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259)关于在城市新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的建议

 2015年11月30日,习近平主席在巴黎出席第21届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提出:中国将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十三五”规划重要内容,……实施优化产业结构、构建低碳能源体系、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可见,发展绿色建筑将作为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
  一、政策制定情况
  各级政府已制定发展绿色建筑相关实施方案。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1号文发布《绿色建筑行动方案》、2013年11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4年9月10日,东莞市政府印发《东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均对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出了明确规定。
  二、发展绿色建筑的积极效应
  一是发展绿色建筑从建筑物全寿命期的角度出发,从建材生产、运输、建筑施工、运行、维修、拆除等整个过程进行管理,实现节能减排;二是发展绿色建筑纠正了人们以往的消费型生活方式的错误观念,倡导在保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适度的追求生活的舒适;三是绿色建筑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实施各类用地的开发强度,对城市绿地建设和城市建设区生态修复提出措施;四是绿色建筑对推进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减少传统能源和资源应用,改善环境质量等均有大幅改善。
  三、省内其他城市的做法
  (一)广州。2012年1月1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要求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筑项目)、旧城改造项目、进入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新广州知识城等12个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土地出让、立项、建设和管理。
  (二)深圳。2013年7月19日,深圳市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要求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
  (三)佛山。2015年4月1日佛山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解决推广绿色建筑中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型公共建筑、财政投资新建项目及佛山新城等5个城市新区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落实绿色建筑标准。
  (四)珠海。2014年10月1日起《珠海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实施,要求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或整体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横琴新区等4个城市新区5000平方米以上新建项目全面落实绿色建筑标准。
  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情况
  (一)“十二五”期间,我市完成绿色建筑项目70项,建筑面积约472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约10%,其中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33项,建筑面积约408.5万平方米。
  (二)2014-2016年,我市创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对发展绿色建筑提出500万平方米建设目标,其中2015年、2016年每年完成绿色建筑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2015年我市已有43个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总建筑面积约210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约20%。
  (三)2015年起东莞市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要求到2020年我市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将超过50%。
  五、存在问题
  调研中发现,我市绿色建筑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新建建筑符合绿色建筑强制实施条件的项目较少。一是符合条件的项目较多为重大(点)项目,项目较多存在后补办手续且工期较短的问题,部分项目在立项、规划、拍地等项目前期未考虑建设绿色建筑,由于增加部分成本,推行绿色建筑的阻力较大;二是财政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项目较少,其中2015年1-8月份新建民用建筑竣工验收建筑面积约422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项目约42万平方米,占比10%。
  (二)绿色建筑任务目标落实难度较大。绿色建筑工作目标为到2020年超过50%的工作任务重,扩大绿色建筑实施范围(如住宅项目)的法律依据不足。
  (三)城市新区的项目实施绿色建筑标准较少。我市城市新区大部分均定位为高新技术、低碳、环保等产业发展,且未来几年新建建筑项目大部分落实在各城市新区,而建筑作为载体,应率先实现绿色化。经调研,我市大部分城市新区均无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或新区低碳规划缺少绿色建筑相关内容;从绿色建筑标识公示项目和审图公司调研情况来看,至2015年11月份,我市评价标识项目34项,城市新区项目仅2项,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的城市新区项目共9项,建筑面积约67.2万平方米,均为松山湖(生态园)区项目。

建    议:
  一、为全面建设我市现代生态都市,落实我市绿色建筑任务目标,建议由市政府发文,强制要求松山湖(生态园)区、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长安新区、南城国际商务区、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等城市新区内除工业建筑、市政设施外的新建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二、进入重大(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的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三、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从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土地供地、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