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134)关于建立外来未成年人社会保障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我国的未成年犯罪主体是指已满 14 周岁而不满18 周岁的这一部分人群。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伴随着东莞经济高速发展的是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涌入。人口的爆炸性增长和流动为这座新兴城市的社会管理增加了难度。犯罪问题,尤其是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都远高于内地城市。

  未成年人犯罪不是一个孤立的社会现象,它是家庭、学校、社会和个人各个方面的影响结果,从社会因素方面进行分析,东莞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在于:(1)消费文化的差异导致价值观的扭曲。东莞市经济发达,消费水平较高,这种生活方式是来东莞工作、生活的未成年人在原来的生活地点所不曾经历的,由于他们心智尚未成熟,不能正确看待区域社会的差异,部分未成年人会因此走上错误的道路。(2)不良的现实和网络文化引诱犯罪。众多来东莞打工的未成年人业余生活不丰富,上网是他们消磨业余时间的主要方式,鉴于自身收入不高,那些“黑网吧”就成了他们的最佳选择。网络上的暴力、感官刺激,以及千奇百怪的言论、观点往等社会不良因素及社会现实易使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倾斜、扭曲。另外,未成年人容易形成网瘾,一旦陷入其中,往往不能自拔,形成不健康的人格,沉溺于上网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原因。(3)对外来未成年人的约束机制弱化,人文关怀不够。东莞的犯罪未成年人多生活在人口繁杂、素质参差不齐的城中村或者工业区,娱乐、休闲设施不齐全,难以满足其正常需求。而基层组织在维护治安、化解纠纷方面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如居(村)委会等对社区的整体管理能力降低,控制机能弱化,客观上使犯罪的机会和条件增多,这样的环境也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和生活。(4)学校教育的缺失。据数据显示,东莞市外来未成年罪犯受教育程度绝大部分集中在初中及以下层次,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而更为严重的是 90%以上的犯罪未成年人是初中辍学,没有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此外,家庭教育的不力,比如贫困导致家庭教育被迫缺失,以及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也是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之一。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东莞市委市政府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教育对策、社会对策、法律及机构对策,营造出有利于外来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有效遏制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态势。

  办    法:

  1.更加严厉地打击传播不良文化的行为。建议东莞当地各级公安、工商、文化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色情、黄、赌、毒等书刊和音像制品的力度,加强对歌舞厅、台球室、网吧等场所的监督和管理,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此类场所,定期进行清理、整顿,对于违反禁令的业主加大处罚力度。并充分利用群众监督的力量,设立有奖举报制度,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举报细则并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发布,鼓励群众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来,坚决铲除孕育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

  2.做好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东莞的社会环境复杂,本地人口与外来打工者贫富差距较大,那些从农村不发达地区来到这里的未成年人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大差异,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就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建议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性组织要联合政府深入到社区、工厂、学校,采取未成年人有兴趣的各种形式,如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公益性、服务性的活动,帮助外来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培养良好的习惯和健康的心态。

  3.加强普法宣传的力度。普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应主动联系学校、社区、工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可将法律知识与典型案例相结合作分析讲解,做到通俗易懂。通过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外来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使他们正确认识犯罪。司法机关也可以与所管辖的乡镇政府联系,由乡镇组织该辖区的外来未成年人定期到司法机关参加开放日活动或者旁听司法审判活动,帮助他们树立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

  4.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1)建议在社区内部成立专门负责外来未成年人工作的机构。该机构可由社区领导、社区警察、法律志愿者等人员组成,职责是对辖区内外来未成年人进行管理,并提供教育、维权和服务。(2)建立、健全区域内未成年人的管理组织机制。建议把管教和帮教纳入社区服务范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对外来未成年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排查,对有不良行为和刑满释放、解教的未成年特殊群体进行特殊管理,了解其家庭状况、心理特征、目前状态,建立管理档案,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帮助、教育、开导他们,让其心有所属,身有所归,早日适应社会。(3)针对社区内外来未成年人开展服务。社区服务要从外来未成年人适应社会生活角度出发,着力为社区内部的外来未成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组织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社区志愿者活动,安排他们的闲暇时间,并为其尽快融入当地社群提供适当的指导。

  5.建立外来未成年人的社会保障机制,重点做好“弱势群体”的预防工作。在东莞有很多未成年人随着父母一起入城学习、生活、工作,相比较而言他们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往往不能够保证基本的生活条件,更谈不上良好的成长环境,大部分都是生活在底层的特困群体,在教育、就业、生活居住管理方面都得不到保障。(1)建议社会和政府加大这些方面的投资力度,通过建立区域性的信息管理系统,采取特殊的帮教、安置和抚养措施,建立专职机构,保障外来未成年人有基本的生活条件、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外来未成年人的生存就业技能,避免其过早流入社会,使其通过合法手段获得自我实现的需求。(3)成立一个由政府领导的流动未成年人监护中心。对失学的或无业的、无父母监管的未成年人,这里可以起到弥补外来未成年人生存权益监护主体缺失的作用,而这种救助是强制的,并不同于普通社会救助。

  6.重视社区矫正手段。近些年东莞的城市化进程在不断加速,在对待未成年罪犯的问题上,适用社区矫正也逐步得到重视,但由于绝大多数的犯罪未成年人是外地户籍,导致最终适用社区矫正的比例低于全国水平,因此有必要打破常规,改变过去社区矫正仅适用于东莞籍未成年人的做法。(1)为了更好地完善异地托管工作网络,建议司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社区矫正异地托管工作与流动人口管理网络的沟通联系,畅通社区矫正机关管理信息搜集渠道,使流入地矫正对象能够纳入到异地托管系统中。(2)建议东莞司法机关及社区矫正部门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落实异地社区矫正。一是政府要投入财力保障矫正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现有社会调查,逐步提高社会调查的覆盖率。三是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如在东莞市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分局,每个乡镇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政府责成司法局制定东莞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的实施细则,交由社区矫正委员会执行。在法院对可以适用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罪犯宣判后,将该罪犯及其相关档案移交社区矫正管理局或者社区矫正委员会。  

提案者 刘蕾
部门答复

  市司法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134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刘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外来未成年人社会保障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未成年普法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我局职能,针对提案有关内容,作如下答复:

  一、关于未成年普法教育

  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是我市普法工作的重点。外来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我市未成年人都是我们普法工作的重点。外来未成年人分散于全市各学校、社区和工厂,针对在校内和校外的未成年人,我局采取不同的、有针对性的方法加强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

  (一)关于校内外来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指导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课堂教学在校内外来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在课堂教学中,司法行政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对学校加强指导。如,为提高学校老师授课水平,寮步、中堂等镇司法分局在辖区内为学校任课教师开展巡回法制示范教学,提高学校任课教师的法制教学水平。教学中,小学注重养成学生的遵纪守法好品德,中学注重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推出了《东莞市法制副校长示范教材》。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到任职学校上1-2次法制课,并致力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等方面工作。

  二是建立了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2012年12月落成,使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有形化和常态化开展。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法律普及区、法治游戏区、普法测试区、法治文化长廊和少年法眼等五部分组成。五个区域的内容环环相扣,针对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注重趣味性和互动性,通过案例分析、互动游戏、多媒体测试、深入讨论等形式从法律知识、法律实践、法律价值的认同对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专业的普法阵地。据统计,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成后,每年轮训4万多学生。

  三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我局指导各司法分局联系实际,在学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手抄报比赛、法制宣传征文活动、法律辩论赛、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妙趣横生的特色法制宣传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如:“六一”期间,全市组织开展了以青少年为主体的街头法治涂鸦活动,法治宣传图画让生硬的法律变得生动、可爱、有趣,丰富城市法治元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全市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宪法进课堂”活动,提高未成年人对我国宪法的了解;法院开放日期间,组织学生参观法院,观摩司法审判,让学生树立法律信仰。桥头、塘厦、黄江、凤岗等司法分局组织了青少年学生开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法律伴我健康成长等主题的中学生法制征文和小学生法制手抄报、法制绘画比赛活动,并将优秀的法治绘画作品在普法活动现场、各个学校和公园等地展示,提高了群众参与法治文艺创作的热情;寮步司法分局组织开展“与法同行,伴我成长”法制教育案例表演讲座,通过现场表演的形式展现法制案例,并以问题互动方式向学生讲解和说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法律的相关知识;横沥司法分局利用六一、中秋等节日在学校开展法治游园活动;石龙司法分局在新莞人子女学校采取三个“一”措施加强对新莞人子女的法制宣传教育。等等。

  (二)关于校外外来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宣传需要阵地和载体。我局非常重视结合未成年人的喜好特点,推进法制宣传阵地的建设和载体更新。一是在全市公园、学校、车站等场所建起了130个12.5米长的大型法制宣传栏,并要求全市580多个村(居)委员会在农村、社区等未成年人常聚集玩耍休息的地方设置法制宣传专栏。二是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等媒体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与东莞电台“与法同行”节目组合作,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的电台普法新领域;在东莞电视台播出“遵纪守法—习惯篇”、“禁毒”等系列法制公益广告,号召广大未成年人从小做起,做遵纪守法公民;创办东莞普法网站,开通东莞普法微博、微信,为未成年人学法、用法、守法提供了一个新平台。三是结合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社会热点等内容,每个季度编印10版图文并茂的法制宣传挂图6000多套免费派发到学校、社区、广场进行张贴;每月出版《法治东莞导刊》报15万份,并开辟“法治文化”专报;编印《法律你我他》、《青少年案例读本》、《禁毒宣传手册》等各类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免费派送给全市未成年对象。

  二是成立专业法制宣传队伍向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我局定期组织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组成宣传团深入全市各级学校、社区、工厂举办法制讲座,以预防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用真实的案例讲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社会、家庭以及个人的危害,与未成年人一起分析原因,分析警示作用以及引发的思考,多方位向未成年人普及法律,传播法治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兼职普法宣传员和普法志愿者。充分利用社会丰富资源,多方位向未成年人普及法律,传播法治理念。据统计,2013年,全市举办未成年人普法讲座2千多场次。此外,我局指导各司法分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针对校外未成年人开展寓教于乐的普法活动。如,石排、莞城、麻涌、长安等司法分局在农村、社区、校园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一个学习法律的平台,加深了未成年人对法律的理解;莞城等司法分局在工厂、社区举办法制书法比赛等。

  外来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不仅关系到外来未成年人的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其效果将辐射到新莞人家庭乃至整个新莞人群体,对于增强新莞人法治意识、预防犯罪起重要作用。我局将结合刘委员的建议,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对外来未成年人的普法,为建设平安东莞、法治东莞贡献力量。

  二、关于未成年矫正工作

  我市作为全省社区矫正第二批试点城市,从2009年7月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010年,市政府批准市司法局增设矫正安置科,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每年市财政划拨专项矫正经费25万元。未成年人矫正一直是社区矫正工作重中之重,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和行为特征,制定了个性矫正方案,组建了包括社区干部、社工、教育机构,家庭成员和志愿者等组成的矫正帮教小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实施矫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无一人重新犯罪。

  我市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居住地矫正的原则。被决定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罪犯,若东莞是其本人或其监护人的居住地的,我们都将其纳入了社区矫正。目前在册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有7名,其中4名是非莞籍的。对于异地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因家庭原因需要变更到东莞执行,我市也是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接收,不存在异地托管问题。

  2014年我市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矫正工作调研,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有效途径,研究采取个案心理辅导和干预,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入学和就业技能培训等课题,提高未成年人矫正效果。  

  市妇联: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134号的答复

  刘蕾委员:

  您提出的“建立外来未成年人社会保障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妇女儿童的桥梁纽带,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发挥妇联特色,通过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措施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一)宣传家教知识,指导家长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利用“家庭教育大讲堂”系列讲座进行宣传。市妇联从2010年开始连续三年在全市各镇街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讲座和咨询活动,传播先进家庭教育知识、理念和方法,帮助家长理解孩子需求,为孩子成长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二是联合电台媒体开展宣传。每周选派家庭教育骨干赴东莞电台FM100.8制作“父母学堂”栏目,鼓励家长参与家教热点话题讨论,帮助其更新教育观念、改善教育质量,并通过接听热线,解答具体问题。三是利用网站宣传。在东莞市家庭教育网站定期上传我市家教信息等各类资料供市民自学,开通“我有问题问”的互动版块,及时为提问家长出谋划策。

  (二)弘扬时代主旋律,引导未成年人热爱生活,自觉守法

  一是开展“绿色网络  助飞梦想”家庭护卫系列行动,呼吁社会力量共同监督网络信息、指导未成人正确使用网络,最大限度减少不良网络文化对我市未成年人的影响。二是开展“看亲子电影 建平安家庭”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免费播放《格桑梅朵》等5部优秀亲子电影,以坚强勇敢的正面榜样,培养未成年人珍惜生命,勇于克服困难的意志。三是利用妇联系统母亲支持小组、巾帼志愿队、亲子活动营等资源,在社区开展趣味运动会、制作蛋糕、书法练习、安全教育等形式多样的亲子实践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健康的兴趣爱好。

  (三)依托校外阵地  关爱留守流动未成年人

  一是以家长学校建设特别是民办学校家长学校建设为抓手,密切家校联系,及时掌握未成年人课余生活状态,并将未成年人在校表现反馈至家庭,家校合作,及时帮助未成年人克服成长中遇到的困惑。二是以儿童友好社区为主阵地,营造“尊重儿童”、“儿童优先”的良好氛围,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留守流动未成年人成长。三是发挥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室)、儿童之家等阵地优势,开设“四点半学堂”,组织来莞流动儿童参观市科学技术博物馆等多种家庭活动,将未成年人组织起来,互相学习、共同成长。

  二、市妇联预防工作计划

  从法院、检察院向媒体通报的信息来看,我市未成年人罪犯大部分为非莞籍男性、文化程度较低、曾有留守少年的经历,缺乏有效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以上特点,市妇联立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一)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印制普法宣传资料,以案说法,以反面典型警示未成年人,不要触碰法律。二是制作法制课件,纳入家庭教育课题库,供各镇街选用,教育未成年人远离犯罪、遵纪守法。三是利用“12.4”全国普法宣传日等契机,走进学校、社区,向未成年人宣传法律知识。

  (二)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传播优秀家庭文化。一是深入推进“家庭教育大讲堂”工作,指导家长科学教子,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帮助孩子健康成长。二是全面提升个案指导服务,对有厌学、厌世倾向以及有不良行为习惯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咨询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其树立正确人生观,矫正其行为习惯。三是与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合作,广泛宣传优秀家庭文化,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三)加强阵地建设,丰富未成年人精神生活。依托家长学校、儿童友好社区、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室)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精神生活,培养其健康的生活方式、兴趣爱好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利用社工、家教志愿者等资源,对“问题少年”进行一对一帮扶,帮助其勇敢面对生活,引导其自觉以合法行为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134号提案的答复

  刘蕾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外来未成年社会保障机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文广新局一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根据国家、省和市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具体要求和部署,不断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严禁未成年进行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加强音像制品和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分健康。同时,结合我市文化市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精神,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行动,有效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网吧监管,严厉查处“黑网吧”。我局不断加大对网吧的执法巡查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授权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重从严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提供色情影视作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自2013年以来,我局共查处授权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案件15宗,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举全市之力,开展了全市集中整治“黑网吧”专项行动,全面扫荡“黑网吧”,曾猖獗一时的“黑网吧”在我市基本销声匿迹,取得显著成效。为巩固整治“黑网吧”成果,我局又继续以电话亭、小卖部、出租屋、电脑培训学校、厂区内等场所依附经营和以2-3台电脑分散经营的“黑网吧”纳入重点清理范围,坚决取缔死灰复燃或变相经营的“黑网吧”, 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始终保持整治“黑网吧”的高压态势。

  二、积极推进社会文化环境整治行动。我局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经营性网吧。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坚决查缴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及伪科学内容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游戏软件和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各类非法读物。重点加强对校园周边零售书店、报刊亭、音像制品店的整治力度,严查淫秽色情口袋书、有害卡通画册、非法小广告等不良出版物。

  三、严密清查出版物市场。严密清查盗版图书和境外走私报刊,查缴销售盗版教材和教学辅导物的行为,收缴《六合彩》、《马经》等赌博出版物。严查非法夹带、邮寄入境的境外有害报刊,以及利用境外刊号在境内出版的非法刊物。强化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危害青少年的出版物,立即收缴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出版物的生产和流通。

  四、大力整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积极联合公安、文化、电信、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清理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严格处理制作、传播手机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手机网站,加强垃圾短信的管控,对涉及色情淫秽短信立即停机处理,全面关闭未备案网站。目前,我局正大力组织开展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净网”行动,排查网站19341个,查处涉嫌违规网站7个,关闭涉嫌违规网站21个,清理不良信息7条,查扣电脑设备1套,有效维护了网络文化市场的健康。

  五、完善机制,确保文化市场长效监管。我局坚持以“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落实责任人监管制度,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积极开展联合行动。推动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制定完善了《东莞市文化市场明查暗访督导制度》、《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包干包区域巡查责任制度》、《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和线索移交制度》、《东莞市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制度》、《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2318”举报投诉受理工作管理制度》和《东莞市文化市场举报奖励办法》等6项系列制度,确保对全市文化市场进行长期有效监管,切实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下来,我们将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不断加大对文化市场执法力度,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不懈的努力。

  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13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外来未成年人社会保障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回复如下:

  近几年,我们在加强社区建设的同时,不断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将外来未成年人纳入社区服务管理范围,增强他们的社区归属感:一是先后投入了1.2亿元,建成了55个规模较大、档次较高,集公益福利性、便民利民性服务设施于一体的市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内设置有青少年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志愿者便民服务室、体育活动室等服务功能室,为社区内部的外来未成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组织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社区志愿者活动,安排他们的闲暇时间,并为其尽快融入当地社群提供适当的指导。二是每年10月份定期开展以“社区融合”为主题的“社区服务日”活动。活动包括走访慰问包括外来未成年人在内的新莞人代表、召集其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组织联谊会等,借此为外来未成年人打造一个参与社区服务和接受社会关爱的的平台载体。

  下一步,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营造新老莞人和谐安乐的社区居住环境,促进外来未成年人更好的成长和生活,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大力支持新莞人参与社区管理。制定出台《东莞市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方案》,要求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配备一名新莞人,便于开展非户籍常住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要求村(居)委会原则上也要聘用一定数量的新莞人,帮助反映和协调社区范围内非户籍常住人口的诉求和建议,促进本地居民与众多来东莞打工的未成年人的相互融合。

  二是扎实推动新莞人参与社区自治。指导各村(社区)加快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求必须有一名非本市户籍的村(社区)企业或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参与,确保新莞人对基层管理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各村(社区)、特别是外来常住人口较多的社区选举一名新莞人作为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成员,加快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社区自治的步伐,带动外来未成年人更好的树立主人翁精神。

  三是积极引导外来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服务。进一步加强新型社区的服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居住证制度和积分制入户政策,通过服务换取积分的方式,鼓励外来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服务。指导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一定数量具有专业背景、服务意识的企业新莞人,组建法律咨询、企业员工关怀、妇幼保健等不同类型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引导社区外来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使他们真正扎根社区、融入社区、服务社区。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委宣传部: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134号提案《关于建立外来未成年人社会保障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刘蕾委员:

  转来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134号提案收悉,提出的“关于建立外来未成年人社会保障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的建议非常好,我部作为会办单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近年来在外来未成年人社会保障方面做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们把包括外来未成年人在内的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加强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队伍建设,着力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各项工作扎实有力、富有成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为:

  (一)拓展了社会教育路径。创新开展“青春共筑平安校园”、预防校园欺凌、抗逆力训练、应急自救等活动,推进青少年自护教育。出台了《东莞市未成年人素质拓展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推动64所有条件的社会资源单位创建成为“未成年人素质拓展基地”。各级各类文化场馆、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接待未成年人达1000多万人次,有效拓展多元多样的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每年寒暑假期间全市开展各类夏(冬)令营达300多项,打造出“重走东纵路”、“亲子快乐科技”、“爱心助学行”、“长安骄子计划”、“知行虎门”等品牌夏(冬)令营。全市建成“学校少年宫”98所,其中11所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276万元,实现了镇(街)全覆盖,在全省会议上专题推介了我市“学校少年宫”建设经验做法。全市关工委组织达1868个,“五老”骨干队伍达5376人,成为了社会教育的重要力量。

  (二)优化了健康成长环境。强力净化网络、网吧、荧屏声频、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少儿出版市场专项治理,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仅在去年,我们启动“阳光行动—东莞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全面深化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深化“蓝天”行动项目,采取“社工+管教”模式结对帮教在“三所”行为类型青少年312人。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为732名重点青少年建立帮教档案,由638名专业志愿者提供岗位化、专业化志愿帮教服务。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妥善解决5800多个青少年求助个案。

  (三)办好了一批好事实事。去年,我市为95.2万名非莞户籍学生提供就地教育服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莞人学生达49.96%。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在校生实行小学每生每年850元、初中每生每年1330元的财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91所民办学校发放奖励资金1625万元。对公办中职学校符合条件学生免收学费1.21亿元,对民办中职学校符合条件学生补助6260万元。向1.7万多名“低保”和边缘户子女发放助学金4833万元,1.3万多名非“低保”困难家庭在读子女获得助学减免1444万元。发动“爱心父母大联盟”6000多人,为4900多名困境儿童送去帮扶资金340多万元。户籍“三残”儿童少年小学入学率达98.9%、初中入学率达98.2%。深入开展“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

  二、进一步加强外来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举措

  接下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外来未成年社会保障工作。

  (一)深化公益广告宣传。集中创作一批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各级各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持续刊播公益广告,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向善向美。积极运用彩信、电子书、屏保、微博、微信等方式,向未成年人推送展示公益广告。推进“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市政建筑工地、党政机关、学校、文明单位、社区(村)、共建企业、物业小区”等公益广告示范发布“九个全覆盖”,让未成年人抬头可见、耳濡目染。利用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等周边闲置围墙,集中绘制一批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公益文化墙精品。

  (二)强化家教指导服务。深入实施《东莞市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11—2015年)》。推进镇(街)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推动“家庭教育一条街”镇(街)全覆盖,打造家庭教育“一镇(街)一品牌”。健全“家庭教育大讲堂”、“父母学堂”、家庭教育咨询热线、家庭教育网站“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引导广大家长树立良好家风,传承家庭美德。大力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创建,今年要实现社区达标率达40%以上。

  (三)拓展社会教育平台。各级各类文化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深化校馆衔接,提升流动化、数字化、网络化、特色化服务水平,组织开展青少年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爱心公益、科研发明、文体培训等社会实践活动。继续推动有条件的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创建工作,争取市级“未成年人素质拓展基地”达到100个。加快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活动中心(宫)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继续推进各镇(街)新建或改建青少年活动中心(宫)。

  (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限期整改“涉黄”问题作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首要工作,以“扫黄”的实际效果,向社会公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深入推进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网管、公安、文广新、通信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清理打击网上涉莞涉黄信息,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深入开展少儿出版市场专项治理,加强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切实规范少儿图书市场。加强授权网吧经营秩序管理,坚决取缔“黑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落实净化荧屏声频的各项规定,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五)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深入实施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出台《东莞市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意见》,深化“法制进校园”活动,在全市学校开展远离“黄赌毒”青少年签约承诺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拍摄普法微电影,用好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推进“阳光行动—东莞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打造“莞香花”岗位化、专业化志愿帮教品牌,推动有条件的镇(街)加快建设“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点,全面做好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特别关心单亲家庭、离异家庭、贫困家庭、残障家庭、外来务工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未成年人,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外来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妇联、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莞市民政局、东莞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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