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017)关于新形势下物业管理转型升级的建议

  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将过去的“物业管理企业”改称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一词之差,反映了不同的两种权利。实务中的大量纠纷,与没有分清物业服务与物业管理不无关系。目前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已有近300家会员单位,但物业服务行业的整体形势比较严峻,经济效益低、行业口碑差。要扭转这一局面,就需要转变思想,鼓励应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实现由传统的“物业管理”转变为“物业服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    议:
  (一)要实现服务内容上的拓展。传统的物业,基本上是为小区业主提供诸如安管、清洁、工程维修、绿化及其他综合服务。而新型的物业服务模式,则要努力开创社区消费的新模式,实现囊括社区商业(如零售业)、家政、养老服务、医疗保健、家装、教育、旅游等一系列等社区配套服务,最终赢得小区周边消费经济圈的竞争。

  (二)要提升服务质量。要面向社区业主提供可信赖的、高质量的服务,保障业主买到快捷、可信、优质的产品,同时还能提供社区社交平台,有效促进社区居民间的交流协作及信息分享。

  (三)要加强自身管理。着力提供用于企业内部加强沟通和管理的信息化平台,通过呼叫中心、客户关系管理和数字化社区系统为物业公司提供全方位的社区电子商务平台,帮助物业管理公司充分利用和发掘客户资源,提高经营效益。

  (四)积极引入优质服务供应商。优质服务供应商直接影响到社区生活服务水平。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千方百计引入优质的服务供应商,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作为基础服务商,对于服务供应商,应该及时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做好品牌宣传和维护,协助产品快速进入零售市场,提供店铺资源整合后的社区物流、铺货陈列、产品维护、品牌影响等服务,并成为生产商的优质产品销售通路。

  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由传统的管理模式向现代商业服务模式转化也是物业管理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实现这一转变,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都应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共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稳步发展。

提案者 卢煜光,杜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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