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008)关于在东莞推行居家养老的建议

  目前,我国已进入了老年社会,国家领导人和各地政府都非常重视养老问题。据市民政部门统计,在东莞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的老人在2014年已经达到27.8万人,而且每年还以一万多的增速在扩大。2015年预计将接近30万人,因此我市老人的养老问题非常突出。而另一方面,政府及民间开办的养老院床位缺口很大,已经到了一床难求的地步。这种需求巨大而资源不足的矛盾必须尽早解决,否则就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人民的幸福感,甚至危及到全社会的安定。
  那么就必须大力发展养老事业。但是,单纯增建养老院又受到土地及资金的制约,不但财政负担重,而且部分抱有旧观念的老人也可能不大情愿入住养老院,所以推行一种既省钱又叫好的居家养老就势在必行了。  

建    议:
  一、税收优惠,财政支持

  政府用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的办法吸引民间资本在各镇(区)成立养老服务公司(因为这类公司属半公益性质,服务收费不能太高。当然政府也可以把财政补贴作为社会福利以服务券的形式发放到户籍老人手上),让其招聘一批高素质的服务人员为居家老人提供包括饮食、卫生、保健、护理、购物、陪伴等上门服务。

  二、建立互动信息数据平台

  由政府和民间共同出资建立信息数据平台,把各镇区的老年人口的信息资料(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体状况、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及特殊要求)全部建档录入到平台中,让管理和服务人员随时掌握并了解服务对象的信息及时提供针对性服务。此平台与互联网连接,且必须是能互动的,即是服务对象也可以随时发出服务请求。江苏等地已经建设了类似的平台系统可供学习。

  三、加强检查监督

  政府部门(主要是民政部门)负责对此类养老司服务公的运作实行检查监督,促使其提高服务质量,健康发展。一旦发现公司运营有问题或违法违规要及时指出并帮组纠正,保障老年人权益,不能任由服务公司出现有损害老年人利益的情况。

  四、广泛宣传,大力推广

  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居家养老这种模式及其优点,在社会上造成广泛影响,争取更多老年人加入到居家养老的行列中来,使居家养老这一行业可持续发展。本市媒体有责任担负起宣传推广义务,使居家养老观念深入人心,得到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同和接受。

提案者 曹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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