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118)关于尽快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政策配套政策的建议
  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综合考虑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主要通过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住院护理费价格予以补偿,财政对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给予全额补助,财政、社保同步建立药品费用控制“以奖代补”制度。
  我市医药分开改革全面铺开后,取得了较大成绩:一是为群众减轻了医药费用负担。截至2015年7月底,实际为群众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近4100万元,其中每门诊人次药费下降了9.97元,每床日药费下降了31.27元。二是节约医保保险基金。2015年6月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院节约药费7948万元,增加诊金、护理费共6256万元,定点医院减少收入1692万元;医保基金减少药费支出4611万元,增加诊金、护理费支出共3684万元。三是药物使用更合理规范。公立医院规范医疗用药行为,强化临床合理用药,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38间医院药品占收入比同比下降,最多的下降14%,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了省的指标要求。四是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初步体现。公立医院通过上调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住院护理费,医疗技术服务收入增加,初步体现了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进一步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
  但当前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政策后,许多配套措施不到位,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定价过低。医疗收费不合理,医疗服务劳务技术价格偏低,有的甚至远远低于成本,未能随着经济社会实际而动态调整。现在医院里一、二、三级的护理费用分别仅有每天29元、25元、20元,就是24小时的特级护理也只有57元,与社会其他行业相比,低得可怜。一些基本的手术费服务价格也很低,这就导致了一些不合理的医疗行为,以及医院一些不合理的收入结构。二是药品运行成本高。存在医院药品人员人力成本支出巨大、个别医院不再愿意采购高价药品(尤其是较昂贵的抗肿瘤药品)增加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药品流通储存环节特别是中草药损耗较多、抢救药过期较多等导致药品直接成本明显增加。三药品采购价格虚高,药品加成政策实施后,政府又取消了国家定价,原本部分价格较低的药品,厂家不予供货或者提高价格供货,部分药品采购价增幅达50%以上,又增加了患者的药费负担。四是政策性亏损补偿资金到位滞后,大多数镇街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补偿资金均未能及时发放,少数甚至表态无财政预算。
  
建    议:
  一、建立市二次议价平台,降低药品费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以市为单位,探索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二次议价,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鼓励公立医院与医药企业探索药品供应链延伸服务。
  二、合理测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出台《东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财政投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医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科学测算、合理定价的原则,合理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等医技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从而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使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三、建立东莞市抢救药品储备中心,保障危重患者抢救用药需求。完善抢救用药的保障制度,针对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抢救用药及罕见病用药,参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模式建立东莞市抢救药品储备中心,负责该类药品的采购、储备及调拨。避免有的医院抢救药品因过期而浪费、有的医院药品不够用而四处找药情况发生,不要发生让患者因为等药而失去原本可以治愈的机会,不要让医生和药师四处求药而满怀遗憾。
  四、出台综合补偿机制,保障公立医院日常运转。目前我市为弥补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运营政策亏损而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但医疗服务价格远低于周边经济发展水平类似的地市。为减轻公立医院的运营压力,鼓励医院提供优质服务,彻底改变政策“拆东墙补西墙”单一的补偿做法,出台公立医院综合补偿机制,按照门急诊、住院等工作量及服务质量等因素核定的标准考核补偿。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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