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210)关于制定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加快发展智慧型经济的建议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城市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应运而生。建设智慧城市在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引领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智慧城市建设是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我市从“汗水型经济”到“智慧型经济”转变的有效方式。
  东莞是住建部公布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之一,我市将投入巨资进行“智慧东莞”10大工程建设,基于强大的4G网络建设,涉及智慧政务、智慧环保、智慧医疗和教育、智慧城管、智慧镇街、智慧交通、智能制造、智慧商务等方方面面。目前我市智慧城市建设中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缺乏科学、统一的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因此,制定我市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已经刻不容缓。因此,必须尽快启动制定东莞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为加快发展智慧型经济奠定基础。
  
建    议:
  (一)加强宣传,为制定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奠定基础。要统一思想,明确思路,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进行宣传,提高全民对智慧城市的认识,强化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性,为制定规划奠定基础。
  (二)政府组织,强化统筹协调。在智慧城市规划制定过程中,必须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范标准、统筹协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市规划局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进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的引导,从而避免造成规划上的失误。
  (三)强调智慧城市规划制定中的专家和专业的作用。一是在编制过程中要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上级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二是智慧城市规划及其各个专题要由权威专业机构来承担,三是要通过举办多轮次高规格的专家咨询会,充分借鉴专家意见。
  (四)大力加强在智慧城市规划制定中的公众参与。搭建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多渠道的公众参与平台,通过电视、报纸、广播、阳光热线、网站、微信、微博、座谈会等形式,创新开展智慧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活动,广泛吸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明确智慧城市规划制定的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科学的制定程序,不仅仅是决策合法性的有力保障,也是确保决策科学性的重要手段。智慧城市规划编制过程是一个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它反映了不同的机构和参与者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过程,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包括设定议程、使政策合法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因此,在编制智慧城市规划过程中要明确编制程序,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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