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178)大力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的建议
  创新型人才是新知识的创造者、新技术的发明者、新学科的创建者、新产业的开拓者,是“国家、地方和企业”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大力引进和培养创新型人才,已成为各国、各地区实现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战略举措。人才战略是推动东莞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东莞要大力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积极营造“现有人才用得好、留得住;优秀人才引得进,干得好;各类人才活力迸发,锐意创业”的良好局面。
建    议:
  一、抓好现有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现有人才的稳定工作,才能更好地引进“创新人才”。坚持以人为本,爱才、用才、养才,在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聪明才智。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重点是培养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依托“东莞理工学院”和“东莞博士创业促进会”,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教育培训力度,对现有科技人才进行岗位培训,建立学习型社会,鼓励人才自我提升,大力推进“创新”教育。
  二、大力引进“创新人才”
  近几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归国数量快速增加,在我省深圳和广州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东莞的人才引进工作力量不够集中、力度不够大、政策不够完善,引进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高,与东莞经济转型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要引进一批国际一流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需要我们解放思想,采取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健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着力引进发达国家和国内重点地区的优秀人才,提高引进人才的工作水平。重点引进东莞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优秀创新人才。完善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除国家另行规定外,居住证持有者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居住证。鼓励用人单位创新引进人才方式,加大人才引进的投入,允许用人单位把引进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列入成本核算。建设好松山湖留学生创业园,以项目引进促进优秀人才引进,使东莞成为“创新、创业”的热土,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积极吸纳海内外优秀科技人才,通过建立健全良好的用人机制,使高科技人才用得上、留得住、有所成。
  三、建立和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科技要发展,人才是关键。加快建立完善符合各类人才特点、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使科技人才有发展和创业的机会与舞台。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采取灵活多样的吸引人才政策措施,吸引国内外科技人才到我市创业,集聚一批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知名专家、学者,对来我市创业并有切实可行高科技项目的人才提供创业基金。重视对科技人员的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对在科技进步和创新中做出贡献的科技人才,不仅要让他们在政治上有地位,更要在经济上得实惠,真正体现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的双重激励作用。要借鉴国内外发展科技的成功经验,加快制定引导和扶植科研开发、科技孵化以及科技人才引进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对研发机构、研发型企业和服务于科技发展的配套项目的支持力度。大力实施聚才工程外,要也大力实施育才工程,下大力气积极推动东莞理工学院、广东医学院、职业培训机构以及松山湖大学城的建设发展,通过教育模式的创新,去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另外还要大力实施用才工程,彻底改变以往重人才引进、轻人才使用的现象,通过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高效的服务体系、完善的发展环境等途径,设法稳住人才,让他们在东莞安心创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激励和奖励力度。对东莞企业获得的发明专利,在报销专利申报费用和奖励1万元基础上,评选一批含金量高、经济效率显著的发明专利给予另外的重奖。对已经获批的东莞市企业工程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实行年度考核和评级,对于自主创新卓有成效的莞市企业工程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给予年度奖励,对于自主创新成效不佳的莞市企业工程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给予整改,甚至摘牌。
  四、依托“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
  产学研结合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鼓励企业牵头联合大学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模式,发挥各自优势,以研究成果产业化反哺科学研究。在产学研结合中,高校是基础性和前沿性研究者;企业是产品化、产业化和市场运作者。推动产学研结合和东莞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产业的战略联盟建设、产业化综合实验基地建设、支柱性产业合作项目实施;编制各年度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推进联席会议,协调整合资源,帮助企业建立自己高水平的研发机构。以产学研为契机,加大东莞引智工作力度,推动建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优势互补和利益共享机制,提高企业开放配置创新资源的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相关高校针对企业的技术需求和发展需要,结合企业技术攻关课题,招收工程硕士,培养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引进具有与东莞产业有关优势专业的部属高校在企业设立研究生创新基地和博士后工作站,并根据合作项目实际需要,选派博士、在读硕士和博士生到企业进行技术攻关,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大院名校的科技先导作用,促进大院名校技术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与以企业为主的产业资金、转化基地和市场网络优势的对接和互补,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进程。发挥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大院名校合作设立实验室或研发机构,推动产学研结合点前移,实现产学研深度合作,使企业成为技术成果的应用主体。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企业进行专利技术、核心技术、技术标准的交叉授权许可。引导中小型企业建立形式多样的技术依托,获得必要的关键共性技术的支持。
  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工作
  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和管理。鼓励企业统筹运用各种创新手段,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企业和行业或区域创新服务机构在国内外申请专利。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快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企业建立专业性专利数据库。加快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类人才培养及其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监管系统及执法协作、涉外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
  重视技术标准工作。积极开展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行生产,支持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进行技术改造。加强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加快淘汰落后标准。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承担国内、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工作。积极引导和扶持科技成果形成技术标准,尤其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尽快转化为适应市场的技术标准并推广实施。建立完善技术标准数据资源库、国外市场准入条件和技术规范信息库、标准支撑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加快建立健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网络、预警体系、反馈系统、评估机制以及相配套的技术数据库,进一步做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和指导工作。
  六、培育创新环境
  自主创新需要形成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作为创新活动的重要引导者,除了在公共技术研发投入中发挥引导作用外,政府最大的职能在于提供制度保障,营造创新环境。政府应该在法制规范、政策制定、舆论营造中发挥政府的服务作用,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行为进行鼓励和保护,保障创新利润;建立风险投资制度,为自主创新提供金融支持;完善创新软硬件建设,为创新人才提供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提案者 民建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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