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010)关于加快推进石马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塘厦镇连续发生了2008年“6.13”和2014年“5.11”两次特大洪涝灾害,不仅给塘厦经济带来重大损失,而且严重威胁塘厦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两次洪灾的受灾人口共有15.56万人,直接经济损失更是高达22.46亿元,按照2014年我镇GDP增速计算,两次洪灾就让我镇损失近两倍的GDP年增长量。究其原因,石马河塘厦段的河道壅塞重、防洪标准低、排洪能力差是显而易见、亟待解决的。今年雨季,我镇短时强降雨频发,石马河沿岸工厂、居民区、商铺群众闻雨色变,沿岸工厂因水灾频发,保险公司不受理投保水浸险,工厂扩大生产规模信心受制,严重影响了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对整治石马河、消除水灾隐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已开展了石马河流域整治工程,但目前仍存在工程投入资金大、立项程序繁杂、涉及部门较多、部门审核严格、时间跨度长等导致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按照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石马河塘厦段将分三段实施河道整治,全长21.7km,是沿河七个镇街中工程总量最多、工程难度最大的镇。根据《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纪要》(﹝2012﹞15号),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堤防建设由市财政按1459万元/公里(单边)进行补贴,但根据项目建议书最新估算,按目前物价水平和施工难度,建设费用将远远超出1459万元/公里(单边)。而且,在实施中遇到土地调规难题,据统计,我镇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674.48亩,其中其它农用地530.92亩,基本农田143.56亩。针对这一问题,市水务局于2015年11月30日请示在我市多划基本农田中解决,但目前未正式落实,工程立项等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建    议:
  一是建议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7﹞132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市镇分担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4﹞11号)精神,将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纳入市财政全额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增加资金补贴,工程建设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投资,以此加快推进石马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二是协调市水务局、国土局尽快落实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调整好用地指标,解决土地预审问题,保证工程立项程序能顺利完成。

 

提案者 塘厦镇政协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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