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222)关于加快BIM技术在东莞推广与应用的建议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是以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相关信息数据作为模型的基础,进行建筑模型的建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BIM技术的普及,一方面,将彻底改变整个建筑行业信息不对称造成各种根深蒂固的弊病,用更高程度的数字化及信息整合、优化建筑业全产业链;另一方面,施工过程的全面信息化,也将彻底改变施工现场从业者的随意性和低门槛,有助于形成真正高素质的劳动力队伍,并且能够大幅度提升决策效率和生产力,以创新驱动我市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创造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在广东省内,深圳、广州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并在加快推动BIM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但作为建筑大市的东莞,该项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相对滞后。所以,东莞需快速借鉴上海、深圳、广州的经验,加快东莞BIM技术标准化、体系化建设的步伐,以创新驱动东莞建筑业信息化、智能化的发展。
  一、BIM技术的发展前景和优点
  2015年6月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文),表明国家住建部推动BIM应用的政策已经由纲要层面向具体的意见转变,《通知》要求到2020年年底,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同时,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以及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新立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造价、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
  BIM的发展大潮已不可逆转,建筑领域的生产方式正在发生巨大变革。预计“十三五”期间,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也会制定BIM应用配套激励政策和扶持措施,BIM的推广与应用将迎来发展的春天,与建筑业相关的企业将获得前所未有的有利环境展开BIM的学习、研发和应用。BIM作为建筑业市场规范化、建筑业生产标准化的产物,在应用过程中主要呈现以下优点:
  1. 可视化,所见即所得。在BIM建筑信息模型中,由于整个过程都是可视化的,所以可视化的效果不仅可以用作效果图的展示及报表的生成,更重要的是项目设计、建造、运营过程中的沟通、讨论、决策都在可视化的状态下进行。模拟三维的立体事物可使项目在设计、建造、运营等整个建设过程可视化,方便进行更好的沟通,讨论与决策。
  2. 协调性,协调各专业项目信息出现“不兼容”现象。如管道与结构冲突,各个房间出现冷热不均,预留的洞口没留或尺寸不对等情况。使用有效BIM协调流程进行协调综合,减少不合理变更方案或者问题变更方案。基于BIM技术的三维设计软件在项目紧张的管线综合设计周期里,提供清晰、高效率的与各系统专业有效沟通的平台,更好地满足工程需求,提高设计品质。
  3. 模拟性,利用四维施工模拟相关软件,根据施工组织安排进度计划安排,在已经搭建好的模拟的基础上加上时间维度,分专业制作可视化进度计划,即四维施工模拟。一方面,可以知道现场施工情况;另一方面,为建筑、管理单位提供非常直观的可视化进度控制管理依据。四维模拟可以使建筑的建造顺序清晰,工程量明确,把BIM模型跟工期联起来,直观地体现施工的界面、顺序,从而使各专业施工之间的施工协调变得清晰明了,通过四维施工模拟与施工组织方案的结合,能够使设备材料进场,劳动力分配,机械排版等各项工作的安排变得最为有效、经济。在施工过程中,还可将BIM技术与数码设备相结合,实现数字化的监控模式,更有效的管理施工现场,监控施工质量,工程项目的远程管理成为可能,项目各参与方的负责人能在第一时间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
  4. 优化性,现代建筑的复杂程度大多超过参与人员本身的能力极限,BIM技术及与其配套的各种优化工具提供了对复杂项目进行优化的可能。
  5. 可出图性,建筑设计图+经过碰撞检查和设计修改=综合施工图如综合管线图,综合结构留洞图,碰撞检测错误报告和建议改进方案等使用的施工图纸。
  6. 造价精确性,利用Revit,Takla,MagiCAD等已经搭建完成的模型,直接统计生成主要材料的工程量,辅助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的概预算,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BIM技术的运用可以提高施工预算的准确性,对预制加工提供支持,有效地提高设备参数的准确性和施工协调管理水平。充分利用BIM的共享平台,可以真正实现信息互动和高效管理。
  7. 造价可控性,通过BIM技术可以非常准确的深化钢筋、现浇混凝土。并且所有深化、优化后的图纸都可以从BIM模型中自动生成。就像在钢结构或预制深化中一样,使用比如BVBS以及Celsa等格式的文件将钢筋弯曲加工和数控机床很好的结合起来。
  BIM技术的可视、可靠、精确、可控等特点,使得工程设计建造过程透明化,有利于建造出高品质、高效益的精品工程。同时很多地方政府也把推动BIM技术作为防范腐败,廉洁建设的重要手段。
  BIM技术能够应用于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造价、运营维护等各阶段,实现建筑全生命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共享,为产业链贯通、工业化建造和繁荣建筑创作提供技术保障。BIM技术的应用必将极大地促进建筑领域生产方式的变革。
  二、BIM技术在东莞推广和应用存在的问题
  BIM技术的推广,需要政府主管部门、投资建设方、工程总承包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和运营维护等机构共同参与,同时需要培养大量BIM项目管理和应用人才。目前,国内发展的状况是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对BIM的热情和投入相对高于勘察设计企业;广东省内则是广州和深圳的发展态势比较好,东莞发展相对滞后。
  勘察设计是整个建筑业的源头和灵魂,在建筑的新技术应用方面,包括绿色建筑、BIM技术运用、建筑产业化的推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对BIM技术的应用,也应该是首先推动勘察设计人员创建BIM勘察设计模型,然后在此勘察设计模型上,逐级承接复制上一阶段模型信息,继而进行造价和施工管理,甚至是运营管理,BIM技术未来将成为建筑业的操作系统。
  东莞的勘察设计企业几年前已陆续开始接触BIM技术,并培训BIM的建模人员。但总体上,东莞勘察设计企业的热情不算太高,总结起来,存在以下一些困难:
  一是东莞尚无相关文件对BIM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提出硬性要求。2014年9月,广东省住建厅发出了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16年底,政府投资的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申报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应当采用BIM技术,省优良样板工程、省新技术示范工程、省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环节普遍应用BIM技术。对于BIM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东莞目前没有任何相关文件,企业都在观望,导致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前期企业投入大,目前产出效益不明显。BIM技术对于电脑系统及网络系统的配置要求高,加上建模人员的培训,对设计企业来说是非常大的经济投入,效益一般的设计单位很难支撑。虽然目前东莞有些设计招投标项目,已经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设计单位提供BIM模型,但相应的设计费用并无太多增加。例如,有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BIM模型,相应仅增加5%设计费,而一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设计招投标文件,普遍未因为BIM模型,相应增加设计费。而深圳市目前正制定BIM费用标准,对从设计到施工管理的BIM费用,初步建议以建安费用的2%作为BIM费用的计算基数。
  三是设计周期较短,导致BIM技术在设计阶段体现的优势尚不明显。BIM的工作流程与传统的二维绘图模式完全不同,企业仅仅安装BIM相关软件来取代传统的二维设计CAD软件,与BIM技术同时两条线进行,事实上会造成混乱。目前,国内设计院使用的BIM软件多为国外软件,建模时间相当长,很难满足紧张的设计周期要求,设计院多数是先完成二维设计图纸,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即交付施工,后期再建立BIM模型。在项目前期准备不足的情况下,BIM技术在设计阶段体现的优势尚不明显。
建    议:
  一、出台政策性文件,完善BIM技术在东莞推广与应用的相关机制。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是关键。市委、市政府应指定住建部门组建调研小组,到上海、广州、深圳等地交流学习,就BIM技术在东莞的广泛应用进行深入调研,形成引导作用的调研报告,并结合住建部和省厅2015年6月发出的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出台相应的细节文件。
  与此同时,在出台地方法规的基础上,明确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后开始,所有新建项目在项目设计的招投标、评优环节中均应使用BIM技术,并规范使用BIM技术进行设计的收费标准,促进城建系统的大发展。
  二、加强培训与交流。BIM技术在项目的生命周期中,不同的参建方之间的数据互用,为参建方之间更好的沟通和协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提高效率和质量,起决定因素是人。但在东莞掌握BIM应用的人并不多,技术人才的缺乏严重阻碍了BIM技术在我市的发展和推广。因此,一方面,相关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我市土木建筑学会、勘察设计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他们与发达地区横向与纵向的交流,以及整合BIM技术的国内外专家,把先进的理念和先进的做法引进东莞,并积极为我市建筑业相关的企业展开培训,帮助我市建筑业相关的企业掌握BIM技术,推动信息技术与工程建设技术在我市实现融合发展;另一方面,借鉴东莞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做法,对应用BIM技术、电脑软硬件升级、人员培训等所产生的费用制定相应制定奖励扶持政策,来调动东莞企业的积极性,从而来推动BIM技术在东莞普及和应用,切实为东莞智慧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三、开展试点,由点到面进行推广和应用。在完成编制BIM技术应用指南的基础上,东莞可以以本市拟建的政府投资工程或社会投资工程开展试点,试点可以分为全生命周期应用和阶段性应用。试点项目验收通过后,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炼形成具有可示范的管理模式和应用技术等成果,并对成果进行示范推广。
提案者 郑金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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