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251)关于建设东莞市水生态文明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开启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这就对水利事业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是党和国家的明确要求。目前全国各地都掀起了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的高潮。近年来,东莞加快水务改革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治水管水的政策措施,成为首批45个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把水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旨在为全市人民营造亲水休闲、陶冶情操、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和美丽家园。但由于水污染由来已久,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目前还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如何才能够做到人、水、社会和谐发展,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各方面各环节,以建设永续的、完整的水生态文明,必须建立一个长效的管理机制,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支撑和安全保障。建议:1、强化统一评价体系;2、强化制度管理体系;3、强化组织领导机制;4、强化激励监督机制;5、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民不懈努力,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为宏大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为民生改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基本国情水情决定了我国是一个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生态脆弱的国家,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源环境问题不断加剧,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退化问题尤为突出。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五大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此次位列五个发展之一,是把绿色发展提到了一个新高度。全会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在认真分析和清晰认识我国面临的资源环境困境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并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统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战略部署,开启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新时代。水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组成部分,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美丽中国的资源环境基础,是生态文明的水利载体。
  东莞的水环境支撑极其脆弱,人均当地水资源量251立方米,不仅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700立方米的国际用水量紧张线,而且低于500立方米的严重缺水线。全市85%的用水来自东江,没有中间蓄水环节,一旦东江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将面临无水可用的局面,且东莞水质的好坏,也直接制约深圳和香港地区居民健康和社会、经济的繁荣稳定。因此,东莞治水迫在眉睫,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
  近年来,东莞加快水务改革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治水管水的政策措施,成为首批45个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把水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旨在为全市人民营造亲水休闲、陶冶情操、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和美丽家园。2015年4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东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6)的通知》(东创水办【2015】2号),明确了创建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等。但由于水污染由来已久,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目前还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如何才能够做到人、水、社会和谐发展,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各方面各环节,以建设永续的、完整的水生态文明,必须建立一个长效的管理机制,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支撑和安全保障。明确建立制度的范围,确定制度的类别,理顺制度的结构,全面清理各级各项工作制度和规定,对一些过时的要废止,以不断完善和制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管理制度等。
  
建    议:
  1、强化统一评价体系。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项目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水资源体系。主要从城市水源情况和用水效率两方面,明确对水资源支撑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标准。二是水生态体系。主要从水域环境、动植物资源和水土保持等三个方面,明确对水域水体维持水生态平衡、防止水生态破坏、促进水生态良性循环等能力的评价标准。三是水景观体系。主要从生态水系治理、亲水景观建设、水利风景区建设和观赏性四个方面,考察评价城市水域周边的风景、风貌和特色。四是水工程体系。主要从工程标准、工程质量和工程景观三个方面,考察评价水利工程运行状况。五是水管理体系。主要从规划编制、管理体制机制和公众满意度等三个方面,考察评价水资源的分配、开发、利用、调度和保护进行管理的各种活动。
  2、强化制度管理体系。要制定管理办法,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各镇街申报范围、标准和条件,规范审批流程,强化动态监管;组织编制和颁布实施符合东莞市情的“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水生态文明城市规划编制导规则”等系列规范标准,突出水资源体系评价与水生态体系评价,体现以水定发展、以水调结构、以水规划产业布局的核心理念,强化规划编制审批,并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水利规划,与有关规划相衔接,逐步建立起涵盖水生态文明城市申报、评价、审批、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全过程的制度标准体系。
  要推动各镇街、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着力加强水生态文明城市基础理论研究工作。明晰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基本要求、规划布局、建设重点、对策措施等;从市级层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发展的有关政策、法律依据、体制机制、资金投入、监督管理、激励举措等,结合城市河湖水系连通、防洪、排涝、供水、截污治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从水利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投资、建设、管理全过程,统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夯实水生态文明城市发展基础。
  3、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需要引起各镇街、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镇两级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加强市镇两级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与其他城市的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着力开展前期研究和筹备工作,做好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4、强化激励监督机制。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目前仍处于初期阶段。要选取部分镇街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加强指导,完善制度,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为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开辟思路、积累经验。制订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机制。将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与干部考核及镇街考评挂钩,建立“以评促建、建管结合”的体制机制。
  5、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以市政府和各镇街投入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入增长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的同时,加大市政府和各镇街的财政投入,优化政策环境,整合各部门的涉水建设资源,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全市和各镇街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和水环境优美乡村的强大合力,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形成各具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和水环境优美乡村建设模式。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