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090)关于聚焦东莞乡村、建设美丽家园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提出了“美丽中国”的全新概念;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指出:要“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建设美好生活的家园”。近几年,全国各省市积极响应,多措并举,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浙江舟山建设时提出:美丽中国要靠美丽乡村打基础。
  据统计东莞市域246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占比40%,非建成区面积(农村地区)占比60%,因此农村地区建设品质和环境的好坏决定了东莞整体空间质量。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东莞较为重视城市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城市面貌发生了惊人的巨变,先后获得“国际花园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近年来,东莞市通过实施“五整治”、宜居社区和名村创建等系列专项行动,提升村居设施和面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但总体而言,在重视程度、统筹力度和资金投入等方面与城市区域相比较都有较大差距。在我市发展由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关键时期,如何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整治生态环境,发挥其功能和效益是我们急需破解的难题
  分析我市近年来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发现存在这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 参与部门多,缺少组织协调,建设凝聚力不够。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但是,在具体实施中,村(社区)建设项目繁多,不同项目隶属不同的主管部门负责;如水利、环保、住建、农委、规划等条块分割严重,村居建设既缺少市级统筹,也缺乏镇级统筹。由于建设工期和目标的不同,从而造成分散建设和反复施工现象。同时由于对美丽乡村建设认识不统一,不同职能部门和镇级政府在具体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时所表现的积极性和行动力有所不同,较难形成建设凝聚力,难以达成整体联动、资源整合、共同参与的建设格局。
  第二,资金投入不足,且资金补助政策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实行工业化主导的城市发展战略,使得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失衡。“轻农村重城市”的城乡二元发展模式,使农村游离于城市发展体系之外,城市发展对农村缺乏有力和有效的支持,城乡差距不断扩大。长期以来,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较少,导致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欠账多,公共服务也难以跟上。我市村(社区)正面临产业转型和村落改造、村落重建的困境和机遇,村落功能性基础设施提升和环境营造、有价值的建筑活化、村庄产业项目策划等,均需投入巨额资金。而目前,据了解针市级对村(社区)资金补助,主要有:欠发达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欠发达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全市社区村公共管理补助支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美丽幸福村居建设资金等。其中普惠程度和资金投入最高的美丽幸福村居建设资金也只是市镇合计补助每条村(社区)200万余。对于东莞平均面积为4-6平方公里的村(社区),这点建设资金只能是杯水车薪,满足于应付检查和简单维护。
  第三,村民的认识不够,思想不统一。
  村民群众是村(社区)的主人,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直接受益者,是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理所当然的主体。但由于近十几年形成的依靠房屋出租和集体分红生活观念的影响,村民普遍缺乏对村落文化历史的保护和利用的认识,更缺乏对村落发展和更新的相关知识,东莞市的村(社区)基本上没有营造出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村民的主体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不能主动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
  

建    议:
  一,强化资源整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渠道。
  首先是由市政府统筹整合各部门的村(社区)建设资源。对农村综合开发、农业项目、土地整治、“一事一议”等各项涉农资金,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保证资金使用的集中投入。其次市镇两级政府必须改变思想观念,加大市镇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强力推进乡村公共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水平。三是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引导企业、金融机构、民间组织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二,进一步突出项目建设,注重项目的整体性、综合性和特色品质。在项目设置上,逐步取消分散投入、零星项目的模式,突破缺少上档次项目的障碍,拓展综合性特色项目、突显品质建设,发挥重点项目的支撑作用,把项目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招商选资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项目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通过连片打造,整合资源,改变过去力量分散、整体效应差等问题,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三,营造良好氛围,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一是广泛运用各种舆论媒体,不断提高宣传引导的水平和效果,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好做法、好经验的宣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浓厚氛围。二是应充分认识到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是村民。应通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项目共商共议、规划建设公示听证、组织参观学习等多种方法,培育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激发村民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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