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202)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创新环境,促进我市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东莞出台了创新驱动发展“1+N”扶持政策,创办了创新驱动讲习所,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研发机构建设成效明显,创新驱动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但是,我们在专题调研中发现,我市企业创新环境以及企业创新能力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创新人才短缺
  创新驱动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创新靠人才。我市企业创新人才缺乏,调查显示,有超过60%的企业家认为,创新人才短缺是妨碍企业创新工作的最重要因素,这一数据在创新日益重要的今天比以往反而有所提升。
  (二)创新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健全
  创新需要巨大资金投入,虽然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逐年增长,但与巨大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调查显示,我市企业创新资金来源仍然比较单一,主要以企业自有资金为主,辅之以银行贷款和政府资金的支持,而通过资本市场获得创新资金的渠道还不畅通,通过股市筹资、发行企业债券、风险投资的比重明显偏低,企业创新急需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
  (三)企业家创新动力不足
  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等因素的影响,目前企业家未来创新动力不足,企业对未来增加创新投入较为谨慎。调查还发现,我市一些科技企业的研发行为还是出于自发的而不是自觉的,只是一种对市场被动的应对,创新驱动企业发展还未出现清晰的良性发展模式。
  (四)创新的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市目前的自主创新政策环境对企业创新有明显的推动作用,但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比如还存在着财政资金投入上,没有建立对主管部门、企业、科研院所的绩效考核机制;税收优惠作用的激励作用还没未完全激发;企业创新政策体系还不健全等问题。
  

建    议:
  (一)规划建设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发挥示范区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要把握好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机遇,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围绕松山湖创新中轴线,以松山湖和生态园为核心,统筹周边寮步、大岭山、大朗、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等镇街的科技园、创新城、孵化园,规划建设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东莞创新增长极,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效应,为全市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是技术创新,而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大力推进我市科技企业的“育苗造林”工程,提高我市高新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在资金、用地等方面优先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需求,鼓励我市创新龙头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大力实施省市科技项目,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提高其创新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制定我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加大对企业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
  企业创新发展必须更加突出人才的引领作用,用好用活创新型人才队伍这一推动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针对我市企业创新人才短缺的现状,建议制定我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加大对企业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尊重人才培养规律,促进创新型人才成长,要完善人才评价制度,激发创新型人才活力,要完善人才使用制度,发挥创新型人才作用。
  (四)加大对企业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我市企业创新财政扶持专项资金
  加大对企业创新的财政支持不仅仅可以帮助企业解决部分创新资金缺口,还能够对企业创新的方向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为此,我市应当建立和规范企业创新发展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创新的财政扶持力度并以此撬动社会资本的进入。创新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建立财政扶持企业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制度,有效提升财政扶持企业创新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拓宽企业创新融资渠道,构建企业创新融资新模式
  针对我市企业创新资金融资难并且融资渠道单一的现状,要大力拓展企业创新融资渠道,一是政府通过加强协调,引导银行加大信贷资金投入;二是充分发挥东莞庞大社会资本的优势,创新社会资本进入的方式和途径;三是加强企业上市、新三板以及资产证券化的培训指导,推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筹集企业创新资金;四是创造条件吸引各类风投、创投对东莞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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