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08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

  为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10年8月,市总工会成立了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2013年8月进行了换届,律师由50名扩展到现在的120名。律师团成立以来,成为了我市职工维权工作的主力和标兵,以优质的法律服务和良好的敬业精神,打响了“东莞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这个品牌,使工会维权声音更响、社会影响更大、职工受益更多。
  五年多来,律师团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一是开展“法律直通车”服务。每周定点在市总工会及虎门、塘厦、石龙三个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值班,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参与劳动争议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五年共服务职工5600多人次。二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讲座。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向一线职工及基层工会干部普及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五年共举办讲座170多场,服务职工5万多人次。三是协助处理重大劳资纠纷。先后参与了我市诺基亚、裕元鞋厂等18宗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指导企业和职工依法进行调解协商,化解矛盾。四是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市总工会出资聘请115名工会律师担任207家非公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向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普法教育、预防排查企业劳资纠纷、协助企业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等服务,帮助企业工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五是代理职工劳动争议案件。五年来,工会律师共代理仲裁诉讼案件674件2422人次,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7220.43万元。
  由于我市是用工大市,企业多、员工多,劳资纠纷较易发生,职工对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较大。但目前工会律师参与职工法律服务工作仍以志愿服务为主,社会化程度不高,加上工会的人力、物力有限,要长期拿出一大笔资金采购法律服务显得有些困难,此项目要想长期开展下去,并不断扩大服务的覆盖面,资金的配套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建    议:
  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工会购买法律服务的支持力度,将工会开展的职工法律服务项目纳入政府的购买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3家律师事务所为市总工会的法律服务机构,服务期为3年。签约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市总工会委托,向企业和职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法律咨询和援助、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以及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这样,借助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资源和力量,工会可通过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这个平台为职工提供多层次的、专业化的、产品项目式的无偿法律服务,既有利于完善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制度,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公信力,也对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起到积极作用,从而实现社会、工会、员工的“三赢”。

提案者 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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