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154)关于优化城市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创新转型的建议

  东莞市政府发布2013年“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涵盖50项条文,涉及具体措施60多条,减负总额将达35亿元以上。

  根据世界银行数据,2013年、2014年两年中国的企业营商环境指标综合排名都在90多位,其中分类指标中,雇佣和解雇、税制、企业开办和申领营业执照等排名均比较靠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比较复杂,民营企业面临多种问题的挑战:

  一、城市营商环境欠佳:企业在经营、纳税、行政审批等方面仍旧浪费大量时间与成本。

  二、企业创新意识薄弱:企业创新氛围不浓,大部分企业观念守旧。

  三、企业无法负担创新成本。研发新兴产品影响到企业正常运作与发展。

  四、转型升级型人才匮乏。企业招工难,缺乏专业人才支持企业转型发展。

  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增加就业的基本场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因此,政府应该把鼓励民营企业创新转型作为富民强国的长远发展战略,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创新转型。

  办    法:

  一、政府服务高效化。政府服务窗口统一体制管理,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开设电子商务服务,开展线上线下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二、开展企业创新转型宣传工作。政府积极引导,聚集有识之士给企业管理者指导解惑。企业认真落实,将创新发展理念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中。

  三、加大税收优惠力度。适当减税,降低企业用于研究开发和设计所支出的所得税,鼓励民营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创新、技术升级。

  四、建设创新产品研发平台。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提供企业产品研发所需的场所和设备;提供专业的企业服务顾问,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优质服务。

  五、根据转型发展需求,制定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对内,建设专业的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对外,提供一流的科研条件,高薪待遇吸引优秀科研人才加入东莞城市建设中。

  六、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培训计划的实施。改进技能型人才的职称评定工作,才能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在民营企业实现平等就业、完善保障,从而保证了民营企业技能型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提案者 蒋淑军
部门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TA20140154号提案的答复

  蒋淑军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优化城市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创新转型的建议》(TA20140154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经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按照《2014年拓展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工作方案》(东府办〔2014〕38 号)部署,以“少走、快办”为目标,系统清理审批事项,全面优化部门内部审批流程,简化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要求全市有关单位从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办理流程等审批要素予以简化规范,促进行政审批事项实现运行机制优化,其中属于投资审批的事项在2015年前要求力争压减70%、办理时限总体缩短50%。经初步审查汇总,现有24个单位实现精简审批环节;有44个单位实现承诺时限压减(即承诺办理时限少于法定时限),其中39个单位大部分事项压缩时限幅度在50%以上;有27个单位减少申报材料,共对14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74项日常管理事项的申报材料进行简化。同时,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根据省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两项地方标准的要求,探索开展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办事指南和行政审批业务标准工作,推进审批事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目前,共有17个试点部门向我办提交了137套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审查备案后办事指南将向社会公开,实现便民惠企。

  下来,将统筹指导各单位结合企业投资制度改革、商事登记改革、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做好优化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最佳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关于提升企业家素质,增强企业创新发展理念

  我市将企业家素质提升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从2002年开始,我市政府部门就组织企业家自费走出东莞,把“东莞民营企业家课堂”办进国内知名高校;并从2006年开始,由市财政资助培训费,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00万元,组织中小企业领军人物和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培训,搭建了政府、专家、企业三方互动交流平台。共举办83期东莞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活动和45期东莞民营企业家课堂,参加人数超过3万人次。

  为进一步推动莞商企业家从阶段性学习向终身学习转变,2013年7月30日挂牌成立了“莞商学院”,市委书记徐建华亲自出任莞商学院院长。成立以来,莞商学院立足“政策宣讲的阵地、思想传播的平台、企业交流的纽带和莞商成长的摇篮”目标,注重莞商企业家学习的终身化、实用化和多样化,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超过2000人次参加了莞商精英班八大模块(包括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政策扶持与营商环境打造、走进百亿元企业、走进成功企业案例分析、民企接班人培养、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民族振兴和创新发展)和莞商学院企业发展论坛的学习。同时,成立了经信局分院、文一分院、唯美分院、都市丽人分院、澳星分院、农商行分院等6个莞商学院分院,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的学习培训活动。今年以来,已开展了以“科技创新与制造业价值管理”为主题的莞商学院企业发展论以及暖企培训活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等学习;筹备成立“莞商学院掌上图书馆”。其中,我们举办过以“企业如何打造强势品牌”,“基于中国传统文化视野下的现代企业管理”、 “家族企业可持续成长战略”为主题的培训班,不断开拓企业家视野,拓展思维理念;开办过以企业接班人为对象的高级研修班,推动新一代企业家的传承培育;举办过走进百亿元企业和走进成功企业的培训班,分享企业成功发展经验。下来,我市将依托莞商学院这一重要平台,继续加强新时期企业家的学习。

  三、关于加大税收优惠力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目前,我市执行国家2008年开始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其中规定了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只要符合上述的条件,民营企业同样适用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关于税收奖励方面,出台《东莞市中小工业企业新增增值税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市中小工业企业依法在国内销售其产品,按企业在我市税务部门缴纳的销售环节增值税比上年度增长部分(增长额不低于100 万元)的5%给予奖励。

  四、关于建设创新产品研发平台

  一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设立“科技东莞及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其中,加大对名牌企业的技术进步的扶持力度,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支持企业研发、使用自动化生产线,壮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效益。同时,积极推动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指导、推荐我市优质企业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积极推动工业设计发展,办好第十届“东莞杯”国际工业设计大赛,加强工业设计应用推广,鼓励设计与制造对接交流,促进产品创新,提升产品附加值。

  二是建设创新服务体系。一方面加强创新引导。近年来,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的意见》(东委发〔2012〕19)、《东莞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90号)、《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东府办〔2013〕100号)等政策,加快企业创新步伐;开展第一批市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大力引进资源。先后与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清华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共建东莞暨南大学研究院、东莞华南设计创新院、东莞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创新中心,累计建成公共科技创新平台15个,为中小型企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促成产学研深度合作,与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及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相关部委、高校院所,达成多项实质性产学研合作意向。同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技术合同认定工作, 2013年共完成技术合同认定175份,合同总交易额约2.59亿元,技术交易额2.46亿元,企业获免税1200多万元。

  三是培育服务示范平台。我市通过培育和认定一批中小企业服务示范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服务支撑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形成了“政府扶持平台,平台服务企业,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格局。认定的各类示范平台共122个,包括2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4个省级示范单位以及96个市级示范单位,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市三级培育梯度队伍。

  五、关于引进和培养技能型人才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多项人才政策措施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东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每年10亿,5年共50亿元实施“人才东莞”战略;《东莞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实施意见和办法》提出“对外”引进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创新资助,最高500万元的创业资助;《东莞市鼓励专业人才学历进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提出每年资助50名东莞市本土人才到国内重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到国际前300名校攻读硕士以上学位,最高补助总额76万元;《东莞市博士后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提出新建站资助100万元,在站期间每名博士后每年10万元科研生活资助;《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提出在资金资助和奖励、住房、医疗和社保、居留和出入境、税收、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对特色人才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我市投入20多亿元建设东莞职教城,高起点打造职教龙头。其中,作为东莞第一个公益性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已正式启用运作,拥有五轴加工中心、3D打印等2亿多元的先进实训设备,结合东莞产业发展,设置了模具、智能化楼宇、物联网智能运输等多个实训专业。举办大型校企合作洽谈会。2010年起,我市连续4年精心组织举办大型校企合作洽谈会,组织省内外职校技校与本市企业合作共建技能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式技能人才培训,每年吸引300多家省内外学校和1000多家东莞企业参加,年均向企业输送毕业生近5万人,成为我市校企对接的品牌。积极打造东莞海外人才交流会、东莞博士后人才交流与项目洽谈会等人才活动品牌,每年定期组织和邀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高层次人才来莞,与我市高新科技企业开展人才引进和项目交流合作洽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转型升级中遇到的人才和科技瓶颈问题。

  六、关于加强企业人才技能培训,完善职称评定

  一是完善人才激励评价体系。推动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开展,出台《东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建立职业技能竞赛长效机制。2010年以来,市财政共投入720万元竞赛专项资金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先后组织开展119个竞赛项目,1万多人参加了市决赛,1532人获得奖项,其中获得“东莞技术能手”奖的有281人,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085人。开展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出台《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每两年组织举办一次优秀技能人才评选。2013年,开展首届评选活动,共评选26名获奖人,最高给予1.5万元奖励。强化技能鉴定评价,以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和5个职业技能鉴定所为依托,对技能人才开展技能鉴定评价,近3年共发放技能证书13.9万张,其中高级工以上1.06万人。改进民营企业人才职称评定,面向全市非公单位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政策宣讲活动,每年组织培训人数接近1000人。同时以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和行业协(学)会为职称服务联络点,为属地、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认定和确认等职称工作提供免费归口代办,以及相关的职称政策咨询服务,对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建立多层次技能培训体系。加大户籍在岗员工补贴力度,将2000多个项目纳入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凡户籍劳动力参训后凭证书即可获得补贴,目前已累计促进17.47万人次户籍城乡劳动力参与各类技能提升培训,发放补贴2.22亿元。实施“新莞人培训”工程。自2007年实施“新莞人培训工程”以来,我市共组织开展异地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48.5万人,累计为31.7万人核拨补贴资金7479.3万元。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宝贵建议和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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