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183)关于加强市民综合素质教育的建议
  城市生活与乡村不同,变化迅速但讲究秩序,不断变化的规则和法律规范与不断更新的技术设施,是城市生活区别与乡村生活的重要标志。因此,在西方国家,为适应城市化发展,工业化早期就提出并实施公民教育(国民教育),并与义务教育一道,纳入宪法予以保护。我们提出的“市民综合素质教育”,即相当于西方国家的公民教育范畴。
  东莞是城市化进程相当迅速的沿海城市。在城市化进程中,180余万户籍人口中约有一半以上由本地村民转换为市民。与此同时,近千万人口中的新莞人中,无论是新近的高校毕业生,还是离乡多年的传统打工一族,绝大部分都要持续面对不断适应城市生活的问题。因此,“市民综合素质教育”理应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
  然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公民教育几乎全部集中于形而上的思想教育、政治教育、理想教育和道德教育,对于实用型的城市生活常识、基本技能、行为规则等,远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没有人进行过系统的推广和培训。
  近年来,学校教育之外的传统社会化机构体系的影响日渐式微,以血缘、宗族关系为纽带的宗法机构面临解体,加上进城打工造成许多家庭成员的分离,家庭教育的作用大大削弱,个人成长的教育机制面临巨大冲击。
  从文化上说,我们是个宗教信仰淡薄的民族,或者说我们的宗教是入世的,而不是出世的。我们的文化普遍缺乏对生命的终极思考与敬畏之心。在城市生活中,当受到拜金主义等不良观念影响时,个人或者群体的行为容易失去底线,对城市生活秩序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建    议:
  一、首先是加强宣传造势。建议市政府把市民综合素质当成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做好宣传造势。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程,长期、全面、持续开展下去。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市民综合素质教育涉及方方面面的内容,参与主体众多,首先要明确一个部门为该项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制定市民综合素质教育的总体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方法、路径。同时,按照职能划分,明确并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将工作落到实处。
  三、创新机制,分期分批推行市民素质教育工程。市民综合素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某一阶段将某项内容作为市民素质教育的重点加以推进,在取得实效的同时,宣传造势、积累经验,持续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四、创新形式,调动多方力量,多渠道、多层面开展市民综合素质教育
  第一,利用好学校教育这块重地。将城市生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纳入义务教育的适当阶段,从娃娃抓起。同时,研究市民综合素质教育的方法和渠道,注重持续性和广泛性。
  第二,发挥社会教育机构以及公益性公共机构如公共图书馆、各种传媒、社会文化机构,志愿者组织等的作用,进行系统的、反复的宣教。
  第三,各单位的政治学习也要创新、要接地气,要有适应性,把市民素质教育纳入到政治教育的范畴当中来。
  第四,要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把提高员工基本素质和城市生活技能,当做职工福利来重视和投入。
  此外,加强法治,借鉴新加坡等现代化城市的管理经验,对各种负面行为的严厉教育和惩处,提高市民各种行为的可控性和可预见性。
  五、先分后统,分期分批编撰《市民综合素质教育系列手册》
  市民素质教育手册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观念。城市人的观念应该是现代的、开放的、讲究效率和富有人性关怀的,而且是与现代社会法治规范相一致的,比如诚实、守信,守法、守时等观念。
  第二是常识。比如对他人隐私的尊重、社交中的守时、预约和基本礼仪,接电话的礼貌用语,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就诊要排队,要讲究先来后到,乘坐电梯讲究先出后入,等等。
  第三是技能。从最简单的用电安全,到各种家用电器的使用,网上购物、购票技巧、公交卡与银行卡的正确使用。随着技术的进步,这些方面的技能要求越来越多。此外,在开放的广东,粤语和英语也是城市生活技能。
  还有就是表达意见,包括找到正确的表达渠道、采用合适的表达方式、灵活运用表达技巧等等;
  第四是规则。城市生活,规则无处不在,人们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有形和无形的规则中。在城市里,最常见的规则是交通信号灯,再就是市场经济有它成体系的规则,工厂、企业、单位也各有自己的制度与行为规范,社会生活有各种法律来规范,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第五,城市生活中应掌握的其他知识或技能。
提案者 杨海龙,李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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