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235)关于对东莞市公立医院医改的建议

  2015年5月份,我市成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之一。为做好试点工作,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优化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6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制度安排。我市医院作为综合改革的实施主体,将全力执行公立医院医改任务。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中,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
  1. 财政投入不足,医院运行机制市场化。公立医院既要承担政府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和公益性任务,又要承担确保自身生存发展创收任务,在政府投入不到位的情况下,公立医院在经营上不可避免地具有趋利性。随着医改体制的深入,坚持公益性成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方向。
  2.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滞后,技术劳务性价格过低。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翻番,物价指数不断上涨,导致医疗设备、卫生材料的价格随之增长,医疗服务的成本成倍提高,而服务价格却没有得到及时调整,造成医疗服务补偿不足,特别是技术劳务性价格过低,无法体现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
  3. 高层次人才不足。高层次人才是医院发展的关键性因素。目前,我市各大医院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都比较紧缺。

建    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健全财政补偿机制。一是加大对公立医院新建、改扩建工程及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等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力度;二是加大对公立医院定项补助力度,如对医院编制内在职人员的社保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列入预算设立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专项资金,对重点医学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培养提供财政支持,对医院承担的抢险救灾、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由财政给予补助,对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由财政给予补助;三是设立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如开展传染病、慢性病监测、健康教育、免疫规划财政应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定项定额补助;四是对于历史负债问题,符合财政支出要求的,给予适当补助,使医院能够轻装上阵,良性发展。
  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完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尽快建立和健全医疗服务成本、价格监测体系,为政府制定合理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建立灵活的调整机制提供依据,适度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收费价格,在确保药品价格合理控制的同时,适当提升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三、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向政府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为人才引进和培养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帮助医院提升综合实力。

提案者 郭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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