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054)关于保护可园等重点文物单位,禁止在建设控制地带违建高楼的建议

  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我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设控制地带的违建现象比较突出,不符合东莞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精神要求。以可园为例,就曾经遭受两次严重破坏。东莞可园位于东莞市莞城区博厦社区北面,为清代广东四大名园之一,也是岭南园林的代表作,前人赞为“可羡人间福地,园夸天上仙宫”。与顺德清晖园、佛山梁园、番禺余荫山房合称清代粤中四大名园。始建于清朝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为莞城人张敬修所建,此人以捐钱得官,官至广西按察,后被免职回乡,便修建可园,咸丰八年(公元1858年)全部建成。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修建莞城高架桥,对可园的历史风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破坏,但那时可园尚未列入全国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莞城高架桥是市区的第一座高架桥,横跨东莞运河,凌驾于博厦桥之上,桥长606米,宽11.5米,是107国道莞城路段主要桥梁之一。该桥与可园擦肩而过,与可园邀山阁相距仅十多米。邀山阁高16.5米,是可园的最高建筑,是观览远近景物的最佳处。与莞城高架桥对邀山阁的影响相比, 最近一次的严重破坏,却发生在东莞正在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之际。在可园建设控制地带,三十多层高的恒大华府拔地而起,对可园形成了极强烈的压迫感,现在去可园的游人已经明显地感受到这种压迫感。如果不对可园建设控制地带加以保护,可园四周都是高楼大厦,就看不出历史文化的全貌,而在高楼夹缝里保留几个孤零零的历史建筑,更让建筑本身失去了文化氛围的依托。世界上很多城市的建筑趋势都是中等高度,这样的建筑对于真正有文化意趣的城市来说,往往是受青睐的。在21世纪的城市建设中,最需要的不是盖高楼,而是保护那些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这些建筑对于城市的定位、身份非常重要。可园是东莞最为重要的历史建筑,现在出现了外围高楼拼命拔地而起、内里只能竭力保全的尴尬局面。

  
建    议:
  我市有关主管部门要对我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出台具体管控办法。

提案者 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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