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114)关于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体现政府职责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的建议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新格局,并对重点工作安排了时间进度表。公立医院改革能否成功主要是两个因素。首先,提高服务费用后,医保能否为提高的服务费用买单。其次是政府的投入能否到位。“政府补贴能否到位以及医保能否为提高的费用买单,是改革成败与否的关键。现阶段,2013-2014年我市政府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投入3300万元,帮助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清理历史债务。投入1954万元,对市属试点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经费给予财政补助,投入1.16亿元实施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试点工作。但是对我市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还有一定缺口,造成我市公立医院依然处于逐利运营。

建    议:
  一、进一步加大公立医院改革资金投入支持。政府要加大公立医院改革投入,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积极支持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院信息化建设。
  二、完善基本建设项目债务化解机制。医院长期负债经营将迫使医院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导致不规范服务行为,进而影响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费用控制。随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投入、医疗服务价格如不能及时调整到位,医院收入将会更加紧张,基本无力偿还已经形成的债务,甚至会形成新的债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和标准,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公立医院规划内建设和添置大型设备资金,应由政府足额拨付,禁止举债建设,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通过财政渠道直接化解公立医院规划内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债务,或通过建立公立医院化债基金等办法逐步化解。在消化公立医院历史债务的过程中,建议出台相关政策,由财政全额承担公立医院银行贷款利息,进而减轻各级医院还款压力。
  三、完善财政专项补助机制。只简单地强调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应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合理界定政府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偿范围,形成规范合理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一是落实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对实施药品零差率的区级公立医院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抵扣由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后,由财政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补助。二是落实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经费。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资金由医院自筹、社会赞助及财政补助解决。三是扶持重点学科发展及医学人才培养经费。对中医药事业发展、重点学科建设及医学人才培养等,由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四是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进行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急救、支农、惠民服务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五是补助医疗服务经费。对公立医院改革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数量,按照绩效考核办法由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补助,弥补改革所造成的政策性亏损。
  四、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是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消耗获得合理补偿的前提,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补偿模式,必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使之补偿医疗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医疗服务劳动是一种复杂劳动,目前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的劳动价值并未在其价格中得到合理体现,如门诊费、挂号费、住院诊疗费、常规诊疗费、手术费、一般医用设备检查费等普遍低于成本,不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的价值,不仅不利于公立医院的发展,而且容易挫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导致其基本医疗服务亏损主要依赖药品价差来弥补。当然,也有些医疗服务价格偏高,如大型设备的检查费过高,导致公立医院滥用检查。针对医疗服务价格现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必须坚持以促进医疗公益事业发展为基础,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原则,以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保健需要为目标,调整医疗服务内部比价关系,逐步提高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服务价格。
  五、完善公益性考核指标体系。增加对盈利诊疗项目如检查、化验、特需收入的控制指标,增加对短时间内的重复挂号、分解出院、返诊率等情况的监控指标,清除考核盲点,尽快建立一套统一的、可量化的、可以多角度描述和测量的考核体系,进而纠正公立医院违背公益性要求的具体医疗行为。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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