源的统筹工作,推广凤岗镇的经验,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和工作措施,通过政府统筹招商以及三旧改造形式,形成一批可用于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新载体。
  

提案者 九三学社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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