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089)关于进一步加强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扶持工作的提案
  虽然我市一直在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但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是我市工业企业的主要力量,为我市GDP和工业总产值贡献了较高的份额。随着目前国内经济形势的进一步恶化,我市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和发展困境,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强扶持力度,切实缓解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的以下几个难题。
  一、我市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着严峻的融资瓶颈约束。
  社会融资规模和货币信贷大幅回落,导致我市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资金面紧张问题凸显。除了一直普遍存在的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贷款利率上浮等问题外,由于企业盈利能力减弱,银行基于违约风险考虑,惜贷、限贷现象增加,甚至还进行抽贷,加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甚至直接成为企业倒闭破产的“幕后推手”。
  因企业从正常融资渠道融资难度加大,导致许多企业为缓解短期面临的资金压力,不得不“饮鸩止渴”采取民间高息借贷方式融资,进一步导致企业经营负担加重,甚至成为压死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今年下半年以来,因民间借贷、银行抽贷、企业融资过桥后拒绝转贷等问题导致不堪重负倒闭破产的企业比比皆是,且我市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庞大也凸显了目前我市企业特别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融资难的严峻现状。
  由于目前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融资渠道较窄、融资难度较大、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建议市政府协调金融机构切实扮演企业发展中“雪中送炭”的角色,而不仅仅是“锦上添花”,更不是在企业遭遇困境时“落井下石”。
  二、我市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社保困局,导致企业利润下滑社会责任加大。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份子,理应承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点毋庸置疑。但因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用工成本较大导致整体盈利水平较低,同时企业员工普遍风险意识和整体素质不高,直接导致我市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社保困局,进而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
  (一)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保负担较重,社保费用支出已经成为企业较大的一项支出。
  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因员工较多,直接导致企业需要承担的社保费用较高。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各镇街社保分局通过多种形式通知辖区企业按照员工人数全额购买社保,直接导致企业在目前较为严峻的经济环境下负担进一步加重。
  (二)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普遍风险意识和整体素质不高,对于社保存在不理解甚至抵触情绪,目前强制要求全员购买直接导致企业员工流失,进一步加剧企业“用工荒”问题。
  社保的优越性显而易见,但因企业员工理解及社保知识普及的不足,导致大部分人员对于社保的理解和受惠面仅仅限于医疗、工伤保险层面,对于负担费用最高的养老保险知之甚少。此外,我市与内地大部分地区的社保政策区别甚大,社保转移渠道不通畅,新农合与东莞“一体化”的医疗保险有重合,令许多企业员工深感彷徨。加之近年来不断传出养老金亏空、延长退休等言论,使企业员工对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颇有怀疑,进而产生抵触情绪。若企业按照规定强制性要求员工购买社保并承担规定比例的费用,导致的最直接结果就是员工大量离职流失,尤其是每年年底此种情况更为严重。
  鉴于目前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遭遇的经济发展困境,建议市政府考虑实际情况,对于面临困境的企业给予缓交、补交等扶持政策,以帮助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渡过眼前的难关。
  三、企业的财产权利不能得到切实保障。
  财产权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重要、最具标志性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目前我市进行的穗莞深城际轨道及市内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未依法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就先行施工、侵犯企业财产权的情况。企业尤其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财产是企业员工多年辛勤努力工作的结晶,也是企业进一步发展为国家和地方做出更大贡献的强力支撑和坚实基础,理应得到国家法律和政府公权力的保护。特别是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采取切实有效途径保障企业的合法财产权是增加企业及投资人、员工信心的强心针,能企业、投资人及员工一条心渡过目前困境的有力保障。
  基于此,建议市政府在涉及到企业土地、厂房等征地拆迁中,做好拆迁补偿及同企业的沟通工作,既切实保障企业的财产权利,又能保障施工工程不因同企业产生纠纷导致延误。
  
建    议:
  虽然我市一直在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但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是我市工业企业的主要力量,为我市GDP和工业总产值贡献了较高的份额。随着目前国内经济形势的进一步恶化,我市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和发展困境,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强扶持力度,切实缓解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的以下几个难题。
  一、我市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着严峻的融资瓶颈约束。
  社会融资规模和货币信贷大幅回落,导致我市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资金面紧张问题凸显。除了一直普遍存在的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贷款利率上浮等问题外,由于企业盈利能力减弱,银行基于违约风险考虑,惜贷、限贷现象增加,甚至还进行抽贷,加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甚至直接成为企业倒闭破产的“幕后推手”。
  因企业从正常融资渠道融资难度加大,导致许多企业为缓解短期面临的资金压力,不得不“饮鸩止渴”采取民间高息借贷方式融资,进一步导致企业经营负担加重,甚至成为压死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今年下半年以来,因民间借贷、银行抽贷、企业融资过桥后拒绝转贷等问题导致不堪重负倒闭破产的企业比比皆是,且我市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庞大也凸显了目前我市企业特别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融资难的严峻现状。
  由于目前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融资渠道较窄、融资难度较大、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建议市政府协调金融机构切实扮演企业发展中“雪中送炭”的角色,而不仅仅是“锦上添花”,更不是在企业遭遇困境时“落井下石”。
  二、我市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社保困局,导致企业利润下滑社会责任加大。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份子,理应承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点毋庸置疑。但因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用工成本较大导致整体盈利水平较低,同时企业员工普遍风险意识和整体素质不高,直接导致我市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社保困局,进而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
  (一)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保负担较重,社保费用支出已经成为企业较大的一项支出。
  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因员工较多,直接导致企业需要承担的社保费用较高。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各镇街社保分局通过多种形式通知辖区企业按照员工人数全额购买社保,直接导致企业在目前较为严峻的经济环境下负担进一步加重。
  (二)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普遍风险意识和整体素质不高,对于社保存在不理解甚至抵触情绪,目前强制要求全员购买直接导致企业员工流失,进一步加剧企业“用工荒”问题。
  社保的优越性显而易见,但因企业员工理解及社保知识普及的不足,导致大部分人员对于社保的理解和受惠面仅仅限于医疗、工伤保险层面,对于负担费用最高的养老保险知之甚少。此外,我市与内地大部分地区的社保政策区别甚大,社保转移渠道不通畅,新农合与东莞“一体化”的医疗保险有重合,令许多企业员工深感彷徨。加之近年来不断传出养老金亏空、延长退休等言论,使企业员工对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颇有怀疑,进而产生抵触情绪。若企业按照规定强制性要求员工购买社保并承担规定比例的费用,导致的最直接结果就是员工大量离职流失,尤其是每年年底此种情况更为严重。
  鉴于目前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遭遇的经济发展困境,建议市政府考虑实际情况,对于面临困境的企业给予缓交、补交等扶持政策,以帮助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渡过眼前的难关。
  三、企业的财产权利不能得到切实保障。
  财产权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重要、最具标志性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目前我市进行的穗莞深城际轨道及市内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未依法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就先行施工、侵犯企业财产权的情况。企业尤其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财产是企业员工多年辛勤努力工作的结晶,也是企业进一步发展为国家和地方做出更大贡献的强力支撑和坚实基础,理应得到国家法律和政府公权力的保护。特别是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采取切实有效途径保障企业的合法财产权是增加企业及投资人、员工信心的强心针,能企业、投资人及员工一条心渡过目前困境的有力保障。
  基于此,建议市政府在涉及到企业土地、厂房等征地拆迁中,做好拆迁补偿及同企业的沟通工作,既切实保障企业的财产权利,又能保障施工工程不因同企业产生纠纷导致延误。
提案者 欧阳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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