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212)关于加快建设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议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是“创新特区”。今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东莞是“1+1+7”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国家、省赋予东莞的重大使命,是东莞创新驱动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东莞必须抓住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机遇,更大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我市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擎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建    议:
  一、统筹规划布局,形成东莞创新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一是谋划“一核多园多点”空间布局。目前国务院已批复的1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采取“多园多点”空间布局,如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范围包括十个片区内的若干个子园,以及散点分布的创新要素(包括科研院所、创新综合体等);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范围包括“一核三带多园点”,其中“多园点”包括各个分园、区块、专业园及知识密集商务楼群。目前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范围初步规划为松山湖、生态园两个核心园区,以及寮步、大岭山、大朗、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石龙等9个镇中各具特色的科技园、创新城、孵化园、物流园。建议在此空间布局基础上,争取省支持,在制定《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发展规划(2016-2025)》时,参照杭州、张江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布局方式,增加多点布局,筛选其他区域部分科研院所、创新综合体、知识密集商务楼群等若干个点,纳入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范围。二是以示范区辐射带动全市创新一体化发展。建设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最终目标,是通过“一核多园多点”建设,以点带面放大辐射示范效应,培育新的增长点,发展新的增长极,形成新的增长带。为此,必须鼓励支持示范区内创新要素分阶段逐步向周边扩散,整体提升全市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松山湖(生态园)作为核心区域,要为全市发挥引领作用,成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引擎。镇街各园区要特色化发展,带动周边企业转型升级。
  二、加强政策设计,在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争先进位。目前松山湖在珠三角国家级高新区中综合排名第4,要实现市提出的“保三争二”目标,必须从制度创新、政策支持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制度创新、政策设计可以考虑从两个层次依此展开:第一层次,研究三区叠加政策。东莞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存在另外两个制度利好,包括国务院2014年12月批复设立的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今年9月批复设立的广东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2015年11月我市出台《关于东莞对接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意见》,近期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上报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提出了50条先行先试政策。必须启动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区政策叠加研究,最大限度地分享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辐射效应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第二层次,研究东莞特色先行先试政策。在三区叠加政策研究基础上,根据东莞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育等对政策的诉求情况,通过查漏补缺,学习借鉴其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制度创新、政策设计经验,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建设新型科研机构、吸引创新创业人才、打造以产学研合作为依托的协同创新体系、深化国际科技合作、壮大完善创新创业孵化育成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等方面研究具有东莞自身特色的先行先试政策。
  三、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跨区域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采取跨园区、镇合作建设模式,最重要的是正确处理好镇、园区间的利益关系,找到镇、园区间的利益平衡点。为此,必须突破传统行政区理念带来的利益藩篱,按照新型城镇化提出的经济区理念统筹推动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发建设,从市层面制定合理的跨镇(园区)合作利益共享机制,对于跨区域的项目建设、产业转移、投资活动等,进行利益分成和利益共享。同时,制定跨园区、镇相关合作项目利益补偿机制。二是建立跨区域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举办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所涉园区、镇街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会议,促进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所涉园区、镇街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发展、产业分工协作、生态环境治理、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展开务实合作。三是建立跨区域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整合利用松山湖、生态园核心园区,以及各镇街科技园内的各种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立跨园区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使不同园区的企业能够便利地获得示范区内各类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四是建立跨区域产业联盟。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验做法,鼓励示范区内产业龙头(或重点)企业跨区域组建产业联盟,共同推进联合采购,共同接单,抱团发展。五是建立跨区域企业信用体系。学习借鉴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验做法,成立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信用自律组织——企业信用促进会,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用激励、惩罚机制,解决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提供支撑。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