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175)关于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建议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据统计,东莞市现有户籍人口约189万,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万,约占总人口的15.4 %,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4.9万,约占17%,人口呈“老龄化、高龄化”趋势。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数量将持续增长,老年人“医疗、养老、护理”的服务需求与供给矛盾日益凸显。在市委市政府重视下,近年我市的养老服务业虽有长足发展,但是目前全市大部分养老机构都是侧重于集中供养生活照料,而能为患慢性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却寥寥无几,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医疗和养老一体化服务的迫切需求。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业相结合”。这是十三五时期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2020年所有养老机构都能提供医疗服务的目标。因此,建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通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势在必行。
建    议:
  一、加强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调
  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立足我市实际,尽快研究出台有关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意见和促进其发展的扶持政策,制定“医养结合”发展总体规划。 “医养结合”涉及民政、卫计和社保等多个部门,普通养老机构归民政局审批和管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归卫计局认定和管理,医保准入和报销标准由社保局负责核定。这些部门各司其职,虽然都涉及“医养结合”,但如果没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很容易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因此,市政府应理顺“医养结合”所涉及部门之间的关系,明晰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对专业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实施“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政策。
  二、整合现有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结合我市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资源分布情况,对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鼓励通过整合、转变用途等方式,实现现有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有机衔接。一是积极探索在公办敬老院中设立医疗机构,有条件的镇街可尝试将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在公办敬老院里或附近,利用敬老院空置的床位资源,开设医疗床位或病区,发挥医疗机构优势,为老年病患者,就近提供治疗、康复和理疗等服务,一方面既可实现资源共享,另一方面也可提高公办敬老院床位使用效率。二是鼓励现有过剩的公立医疗资源和民营医疗机构进行整合,支持其增设养老、康复床位,如条件成熟则可直接转型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
  三、建立医保覆盖,解决后顾之忧
  要完善医保有关政策措施,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医保范畴,特别是要将护理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转诊与合作机制,解决老年人和医养结合型机构的后顾之忧。
  四、加强人才培养、推动校企合作
  鼓励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和卫校开设医养结合型老年护理专业和老年服务管理相关专业,为养老服务业培养更多急需的专业人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学校、专业培训机构、医院和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医养护理相关培训,提高医养服务的专业水平。
提案者 祝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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