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096)关于利用民间资金建设机械式立体公共停车场的建议
  据调查了解,东莞市2014年新车上牌量约为21.6万辆,2015年新车上牌量约为31万辆,而截至2015年底全市的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83万辆。机动车尤其是私人轿车的数量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增长态势,与此同时,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较为滞后,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由此引致的乱停放和城市交通堵塞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影响市民出行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搞好停车场规划建设,是我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构建和谐安全社会的重要内容。
  相关资料显示: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年会在2014年度发布的行业统计报告表示,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共261个城市新建机械式立体车库项目1960个,同比增长8.2%;新增车库泊位数586698个,同比增长16%;其中广东省新增机械式立体车库泊位38413个。2015年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是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以上数据和文件表明全国各地已经开始重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建立,以缓解土地资源有限、停车困难的现状。可是东莞截至目前为止,仅有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在建立体式智能停车场,预计建成后可同时容纳463辆小型汽车。这与东莞经济发达程度及国际都市的整体形象极不相称。
  
建    议:
  一、建议将立体停车场的建设纳入市政建设规划。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公共停车场建设,北上广深等许多大中城市都将公共停车场建设纳入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州市规划局在2014年就已完成《福州市立体停车库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大力推广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模式。合作模式建议:政府可以提供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给予相应年限经营管理权以保障收益的方式,吸引或与民间资本进行合作,改扩建、新建机械式立体公共停车场。
  三、制定合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入设立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由市政府统筹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一是充分利用闲置地或在三旧改造(新区开发)中明确公共停车场规划用地,采取按工业用地评估出让、租赁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解决停车场建设用地问题;二是财政部门对于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贷款资金,可根据其额度的不同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财政贴息;三是对于民间资本投资公共停车场的建设项目,自投入经营之日起三至五年内,给予免征或减征房产税、营业税等税费的优惠;四是对于民间资本投资公共停车场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供电、供水、消防、通讯、排水等项配套工程和建设费给予减免。
  四、简化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建设的规划、审批程序,可设一站式管理部门或处室,简化报批程序和申报材料,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间,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尽快得以投入使用。
  五、政府应科学制定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收费标准指引,以确保投资者收益回报。借鉴广州、深圳等周边城市的经验,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适当提高停车服务收费最低标准。同时,要利用价格杠杆把占道停放的车辆分流到公共停车场,有效引导机动车主减少占道停车,缓解由占道停车引发的交通拥堵等诸多社会问题。
  六、在已出售车位的小区改建立体停车场,需注意协调规划部门有关调整项目容积率方面,以及注意区分有停车位所有权及立体停车位使用权之间等有关问题。
  七、通过 “互联网+”模式,积极推进停车信息智能化的运用。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丰富多彩的手机应用软件成爆发之势,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与政府部门相应工作职责有关的应用软件相对较少。针对停车难等问题,政府部门可以考虑购买服务,与软件制作公司开发一款能够实时更新停车场停车信息的软件,推进 “互联网+停车服务”模式,与各区域停车场的衔接,实时更新相应的停车位信息,为周边有需要的市民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为吸引民间投资奠定一定的基础。
  八、由质监部门在安装、改造、修理维护等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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