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271)关于加强城市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议

  在2014年底召开的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我市提出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目标,为东莞未来新型城镇化发展中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定位。作为一座文明的生态都城一方面不仅要有高水平的规划和建设,另一方面更需要在城市精细管理方面做好文章,俗话讲“三分建设,七分管理”是十分有道理的,其中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就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目前,我市轻轨、道路、市政等工程建设得如火如荼,工程建设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利益的同时,施工期间带来的环境影响、交通拥堵等问题不容忽视,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建设完成后给城市的形象和运行方面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城市文明施工不是小事,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我市已经就城市管理启动相关立法程序,如何通过立法加强城市文明施工管理也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随着我市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施工建设任务繁重,涉及到交通、房建、厂房、水务、市政等方方面面,建设单位涉及到市镇及有关部门、企业等,监管部门同样按照行业进行条块分割。在项目建设过程往往存在重质量安全轻文明施工的状况,甚至忽视文明施工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导致施工过程中,在工程影响范围内,出现脏乱差的现象较为普遍:不按照作业时间进行施工扰民现象时有发生;施工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行使带来安全隐患;建筑材料超载运输以及不进行包封导致漏洒污染道路和城市环境;施工围闭不规范达不到隔离效果影响市容市貌;交通疏导方案不合理以及缺乏维护管理导致交通不畅甚至长期成为堵塞节点;打乱排水系统导致雨天积水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等等。由于施工期间缺乏文明施工管理,导致一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留下了众多的“后遗症”,比较常见的是道路修复不合格出现路面不平整质量不达标影响通行效率,施工期间增设的减速带、施工绕行指示等辅助工程未拆除(或拆除不彻底),排水系统未能得到恢复甚至得到破坏,市政工程未能够完整复建等等,给城市留下了一道道“伤疤”,对城市的形象安全文明带来负面影响,甚至还需要财政投入进行维修完善,增加城市运行的额外维护费用。因此,文明施工管理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体现城市形象、文明、安全、高效的重要方面,应当加以重视并得到有效解决。
  

建    议:
  城市文明施工涉及到前期工作、财政投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诸多环节,以及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等保障措施的落实,需要将文明施工工作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一)明确牵头部门,分解责任抓好落实
  目前文明施工管理单位做法不一,大多是市政部门对开挖道路、破绿化带等在施工期间需要临时使用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审批和监管,其它施工噪音、交通疏导、施工排水等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而相关部门由于对开工的项目不清楚加上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而疏于管理,往往是有问题时才被动应对。管理单位不明确,部门责任不落实是造成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建议出台相关文件对文明施工的监管单位予以明确,由于涉及到众多的单位和部门,建议由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抓总,并就具体工程建设涉及到相关部门进行任务分解,涉及到的具体专项(如:噪音、交通疏导、排水、路牌标识、施工围闭、环境卫生)由各相关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考虑到我市正在起草城市管理条例,建议将文明施工及管理单位及责任分工纳入并进行细化,使城市文明施工管理有法可依。
  (二)将文明施工费用打足用好
  文明施工费用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须要打足用好。文明施工不仅涉及到城市的形象,管理水平的问题,也关系到城市运行的效率,后续管理成本等经济问题,如果不能够在预算中充分考虑,往往给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带来难度,甚至留下诸多问题需要事后可能再次投入花费更多的财政资金去“修补”,而效果却不一定理想,这需要各部门的重视更需要财政部门的支持。文明施工费用打足后就需要在建设工程中真正用好,这需要建设单位会同主管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予以落实。由于不一定涉及到主体工程的质量安全,受利益的驱使,施工单位经常是能省则省,省下的资金成为建设单位的“利润”。因此,要将各项文明施工的要求落实到位就是各部门应尽的监管职责,需要认真采取有效的手段加以监管和落实。
  (三)前期工作中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受项目选址、建筑方案、施工工期、施工组织、交通疏导方案等方面的影响,每宗建筑工程涉及到文明施工的内容不尽相同,因此,在项目前期论证阶段要将施工过程中涉及到文明施工的内容进行详细识别,并在施工方案中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例如:由于疏导方案不合理,疏导道路建设标准低、维护不到位而导致交通堵塞的情况屡见不鲜(建议将疏导道路建设方案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同时将维护费用、要求等纳入文明施工范围内予以落实)。由于涉及到不同的专业和部门,在前期工作阶段将文明施工的有关内容充分征求市政、交通、环保、水务等部门的意见,以充分考虑各专业部门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意见,为文明施工的落实打好前期工作基础。
  (四)相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实施有效监管
  文明施工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在牵头抓总的统筹下,各职能部门应该各司其职,安排专门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施工单位就有关专项文明施工的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各职能部门将有关专项文明施工有关内容(包括落实情况、处罚建议等)统一报送到牵头部门进行汇总统计,由牵头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对施工单位提出监管意见,可将文明施工情况纳入到施工企业诚信档案进行记录。
  (五)将文明施工纳入工程验收范围
  对有关内容进行验收考核是保证措施落实的重要手段,建议将文明施工纳入工程验收范围予以实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需要由牵头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的内容进行考核验收,验收考核成果作为文明施工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开展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提案者 兰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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